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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對性及家庭的影響

(2012-11-07 23:30:27) 下一個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在曆史小說《龐貝的末日》(The Last Days of Pompeii)中,一位劇中人對另一位說:「孤寂隻有一種聲音——說她是純潔的。」這句從神話角色中所說的敘述,將耶穌基督來到之前普遍對性的態度很清楚地總結出來,這也是異教抬頭的今日人們一種普遍的態度。

  基督教對性的影響究竟是積極亦或消極,全得視你所問的對象而定。享樂主義者——以往的或現代的,會告訴你基督徒的信仰對性的主題有極不良好的影響記錄。一名抗議者即在張貼的公布欄上下了一個很好的結論:

  「拿起你的聖經,遠離我的褲子!」而從一名基督徒的觀點來看,性在婚姻關係中則是聖潔的,任何婚姻外的偏差都是錯誤的。雖然今日教會中有一些性醜聞,或是有一些抵擋「性」的異端邪說出現,甚至一些重要的領袖明顯地抵擋性(認為性隻是為了生殖),但教會整體的記錄仍是非常正麵的。

  基督教至少幫助並保護「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位,它也保護了數百萬計的人免於性病的傳染。對那些遵守聖經教導的人而言,它也幫助他們避免掉許多不快樂的事情。今日的情況仍是一樣:許多基督徒(我們可以期望會有更多)保存他們的貞潔直到結婚,所以他們不會有性病或心靈上的悔恨。今天,在這個性革命覺醒的時代,性傳染病不斷地在擴大,也因此許多人才開始看到聖經其實是正確的。

我們的「自由年代」

  當然,許多人並不認同上述的觀點,他們覺得隻要「有愛」,幾乎任何事都是被允許的。他們覺得人類終於暴露在光明、溫暖的性自由之下,人類已經從性禁忌的奴隸中被解放,這就像現代科學一樣新鮮,像搭載航天員上月球的火箭一樣地新奇與耀眼,它是現代的一部份,然而它到底是不是?一名作家並不苟同這種想法,他說:

  性的混亂以極端的形式蔓延在大批的人口之中,隨著性變態的情況增加,一種無恥的性——雜交也隨之增加。這些人引誘家庭中的成員,像是父親引誘女兒、兒子引誘母親...‥卻保持著不為人知的情況。「當代雜誌」(Contemporary)作者還特別強調有一個男人和他的二個姊妹,或是與一位母親及她的女兒等這種案例(奸淫、強奸和賣淫等不斷地在增加......)。同性戀的愛進入更多的人當中,作者似乎有性虐待狂般地享受著列舉出不同之邪惡性變態行為的快樂。他們淋漓盡致地描寫出種種病態的性越軌行為,並以可恥的詭辯家身分平靜地做出強辯;無論是就強奸、不自然的性關係、性虐待鞭打以及雞奸等各方麵。

  聽起來很熟悉,不是嗎?這幾乎就像是四千五百年前的埃及腐敗老王國時期的作者而寫的,新嗎?現代嗎?劣等嗎?不錯,它像罪一樣老,且似乎仍舊不朽。

  我記得有一次聽到電視討論到有關性,以及婚姻、離婚等等的問題。有幾位專家同時接受訪問,他們被問到的問題是:「關於性,是不是沒有任何道德的標準?」其中一位專家說沒有,並解釋說這點毫無疑問地早已被大眾所接受,何況其它更多方麵人們都也已經越軌,如今人類居住的是一個全新的自由社會,任何事都允許發生!聽到這裏,我的心中禁不住發出這樣的呐喊:「你們把神放在那裏啊?」神已經死了嗎?神的道德誡命又怎麽說呢?其實,有多少人聯合起來打破神的誡命並不重要,重點是我們自己是否抵擋了神的誡命。在審判來臨之前,神仍給我們時間,悔改,而審判一定會來,就像相同的道德標準是永遠不會改變的一樣。

  聖經顯示性惟有在婚姻中才是聖潔的,甚至是這種觀念使得生命成為聖潔。這種道德觀使得婚前性行為、奸淫、強奸、同性戀、雞奸、亂倫及色情等都視為有罪,這些標準是由宇宙的創造主所頒布的,祂是萬有的創造者,我們若在今世忽略了這些標準,我們的永恒保證就有了危險。

