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再爆醜聞—法院首次判婚內強奸罪成立
(2009-01-17 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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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首次判婚內強奸罪成立
(2009.01.17 11:22)
韓國首次出現夫妻間的性行為也存在犯強奸罪的判決。釜山地方法院刑事五部16日對因涉嫌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而被拘留的林某判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三年執行。林某於2006年8月通過婚介公司娶了菲律賓籍妻子。林某涉嫌於去年8月在妻子以來例假為由拒絕林某的性行為要求後,用凶器逼迫妻子強行發生性關係而被起訴。
法院稱:“《刑法》中沒有依據顯示作為強奸罪對象的‘婦女’範疇裏不包含‘婚姻中的婦女’。法律想通過強奸罪來保護的對象並不是女性的貞操,而是對性的自我決定權。而妻子也擁有這種權利。”
法院還稱:“即使夫妻間也是,如果通過暴力和脅迫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與普通的強奸罪沒有什麽區別。像這樣在家庭內發生的不為人知的夫妻間的性暴力使妻子淪為性工具或性奴隸,從而侵犯了妻子追求幸福的權利和人格自由及尊嚴,因此,如果不以法律來進行管製,這種現象隻能反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