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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祝福或咒詛

(2011-03-13 09:08:20) 下一個
葉光明

  假設信基督而被辱罵、咒詛、敵對及逼迫;假設有人散播反對基督徒的惡意謊話,並用各樣虛假不法的方法傷害基督徒;是否可以藉著宣告某種咒詛攻擊他們作為報複呢?新約的答案是清楚、肯定的“不”字!

  在羅馬書十二章九節至二十一節,保羅列出種種的原則,指導基督徒的行為。在第九節,他以最重要的動機開始:

  “愛人不可虛假。”

  隨後他的指示是基督徒表達愛的不同方式。在第十四節,他教導基督徒如何回應傷害他們的人: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隻要祝福,不可咒詛。”

  在第二十一節,他指出了同樣原則的普遍適用性作結束: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隻有一種能力足以勝過惡,那就是善。不論麵對何種惡,當常以相應的善作回應。否則就會發覺惡對我們來說太凶狠了。

  在彼得前書三章八節至九節,彼得對惡的錯誤回應給予類似的警告: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以善勝惡,我們因此可以分享在基督裏的向惡誇勝,如哥林多後書二章十四節至十五節所述: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為我們在神麵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如伯大尼的馬利亞把至貴的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一樣,我們以芬芳的香氣充滿我們的四周。甚至那些反對及批評我們的人依然因這香氣而蒙福。 (馬可福音十四章3-9)

  這顯明了舊約與新約的基本分別。在舊約中,神的子民經常成為神審判其他民族的管道。例如,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用約書亞及他的軍隊代表他審判先前已占領該地的迦南人。還有很多其他的例子,如神的仆人咒詛反對及叛逆神的人,效果與神自己的宣告是一樣的。

  在約書亞記六章二十六節,以色列人俘擄及毀滅耶利哥城時,約書亞宣告咒詛在以後想重建該城市的人身上:

  “有興起重修這耶利哥城的人,當在耶和華麵前受咒詛。他立根基的時候,必喪長子,安門的時候必喪幼子。”

  五百年後,在以色列王亞哈統治期間,這咒詛應驗了,列王紀上十六章三十四節中記錄:

  “亞哈在位的時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

  這是無形的力量在人類曆史中不斷運作的生動例子,但這一點卻常被人們忽略。今天有多少曆史學家在描述此事件時會追溯這兩位年青人死的根源,是因五百年前神仆人所講的話呢?

  重要的是在列王紀上十六章三十四節,作者強調咒詛已得應驗,“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約書亞是使咒詛歸到的途徑,而耶和華是它的來源。是其結果的唯一起因。

  神的仆人大衛所宣告的咒詛在數代之後也發生效應。詩篇六十九篇二十二節至二十五節,因為一個沒提名的人,出賣被無故控訴及判罪的義人,而宣告一係列的咒詛。一千年後,在耶穌受死複活之後,使徒認為大衛的咒詛已應驗在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的身上。(參閱使徒行傳一章15-20)

  大衛以後的某些先知,也宣告咒詛施行神的審判。例如,在列王紀下一章九節至十二節,以利亞叫火從天降下,毀滅連續被派來捉拿他的兩隊兵士。在列王紀下二章二十三節至二十四節,他的繼承者,以利沙咒詛曾嘲笑他的一夥年青人,結果他們中間四十二人被母熊傷害。

  此後,神用以利沙使亞蘭元帥乃縵的大麻瘋奇跡般得醫治。乃縵想送給以利沙許多的禮物作回報。以利沙卻一樣也不接受。並向乃縵指出,他無法”付還“從神而來的醫治。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被貪婪驅使,收取乃縵給他的銀子及衣裳(列王紀下五章1-27)。以利沙藉著超然的啟示質詢基哈西的貪婪及不誠實。並宣告神的審判在他身上:

  “因此乃縵的大麻瘋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從以利沙麵前退出去,就長了大麻瘋,像雪那樣白。”

  以利沙咒詛的效應是顯而可見,而且是即刻生效的。基哈西沾染上乃縵剛被醫治好的晚期麻瘋病。而且,同樣的病會繼續使基哈西的後裔受苦,哪怕隻有一個仍存活,也都會如此受苦,