撒但的謊言

  撒但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告訴人們:「照我的方法做,你會找到快樂的人生、享樂及滿足。」從創世之初這就是它的方法。撒但對夏娃說的話產生了效用:「不要聽神的話,祂根本不懂!為什麽?因為祂的眼界狹小而卑鄙,祂會使你感到痛苦和受挫!假如你真想擁有自由,來嚐嚐這個甜美的果子,你的眼睛就會明亮。」聽起來真是完美極了,夏娃毫不猶豫地就吃了禁果,但立時她發現自己反而隻擁有羞恥、罪惡、疾病及死亡,惹來的是撒但更大的恥笑。撒但答應給人的,其實隻是地獄裏魔鬼的一部份,它的伎倆就是不斷地欺騙人們,在曆經數世紀之後,它仍然使用相同的方法。近四十年來,人們像是被洗腦似地,一直被各類的「專家」引導著去相信聖經上有關性的教導並不真的能讓他們快樂。比如,我們就常聽到有人教導——假如你「打孩子,你的孩子會不成器」,由於你不希望孩子們變得壓抑,於是就「讓他們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結果是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斯波克(Spock)博士在他的著作中寫道,「允許」的觀念已在今日大獲全勝,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我們製造了一個小怪物到處橫走的世代,這些小怪物已成功地引起全國的恐慌,人們躲在三道鎖的門窗後麵,晚上根本不敢一個人上街。隻因一些人就是無法克製他們的衝動,由於他們有強奸的衝動,所以他們看到可欺之人就強奸;他們有殺人或妨害他人行為的衝動,所以他們就順性而為,到處蠻橫。

從曆史學習教訓

  曆史學家告訴我們,幾乎每個偉大的文明在曆史上都經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它的權勢一直攀伸到頂端,這種情況會持續一陣子,然後就開始衰退,最後進入沒落。這種情形包括像古老的埃及王國、中世紀埃及王國、巴比倫王國、亞述王國、波斯帝國、希臘王國、羅馬帝國以及後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等,她們全都經曆了相同的兩個階段。順便一提的是,大英帝國也是如此,雖然關於維多利亞女皇時代有許多不好的評論,它卻是英國政權的最高峰,並且它的影響力亦遍及了全世界。

  曆史學家告訴我們,在權勢的鼎盛期,上述所提的每個國家及王國都嚴格地執行道德標準,整個社會對於性雜交會有指責,甚至設有法律禁止,就是因為人們嚴厲的道德規範,國家可以強盛同時繁榮。

  然而,在達到繁榮及成功的目的後,道德規範開始鬆弛,被人們所忽略,至終被廢止。人們開始進入性欲的表現,講究自由放縱、不道德及性雜交,國家開始走入沒落之海,一個接一個,沒有例外,每個古代的國家都是如此。

  聞名的曆史學家季朋(Edward Gibbon)在他不朽的著作《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一書中,簡明地說到,羅馬帝國主要分裂的原因之一,就是國中家庭的先分裂。可見「家庭為建國之本」絕對不隻是一句格言而已。羅馬人很快地就發現到,家庭的腐敗不隻是私人事件,事實上,當哥德人、西哥德人及所有的異族像潮水般地襲卷羅馬帝國,奸淫擄掠、屠殺偷竊時,羅馬人才發現婚姻其實是公眾之事,一旦在家裏發生慘劇,也同樣會發生在國家中。

古代的愛神

  在古時,基督之前的世界裏盛行著各類不道德及扭曲的性行為。最近看到有一本帶有大幅圖片的書,書名叫《古代的愛神》(ErosinAntiquity)——愛神是古代的性愛代表。在書中每一頁的古代圖畫中,有各種大理石的雕塑及以圖畫為裝飾的花瓶,每個構圖都相當的淫穢,其中男性的性器官更是不變的主題。

  通奸、奸淫、群體性交、同性戀、雞奸以及每一種我們可以想象得到的不道德行為及性扭曲在古代世界中都十分地猖獗——連同還有墮胎及殺嬰行為更是附帶的產物。

  在希臘人及羅馬人之前,我們發現古代的文化中含有各種的性變態方式。聖經考古學家弗利(JosephFree)說,在古時迦南人的殿中實行一種「性貶抑的崇拜」,這種崇拜最終以獻上孩子作為犧牲之物。神曾告訴以色列人要將迦南人驅逐或消滅,主要便是因為他們腐敗而荒唐,他們的殿無非就是「邪惡之地」,傑出的考古學家愛爾布萊(W.F.Albright)同意說:

