九十年代中的新生代女歌手有好幾位,陳琳、陳明、甘萍、孫悅……,但我最喜歡的就是陳琳。
喜歡她的人,酷酷的,不算很漂亮,但是絕對有氣質,從來不嘩眾取寵,從沒有一臉的諂媚;
喜歡她的歌,如天籟之音,將一個女孩子心裏的痛表達得淋漓盡致;
“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我無法把你看得清楚……”,是我時不時就哼唱的兩句;
誰想到,她竟然這樣結束了自己尚屬年輕的生命,真的令人扼腕歎息。
事情發生好幾天了,一直想寫點什麽,一直下不了筆…… 一個連自己生命都不珍惜的人,我們惋惜又有什麽用呢?
但是當昨天,看到最新的新聞《 陳琳母親發布致大眾公開信》,信中有幾句話,簡直讓我心慟……
“……法醫鑒定結果出來了……我也不願委屈了我的女兒。我放心了,然而更大的悲痛也來了,我開始真正感覺到永遠失去了這個孩子!
我們都沒有辦法想象她在生命最後一刻的心情,身為母親也沒有這個權利。傻孩子,多疼啊,難道比活著的疼會輕一些嗎?
我和你哥哥、嫂子都很愛你,我們心疼你,想念你……我們都不怪你,你放心地走吧!”
真的是 逝者已矣,生者何堪? 更何況是一個母親麵對自己的女兒這樣離開……
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呢? 丈夫有母親重要嗎?愛情有親情重要嗎?
不知道她最後的時刻是否有想起過,母親曾經給過她的那麽多那麽多的“柔情”?她是不是也沒“懂”?
誠如她母親所言“別讓母親被迫承受這樣的傷痛了。”愛自己才能愛別人不是嗎?
唉,最後,可能也隻能長歎一聲,希望陳琳一路走好,希望天堂裏沒有欺騙,希望她在那裏心安。 我們會永遠記住她的歌。
希望陳琳的母親節哀保重!
P.S. 真心感謝你大駕光臨:)
它自私在不顧生者之傷痛
同樣殘忍的也是不顧生者的傷痛
他們忘記自己的身份和責任
他們為人子女或父母
身兼的不僅僅是自己的身軀
選擇自殺
隻能說
逝者已去生者生不“如死”
這裏的“不如死”說的是身心損傷程度~
為陳琳的家人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