  上麵談及的咒詛,不論是由約書亞、大衛、以利亞或以利沙所發出,都有一個重要的特征。他們所發的咒詛表達了全能神至高的審判,不是出自講者的思想或意誌,也不僅是人憤怒或報複的發泄。神大能地選擇人作管道,施行他的公正。聖經沒有提到神永遠放棄他這樣作的權利。

  在新約中神揀選他的仆人主要是作為憐憫的管道,而不是審判的管道。兩約的對比在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節至五十六節記載的事件中表明出來。耶穌想經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但撒瑪利亞人拒絕接待他。雅各和約翰對此事的回應是:“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麽?

  耶穌責備他們的態度,回答說:

  “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因為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而是要救人的性命。”

  耶穌沒有否認以利亞叫火從天降下來毀滅他的敵人。他也沒有質疑雅各及約翰能否作同樣的事。反而,提醒他們這是神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他仆人的時期。他們是奉召作神憐憫的工具,而不是作他審判的工具。

  然而,新約中也有幾個神的仆人宣告咒詛的實例。耶穌自已是其中之一。他進入耶路撒冷的途中,感到饑餓,走到一棵無花果樹前,想得一些適時的初果。發現樹上滿是葉子,卻沒有果子,就對樹說:

  “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9)

  第二日,當他及門徒經過時,那棵無花果樹連根都枯幹了。彼得評論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幹了。”

  耶穌的回應是賜給他的門徒與咒詛無花果樹同樣的權柄: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1)

  也就是說,他賜予他們咒詛的權柄,與他作在無花果樹上的一樣。

  很多解經家視這無花果樹是一種退化成唯遵守摩西律法的宗教形式,樹滿是“葉子”,即宗教的外表,但沒有生出律法的真果,就是耶穌總結為“公義、憐憫和信實(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3)。其結果是,真誠尋求真理的人期望那種宗教能滿足他們屬靈的饑餓,但卻隻能失望地空手離開。一個世代以內,在神的審判之下,整個外在形式的係統注定“連根都枯幹”了。

  門徒顯然不明白無花果樹不結果的含意,輕忽而過。但耶穌采取了行動去對付隻長葉不結果的問題,並委托門徒采取類似的行動。在隨後的世代裏,很多的基督徒似乎已忘記這個教訓。我們有遇見“不結果的無花果樹”的時候,即華而不實的宗教係統,使饑渴尋求福音的人失望。我們是經過“無花果樹”毫不關注?還是采取耶穌所作的有闖勁的行動呢?

  在馬太福音十章十四節至十五節,耶穌差派第一批使徒去傳揚福音時,給他們同樣的權柄: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跺下腳上塵土的行動,是使徒把拒絕他們的人交給神審判,至終比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所受的更嚴厲。

  新約使徒按字麵遵行了耶穌這條命令。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保羅及巴拿巴事奉一段時間,大有果效,他們的敵手卻要趕他們出城。使徒行傳十三章五十一節記錄使徒的反應:

  “二人對著眾人跺下腳上的塵土,就往以哥念去了。”

  這樣確定了那早已建立在舊約的一個原則:祝福與咒詛永遠不會彼此遠離。當給予的祝福被拒絕時,咒詛幾乎無可避免地代替了祝福。以色列人在摩西律法下進入迦南時,神要求他們選擇順服得祝福,或叛逆招咒詛,並無第三個選擇。這同樣應用在那些當神祝福的福音傳給他們,卻故意拒絕的人身上。他們幾乎無可避免地把自己暴露在相應的咒詛之下。

  在居比路島上,神為保羅及巴拿巴開路,把福音帶到羅馬高官方伯那裏。一個行法術的術士,名為以呂馬的卻阻止他們向方伯傳講。對這個從撒但而來的人挑戰,保羅的反應記述在使徒行傳十三章九節至十二節中:

  “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晴看他: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麽?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看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裏求人拉著手領他。方伯看見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