  沒有一個國家有如此赤裸的生殖女神小雕像,有一些很明顯的相當淫穢。沒有一處地方崇拜蛇的風氣是這麽地強烈,兩個女神阿斯塔特(Astarte)及安娜特(Anath)被稱為是偉大的懷孕女神,而她們自己卻無法生產!受崇敬的娼妓及閹人的祭司在此非常普遍,獻活人祭也很出名......他們這種色情的崇拜一定已淪落到極端汙穢的程度,而社會顯然也已墮落不堪。

  在希臘人之前,迦南人不是惟一在古代有這種性曲解觀念的國家。敘利亞人及腓尼基人有一種崇拜「兩性神聖妓女」之女神。古代埃及人則有同性戀的情況,這也是他們宗教的一部份:

  作為他們對女神伊希斯(Isis)的崇拜儀式,埃及的「祭司」(事實上他們隻是男娼妓)會與前來「崇拜」的男人發生性關係,這種淫蕩的「崇拜」形式遍及地中海地區。這種女神有不同的名字,如伊什塔爾(Ishtar)、米利塔(Mylitta)、阿弗洛狄忒(Aphrodite)及維納斯(Venus)等。

  希臘人以其讚同並實行同性戀而聞名,在他們的宗教習慣中也設有男同性戀的娼妓。在以弗所的一條主要大道(大理石街)上,有一個雕刻的腳印指示著到妓院的路。淫獩的黛安娜神廟也是在以弗所,而這裏竟然還是世上七個奇跡景觀之一;黛安娜崇拜是「一種永久的邪惡慶典」,同樣地,在科林斯(Corinth,即昔日的哥林多)的阿弗洛狄忒神廟也有娼妓院。

  耶魯曆史教授鮑斯威爾(John Boswell)寫了篇同情同性戀的曆史著作。就這個古代希臘的同性戀主題上,他說道:

  許多希臘人表現出同性戀的愛是惟一的性愛形式,並認為那可以是持久、純潔以及真正崇高的。......雅典的立法者梭倫(Solon)認為同性戀的性愛對奴隸來說是太高尚了,以致禁止他們如此行。在仿希臘文化浪漫式的理想主義世界裏,同性戀的人被明顯地刻畫為命運不佳的愛人,他們的熱情並不比他們的非同性戀朋友更不持久或不崇高。

  古羅馬也以他們猖獗的性犯罪而聞名。曆史學家杜蘭寫道:「娼妓猖獗,同性戀因著與希臘人及亞洲人接觸而受到更大的鼓舞。許多有錢人為求得一名男性的歡心而不惜付出一台侖(古希臘貨幣,合今日三千六百美元左右)的價錢,加圖(Cato)抱怨說一名漂亮的男孩遠比一座農場的價值還高。

  杜蘭說娼妓在古羅馬是如此地普遍,以致某些時候政客的選舉必須透過「妓院老板行會」(CollegiumLupanariorum)來收集選票。他接著又說:「奸淫普遍猖狂到一個程度,導致性行為若非是為了政治上的目的,根本就引起不了大眾的注意。而實際上每個小康家庭的女人都至少都有過一次離婚的記錄。」他更寫道:「羅馬人就像希臘人一樣,始終十分縱容男人去嫖妓,認為這些職業是合法並且是有限止的......老塞尼加(Seneca)認為羅馬女人中充斥著奸淫的行為。」

  但是在所有的古代城鎮中,可能找不到比龐貝城更邪惡的城市了。事實上,《古代的愛神》書中有許多的圖片是從龐貝的遺跡中拍攝下來的,內容都是關於不同的性雜交。這場因為突然的火山爆發而保留下來的真跡,讓今日的我們發掘到這個城市所保留的比其它城市的更為完整。舉例而言,當時的人用陽具的象征之物來裝飾屋外是非常普遍的事,可說是一個最邪惡的城市在一個最邪惡的年代。公元前79 年 8 月 24日,龐貝城在突然之間全部被摧毀淨盡——就像之前的所多瑪及蛾摩拉城在一瞬間被毀滅一樣。

