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突然提出“太空利用權”
(2009-02-13 0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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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突然提出“太空利用權”
有分析認為,朝鮮突然提出“和平利用太空權”難道不是提前告知要進行發射活動嗎?
2月7日,朝鮮《勞動新聞》在題為《任何人都有和平地利用太空的權利》的評論中主張:“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我國也有參與發展太空科學技術的權利”,“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止共和國和平利用太空。”同時還強調道,“現在,我國的科學家和技術學者們正在積極推動和平利用太空的事業。”
朝鮮“宇宙利用權”的主張之所以備受關注,是因為朝鮮在1988年8月發射了遠程導彈“大浦洞1號”之後,卻主張所發射的是人造衛星“光明星1號”。當時,朝鮮強調“成為衛星擁有國是為了行使自主權。”
據專家們稱,遠程導彈和人造衛星發射體的實質相同,若在導彈頭上裝上核彈頭,就成了洲際彈道導彈(ICBM),而裝上衛星則將成為衛星發射體。然而,朝鮮卻在發射了遠程導彈之後提出了“人工衛星說”。對朝鮮來說,這樣做既創造出了一個麵對國際社會壓力的名義,同時也獲得了展示遠程導彈技術實力的效果。
2月12日,韓國國防研究院(KIDA)的白承周博士指出:“如果朝鮮發射了導彈,也很有可能堅稱發射的是‘光明星2號’”,“可以將其作為應對美國的方法,而且從下周起將會迎來朝鮮國防委員長金正日的生日(16日)、‘第三屆金委員長體製’出台(3月8日最高人民會的大議員選舉)等,朝鮮將開展一係列烘托金委員長形象的‘慶典’。”“光明星”是金日成主席為金委員長取的愛稱。
當天,韓國外交部部長柳明桓警告稱:“考慮到如果朝鮮發射導彈之後將會得到的製裁,其結果絕對不會對朝鮮有利”,“發射遠程導彈違反了2006年聯合國安全保障理事會的決議,若朝鮮發射導彈後被國際社會孤立絕對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