  保羅的話在以呂馬身上的效應正如以利沙宣告在基哈西身上的咒詛一樣。使徒行傳的作者強調保羅此刻是“被聖靈充滿”。因此,他的話不是血氣的反應,而是代表神滿有主權審判由聖靈發出,降在那術士身上。這個行為反映了耶穌至高無上的權柄勝過撒但,給方伯深刻印象,他因此成為信徒。

  這事件可以幫助我們確定在某些情況下,基督徒宣告咒詛是正確的。但若動機出於我們屬血氣本性的反應,如怨恨、忿怒、報複的欲望。自義或自褒,這樣情況下說出咒詛就是罪。此外,對咒詛者的傷害較被咒者的更大。

  在羅馬書六章十六節,保羅強調產生撒但式動機的危險性: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仆,順從誰,就作誰的奴仆麽?或作罪的奴仆,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仆,以至成義?”

  容許咒詛經自己的口而出,去尋求由惡的衝動得到刹那的喜悅,這可以說是很大的誘惑,獻上自己作試探的來源成為撒但的奴仆。撒但不會滿足於隻一時影響我們。他用試探為通道,藉此移進並永久控製我們的生命。使我們一時屈服於他,而變成他永久的奴仆。所以,用咒詛把惡帶給他人的人,反而帶給自己更大更持久的惡。

  新約清楚地告訴我們在某些情況下,聖靈大能的選擇藉著神的仆人去宣告咒詛。若拒絕承認這個可能性,是把自己拒於神使用我們的一種可能之外。唯一安全是與聖靈培養密切的關係,敏感於聖靈的提醒及阻止。若對自己動機的純正,或對聖靈的引導有疑惑時,我們應先保持靜默,這是十分肯定的一點。

  發生在我事工中的一件事,使我們更加認識到在某些情況下催逼我們去發出咒詛的可能。一九六零年中期,我是一芝加哥內城教會的同工。與教會直接毗連的建築物是一間酒館。它已成為各種惡行的中心,包括兜售毒品、打鬥及賣淫,男妓、女妓都有。

  一晚,我在教會的講台上帶領會眾為芝加哥市祈禱。在禱告中段,“我聽見作了一個大聲的宣告:“我把主的咒詛放在那酒館上!”這是我沒有預先計劃的。聚會繼續正常進行。我對自己所講的話隻稍稍作了思考。

  兩個月後的一天清晨三時,我被一個緊急電話吵醒,告知教會著火了。我趕往現場,發現著火的不是教會,而是隔壁的酒館,從密西根湖來的風正把火焰吹向教會。正當教會似乎無可避免將與酒館同歸於盡時,風向突然一百八十度改變,把火焰吹離教會。

  結果,酒館完全被燒毀,教會隻受到煙熏之害,並得著保險賠償,無任何傷亡。經現場視察及調查,消防隊長評論說:“你們必定是與天上的人有特別的關係了!”

  我的反應是敬畏與恐懼交集。我毫不疑惑自己在兩個月前所宣告的咒詛在酒館已生效的見證。我不後悔自己所作的。我覺得神以憐憫施下了公義的審判。同時對可畏的能力可以藉著神仆的話釋放出來,也有了新的認識。我決定向神尋求他的恩典,並且永遠不會濫用那能力。

  那酒館被火毀滅加強了我對聖經真理的認識,在祝福與咒詛主題的中心:舌頭的能力,不論是好是壞,是無法測度的。運用舌頭,我們可以祝福,又可以咒詛;可以建立,又可以拆毀;可以醫治,又可以損害;可以行善,又可以行惡。

  舌頭的能力是可怕的,因為靠自己我們不能控製它。經驗再三迫使我們承認雅各書三章八節的真理:“唯獨舌頭沒有人能製服”。隻有一個安全的方法,就是藉著聖靈把舌頭順服於神之下,懇求神為我們控製自己的舌頭。以下兩個大衛的禱告,可以幫助我們,成為我們跟從的模式:

  “耶和華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 (詩篇一百四十一篇3)

  “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麵前蒙悅納。” (詩篇十九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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