基督誕生於這個邪惡的世界


  基督誕生進入這個汙穢的世界,使徒們帶著改變人生的信息到各處去。他們來,並宣稱神是聖潔的——這對人們而言,是一個絕對嶄新的思想,天上的神怎麽可能是聖潔的?他們不僅從未被禁止或限製邪惡,反而因神廟娼妓來的實施而得著鼓勵。現在使徒保羅帶來神是聖潔的信息,並進入外邦人當中,神呼召跟隨祂的人要像祂一樣聖潔——這對世人而言是一個完全革命性的信息。今日,一些享樂主義者很高興地向大眾宣稱基督教是在壓抑性,其實他們真正要表達的是,基督教不應該在這件他們可以隨心所欲的權利事上抑製他們。



性的神聖

  當神頒布不可犯奸淫的命令時,祂是在保護「性」的神聖。在頒布保護生命本身的神聖之後,便立即跟著不可奸淫的命令。神保守護衛我們所知在世上的關係中最高一層的聖潔性——丈夫與妻子的關係,這條命令的頒布是要潔淨及保護生命的生產延續,既然婚姻是人類關係中最基本的,以婚姻關係為基礎,教會、政府等才能建造在其上。婚姻應該要被保護,以避免各種形式的攻擊。而在今日的世代,婚姻組織正處於一種嚴厲的圍攻之下。

  這條命令是醒目而被強調的!它簡明、沒有條件、不能撤回,同時是否定形式——「不可奸淫」,沒有附加的爭議,沒有任何的理由,一旦罪在其中,毀滅性、致命性及死罪一條的命運,使得其它都不重要了。

  當耶穌降世,祂拓寬了這條誡命的範圍,不隻奸淫的行為是罪,現在連心中有奸淫意念的也算為罪,祂說:「隻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奸淫了。」(太5 章 28節)看見就動淫念是被定為罪的——心中的罪,因為所有的罪的行為都是先由心發出,神呼召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心及意念。



基督徒道德的功效

  耶穌對古時那個邪惡的世界有何影響?早期教會普遍就像黑暗大陸上的燈塔,在道德混亂的當中,基督徒整體而言是不潔世界中的潔淨,來德裏寫道:

  婚姻外的性交是嚴厲禁止的,而隻有為了生育孩子,性在婚姻中才是被允許的,離婚絕不允許,除非其中一方違反了婚姻的神聖結合時另論。在基督徒中性攻擊是絕對沒有聽說的事,但是他們可以將攻擊者逐出教會,之後就如我們已經注意到的,在適當的悔改及懲戒之後,複合是被允許的。

  在公元 125年,一名雅典哲學家的基督徒阿裏斯提得斯(Aristides),寫到關於對抗哈德良皇帝(Emperor Hadrian)的基督徒信心,以下是他說到關於性方麵之事:

  他們不犯奸淫或不道德之事......他們的妻子,哦!王呀,是像處女一樣的純潔,他們的女兒則很謙卑,他們的男人戒絕所有非法律所容許的性接觸以及不潔淨的性。這是隻有在另一個世界中才可能有的盼望。

  在一封給「戴奧革尼」(Diogenes)的不具名信中,一般相信是在第二世紀中所寫的,信中長篇地描述了早期基督徒的情況,這是信中說到,性的部份:

  他們提供共享的桌子,卻不是共享的床;他們「在肉體裏」,卻不按肉體而活;他們在世上過日子,但他們是天國的公民,他們遵守指定的法律,卻在生活中行出遠超過法律之上的行為。

  杜蘭也有關於早期基督徒的性行為說詞:

  總而言之,基督教繼續並擴張了備戰中猶太人的嚴厲道德標準,獨身及保持童貞被認定是非常完美的。婚姻隻有在做為性雜交的檢疫下才能被容忍......同性戀行為是會被定罪的,這點在古代是很稀奇的。



反對「性」的異端邪說

  遍及基督徒曆史,教會必須與反對性的異端邪說爭鬥,就定罪性本身而論,這種時尚已興起,甚至是在婚姻中的性也無法幸免,如禁戒派(Encratites)、清潔派(Catharites)以及摩尼派(Mnichaeists)是一些例子。早期教會必須與一些反對「性」的異端邪說爭鬥,這些假教導多半是針對淫亂程度的一種反應而出現的,在這種影響之下社會易於沉溺。史密斯(Michael A. Smith)評論說:

  由於環繞在他們四周的這種無節製的性,使得一些基督徒從很早以前就反對「性」。然而,這點並未被正式發表或是成為一種特殊的讚美。......到了第三世紀,獨身主義開始被評價為聖潔的標幟,即便如此,極端的行為仍不受到讚同。如俄利根(Origen)因為把自己變成一名閹人,並相信這是聖經中的命令,而遭受相當大的反對聲浪。

  魯益師說:「魔鬼總是欺騙我們,誤導我們走向極端。」在性的曆史中似乎就是如此,從一個極端變化到另一個極端。幾世紀以來,從完全的放蕩無度到完全的禁欲(即使對夫婦也一樣),沒有一樣極端是合乎聖經的。

  一直以來,絕對會有一些教會內及教會外的人視性為邪惡之事,即使到今天仍能找到持這種態度的人。但是這些人忘了性是神首先創造的,祂對祂的受造物說:那是好的。這些人卻視性為不潔淨、邪惡及不可嚐試之事,並認為好的男孩或女孩是絕不可以想到或談論到有關這方麵的事。

  許多做丈夫的告訴我他們的妻子就是持這種態度。而這些妻子所不了解的是,當她們以為自己抱持的是基督徒應有的態度時,而其實是接受了異教對性的態度——將性神化,或是詆毀了性。

  一種在摩尼教派及其它人當中所發現的古老異教性觀念是十足錯誤的。他們相信性是由邪惡所生發出來的,因此,身體是邪惡的,而性更是特別邪惡。他們視人類的性行為是可鄙而惡心的,在早期教會裏,有些人借著忽視或誤解而不接受聖經的觀點,他們真正接受的是一種古老的異教觀念。我們可以在柏拉圖主義者中找到這樣的人,他們認為身體基本上是邪惡的,所以是靈魂的墳墓,所有的性功能都被視為邪惡,同時是尷尬及混亂的來源。

  今天人們已經走入另一種極端,他們看身體不再是一個墳墓,而是各種恣意縱情的旅店。事實上,聖經顯明身體既不是墳墓也不是旅店,乃是聖靈的殿。路德非常睿智地觀察到身體絕不是邪惡的,因為耶穌基督是世上唯一無罪的人,但祂仍有身體,而撒但這個最邪惡的存在體卻沒有身體。可悲的是,那些反對性而聲稱是基督徒的人,事實上是在幫助那些曲解者扭曲聖經對性的態度,譬如說色情業者,因著抱持這樣的態度,他們對他們的家庭產生了無可測量的傷害。

  在上個世紀的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性變成完全沉默的話題,是不可談論之事,在禮貌的社會中常是加以忽視而不談的,人們應該自己想辦法去得到這方麵的知識。

  到了廿世紀,我們看到鍾擺又到了另一種極端,現代人呐喊著要敞開且自由地討論「性」,且不僅是討論而已,還要在書上、雜誌、電影及電視上看到各種的圖像。對這種問題,你有什麽解決方案?有些人會說我們應該回到維多利亞時代,我不同意!不,假如你讀聖經,你會看到聖經對性是公開而坦白的。很有趣的是神對祂所創造的一點兒也不避諱,男女之間的性行為是祂創造的一部份,神造男造女,祂看為是好的,讀雅歌便可發現性是很聖潔的。神關心的是,性必須是聖潔的,因為婚姻的床不可汙穢(來13章 4 節)。



性壓抑是基督徒的觀點嗎?

  今日的說法是聖經的教導導致了人們的沮喪、壓抑、焦慮及精神混亂,人最好是都能夠「全部發泄出來」,以排除他們內心的沮喪。

  這種說法乃是指出那些保持節製或貞潔的不婚人士,將會經曆各種心理上的創傷。人應該去滿足他們的各種欲望。有個人告訴我他第一個親吻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另一個女人則告訴我她經常和不同的人發生性關係。你可能預備要下結論說,這個男人今天,可能因為沮喪而導致崩潰,應該已經被關在精神病院裏了;而那個女人很顯然因蓍她的自由開放,而有著健康的身心,事實上我是在一個精神病醫院裏遇到了那個女人,而這個男人的名字是——著名的布道家葛理翰。

  布萊斯列(Francis Braceland)博士是前美國精神病協會總裁,以及美國精神病雜誌的編輯(此絕非一個基督教組織),他寫道:「婚前性行為發展出所謂的新道德,已經明顯地使入住精神病醫院的年輕人人數增加了。」也就是說,原要使你遠離精神病院的要素,如今,因著當事者沉溺於性享樂中的緣由,反而使許多人入了精神病院!他接著說:「在校園中由於對婚前性經驗態度的更加開放,也使得一些大學女生因飽受壓力而引起了情緒性的崩潰。」

  研究也不斷地顯示,同居的男女也就是所謂的試婚,結果常是以更高的離婚率收場。更進一步而言,這些人即使在婚姻的關係中也顯示出有較多不忠實的情況,這其實是撒但的另一種謊言。

  我們不斷地聽到有人說,那些在婚前發生性關係的人並不是真正情緒平衡的人。一名精神學家和他的同事決定要測試這樣的一種理論。他們預備了一個叫「明尼蘇達多方位人格目錄」的測試,這是一種用於全美心理健康中心的標準測試。他們針對一群性享樂者——也就是有婚前性行為的年輕人做為測試對象。

  他們發現這些人當中約有半數表現出不尋常的沮喪、內向、異常好動及妄想症。另一半的人則有說謊話的趨勢,顯示他們甚至可能麵對自己的私生活都沒有說實話的習慣。因此這項測試並不能反映出所有的真實麵。因此,我們不能確定說這是由於這些人活躍的性活動,或是他們原本就情緒不穩所引起的,就這點我們無法辨識是誰先來後到,就像到底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一樣。重點是從這份測試中,我們看到並不是所有全部的年輕人都有婚前的性行為,而這是許多年輕人從媒體中大大被誤解的,這更是魔鬼的另一個謊言。



奸淫不僅隻是「個人私事」

  奸淫是一種傷害人類靈魂及屬靈生命的罪,它會造成不可抹滅的創傷。同時它也是傷害家庭的罪,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奸淫破壞了人對婚姻的宣誓「我放棄其它的,單單選擇你」。它也是傷害我們孩子的罪,是離婚原因中最惡名昭彰的一種。奸淫已經造成了數百萬的孩子在成長時家中沒有母親或父親在一旁的陪伴,也造成了這些孩子生命中無數的問題。奸淫和它的惡果是傷害國家及社會的罪,國家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當家庭遭受破壞時,國家也將變得衰弱。

  想要更了解離婚對孩子傷害的影響請看「離婚與孩子:其中的實證」一文,刊登在1993年七月份讀者文摘英文版上麵,由懷特海女士(Barbara Dafoe Whitehead)所寫。



同性戀

  關於近年的「同性戀革命」我們能說些什麽?首先,神說同性戀是錯誤的,而在今日我們常聽到的是,有些人曲解了聖經的說法,辯稱耶穌從未將同性戀定為罪。他們完全是強詞奪理,忽視了祂來不是要廢掉神的律法——因神的律法早已定同性戀為罪,耶穌來是為要成全律法(太5章 17 節)。

  他們也說聖經定罪的是同性戀的情欲而非同性戀的愛,然而事實上,這並不是聖經的說法。我們在羅馬書讀到女人改變她們自然的順性,而使用在抵擋自然的逆性上,這當中並沒有說到情欲。這段的下一節便說到男人的情欲,說他們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羅1章 24、32節),我們應該記住,聖經是將奸淫的情欲及淫亂的情欲都加以定罪的,淫亂是指在婚前與未婚之人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聖經說沒有任何行奸淫者、淫亂者、同性戀者可以進入天國,在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保羅說:「不要自欺」,他提到奸淫者、淫亂者、偷竊者、謀殺者、同性戀者及雞奸者,他並沒有提到關於態度或情欲之事,對於這些行為及做這行為者都視為有罪,聖經說到這些人是不能承受神國的,並要他們不要自欺!

  在創世記十九章、利未記十八章 22節及提摩太前書一章 10節都可以看到禁止同性戀的經文。但就如一個奸淫者可以被饒恕並從他的罪中被釋放出來,同性戀者也是一樣。耶穌基督的福音能有效地改變人心,成千上萬的生命可以為此做見證,數世紀以來,祂已為千萬人做了同樣的事情。

  其次,同性戀(gay,原文有快樂之意)是個誤稱,假如要以一件事來形容同性戀沒有什麽——那就是他們沒有快樂。它是一個病態之下所選擇之名詞,再一次我們又看見這是欺騙者的謊言。輔導者發現這些同性戀者是人類當中最可悲的一群,他們落入了漩渦式的網羅,感到自己無可逃避地被整個社會定罪,因此迫切地尋找一些暫時的滿足,卻又深深地憎恨自己,又急切地嚐試要辯解自己的生活是對的。

  同性戀者的兩項主要爭議是,第一,很多人辯稱同性戀者是與生俱來的,但已有許多心理學家及對這個主題深入討論的心理學著作,均否認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種論點是對的。例如,英國的瑪伯利(Elizabeth Moberly)博士說:「人並非出生就如此,他們是可以改變的,許多證明顯示同性戀者是因早期的關係中曾經出現困難的緣故,治療的重點應是先解決這些關係上的困難。」

  來自加州艾西諾(Encino)的心理學家尼可拉西(Joseph Nicolosi)博士同意此說,他說沒有任何證明說同性戀是生來就如此,而且能作成結論的,相反地這種說法是有瑕疵的。尼可拉西博士被同性戀團體所憎恨,因為他已經成功地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成為異性戀者,他稱此為「恢複式的治療」。他將他的發現寫在《男同性戀的恢複治療》(Reparative Therapy of Male Homosexuality)一書中,他的實際成功經驗否定了同性戀者的神聖理論——生來如此,無法改變,他剛好提供了相反的結果,這是同性戀者恨他的原因。尼可拉西博士說他工作的成就以及其它專以幫助同性戀改變成為異性戀的治療專家,像是一把扳手停住了同性戀的活動以及他們的宣傳:「一旦是同性戀,永遠都是同性戀」的謬誤。在這方麵即使有一個人得到改變,也就能把他們這樣的理論給推翻掉,很感謝的是,有數以千計的同性戀在我們這個時代得到了改變!

  「同性戀解放者」努力在建造一種教會,他們一方麵繼續他們的罪行,一方麵卻又試圖尋找從神來的接納與對其行為合理化的形式。他們所做的其實都是徒然的,因為沒有一個繼續其同性戀行為者可以進入天國的。「同性戀教會」隻會令人聯想到那些異教徒的神廟,他們奉淫亂為神,並且以宗教為名發生淫亂的行為,他們將神的真理改變成為謊言,但神跟他們說:「不要自欺」。

  到底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怎麽樣呢?我認為應該是和神一樣的態度,神愛同性戀者,我們可能恨這種人,但神愛他。假如你是一個真基督徒,你會以愛犯奸淫者或偷竊者的同樣態度來愛同性戀者,這並不是指你要愛或饒恕他的行為。你要接受的是他,而不是他的行為,同性戀者會感到自己深深地陷入網羅之中,覺得四周沒有出路,更常覺得自己不被接納。我們卻要在實際行動中接納他這個人,並引導他進入耶穌基督改變生命的能力當中,這不可避免地包括要他悔改在內。因為耶穌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 章 3 節)

性革命的果子

  性革命以及接受同性戀和推動雜交的結果帶給了我們什麽?除了我們上述討論到對心理上及社會上的傷害以外,今日有廿六種性接觸傳染疾病(簡稱STD),事實上,每五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有某種類的STD。按照格麥協(AlanGuttmacher)機構的統計,共有五千六百萬的美國人被「性病毒傳染疾病感染,像是泡疹或B型肝炎等」,可悲的是當這樣的病毒感染可以被控製時,他們這些已被感染的人卻不能被治療,反倒一而再地發生同樣的狀況。

  世界上有超過一億宗的淋病病例,除此之外,還有梅毒、泡疹(數百萬人得了此病),還有致死的愛滋病以及廿一種其它可怕的性傳染疾病。

  事實顯示那些天天在街頭上跟我們擦身而過的人們——不僅有愛滋病,還可能有其它三至五種的疾病。試想想,一個人必定是瘋了,才會容讓自己在短暫的交歡下就感染這樣的致命病症。

  愛滋病已經破壞了許多同性戀團體,同性戀幾乎降低人類一半的壽命。在美國一般正常結婚的人平均可活到七十四歲,而一般同性戀者平均隻活到四十三歲,這是他們非自然行為之下,一種可悲而自然發生的結果。因神早已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要避免這種行為。

  要明白撒但的基本謊言都在強調神的律法會限製,甚至壓抑毀滅了一個人的生命,它所有的欺騙都在針對這點。有多少人是在經曆極大的破碎後,才傷心地學到事實正好相反。當他們的身體已經被性病傷害到,或他們的心思意念已經被各式不同,為降低犯罪意識的精神病治療所折磨時,他們才發現,若是他們早就跟隨神的路徑,他們的生命應該是豐盛而尊貴的。

  問題是在今日的人們已經把愛與欲混含在一起,而這兩者幾乎是完全相反的。情欲的基本是從某人得到某事的一種欲望,愛則正好相反,「神愛世人,甚至賜下......」。愛的原則在婚姻中也是一樣有效,它的運作是像這樣的:愛產生強烈的欲望要使他人盡可能地經曆那最好的。你愛你的丈夫嗎?你的妻子嗎?假如是的話,那你每天的自覺欲望是要讓他或她經曆那最好的,不管是在那一方麵,許多夫婦都見證說他們最好的性愛是發生在當彼此專注於取悅對方之時。

神要我們得到最好的

  神要我們得到最好的,但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今日的文明人相信宗教人士是受到壓抑的一群,認為這些人因為沒有性自由,以致沒有享受到生命中,性方麵的快樂,最好的辦法是把主及祂的道丟開。

  「紅書」(Redbook)雜誌進行了一項關於現代所謂「自由解放」的美國女人有關性方麵的調查。他們列出了一些想要女人回答的問題,令他們驚訝的是,十萬名女性讀者均響應了這項調查!過去他們從未有過任何數字像這次這麽地令人滿意,這是曾經做過最大一次關於性方麵的調查,而十萬名美國女性竟然向一本世俗的雜誌響應並告知自己的性生活!

  這份調查顯示了什麽?比十萬名女性的數字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份調查的結果,他們發現那些在性方麵解放者——主張男女平等,自由現代的女性,卻是在性方麵最得不到滿足的那種人。其中最甚的就是放縱情欲的女性(是大部份男人認為女人中最性感的那種),這種女性卻是在性方麵屢遭挫敗,以致她從這跑到那,試著在各處尋找一些滿足,可悲的是,她永遠也找不到。

  但有更多具有宗教信仰的女性表示她們生命當中有較多的性滿足。那些最受宗教影響的團體(意指宗教在他們生命中所占的成份有多深的一種判斷,譬如他們是最受宗教影響的,或是較多宗教影響的,或較少受宗教影響的)是最被誤會的一群。許多現代的美國男性被魔鬼欺騙,認為這些女性是最受到性壓抑的一群,而其實她們是在美國最能享受性滿足的一群,這使得整個魔鬼的謊言都被拆穿。

  你是否曾經相信此謊言?不錯,千萬人都跟你一樣相信,然而誰真正地在乎你的快樂?魔鬼嗎?魔鬼會很高興看到你得了泡疹、淋病以及愛滋病,並且最好是一次就全部中獎;看到你十六歲就懷孕,它更是歡呼鼓掌。隻有神真正關心你,祂以愛為旗在基督以上,祂的道是滿足的道,不是壓抑之道。

  本章的焦點一直是放在婚姻之床的聖潔上,但關於基督教對家庭的其它貢獻,其實還有許多是可以述說的。最重要的是,將基督徒的生命應用在家庭生活中確實是可以創造奇跡的——數百萬計的快樂家庭可以為此做見證。神在聖經中所說一個快樂家庭的原則,也就是一個愛的家庭的藍圖。若將基督從這些家庭中除去,許多家庭就會分裂,許多的婚姻均是夫婦雙方先經由對基督的委身而後彼此委身,而得到醫治的。

  幾世紀以來,基督教采取了許多不同的方式以對家庭有所幫助。而在今日,亦有像心理學家杜賓森(James Dobson)在其廣播節目中幫助數百萬的人解決他們每日的家庭問題,他的節目叫做「以家庭為中心」(Focus on the family,編按:台灣的辦事處名為「愛家基金會」)。除了廣播的服務,他更進基督教對經濟的影響一步的服事是,每周有專人回答五萬封以上的來信,以提供專業的輔導及推薦一千二百名連網的治療學家。杜賓森博士是名敬虔委身的基督徒,也把對家庭的工作做為對耶穌基督的服事。若將基督除去,杜賓森博士的這項服事的存在模式勢必不同,今日美國的家庭亦不知要走向何方。

結論

  如果沒有耶穌,許許多多的人會繼續表現得像異教徒般——對他們的衝動毫無控製。假如性傳染病一直遺傳而未被發現,如同秋風掃落葉般地橫掃大部份人口,人種將會發生什麽樣的變化?簡而言之,如果沒有耶穌,你可能也不會被生在這個世上了!

信息主要翻譯自WHAT IF JESUS HAD NEVERBEEN BORN?》 by Dr. James Kennedy and Jerry Newcom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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