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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讀了馬克思的書,才知道我們離馬克思主義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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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讀了馬克思的書,才知道我們離馬克思主義有多遠

(2013-09-08 23:45:19)
 
原文地址:讀了馬克思的書,才知道我們離馬克思主義有多遠

作者:司馬當的博客

                            ——學習馬克思主義的一點感想

 

 

1、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國家為它的公民頒布的法律,而是一個黨派用來對付另一個黨派的法律,追究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麵前的平等,這是製造分裂的法律,不是促進統一的法律,而一切製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動的;這不是法律,而是特權。

——馬克思:《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頁。

 

感想:我以為思想的表達形式可以是言語,也可以是文字。在一個馬克思認可的民主國家裏,公民應該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而不會受到追究。在我們這個國家裏,盡管出版社和其他眾多的媒體都被限製說話,但作為公民,我們的思想或想法並不影響從語言變成文字,隻是沒地方可以發表而已。

 

2、不能由於一個人的道德品質,由於他的政治觀點和宗教觀點,而把這個人監禁起來或者剝奪他的財產或其他任何一項法律權利。

    ——馬克思:《〈科隆日報〉的告密和〈萊茵——摩澤爾日報〉的爭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頁。

感想:這個就不好說了,據說一些獲得諾獎的思想者還在監獄裏,這個與馬克思的教導是格格不入的。

 

3、法律隻要未被廢除就應當固定不變,它不應當隨警察事務的變化而變化。

——恩格斯《普魯士新聞出版法批判》,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71頁。

感想:問題是,我們現在的法律不是隨警察事務的變化而變化,而是隨各級政府長官的意誌變化而變化。現在這種讓法院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開展審判工作,無異是反馬克思主義的做法。哦,馬克思好像還說過“在民主的國家裏,法律是國王,在專製國家裏,國王是法律”這個……這個……就不發表感想了吧。

 

4、新聞出版法就是對新聞出版自由在法律上的認可,它是法,因為它是自由的肯定存在。

——馬克思《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1頁。

感想:新聞出版法,咱們國家還沒有,所以就不存在新聞自由不自由的問題。為了把我們打造成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我們至少應頒布一件並不準備實施的《新聞出版法》作“羊頭”。

5、沒有新聞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會成為泡影。自由的每一種形式都製約著另一種形式,正像身體的這一部分製約著另一部分一樣,隻要某一種自由成了問題,那麽整個自由都成了問題。

——馬克思《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頁。

 

感想:喔,看來我們的自由還真的成了問題,我們有過自由嗎?特別是新聞自由!

 

6、由於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違法的,因而他們就習慣於把違法的東西當作自由的東西,把自由的當作非法,而把合法的東西當作不自由的東西,書報檢查製度就是這樣扼殺著國家精神。

    ——馬克思《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頁。

感想:說得多忠懇,隻是我們不僅有書報檢查製度,還有網上刪帖製度,跨省追捕製度,因此,我們早已沒有了國家精神。

 

7、英國報刊的自主和自由就意味著英國人民的自由和自由。

    ————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21頁。

感想:哦!這是不是說,中國報刊沒有自主和自由,就意味著中國人民沒有自主和自由呢?不是說中國人民早就當家作主了嗎?當家作主的人會沒自由?

 

8、報刊隻是而且隻應該是“人民(確實按人民的方式思想的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公開的’表達者……它們並不強迫人民去接受任何學說,它們自己便是人民及其黨派的真正學說。”

    ——馬克思《〈萊比錫總匯報〉在普魯士邦境內的查禁》,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頁。

感想:我們見過這樣的報紙嗎?我們能辦一張這樣的報紙嗎?目前,顯然不能。那麽,馬克思主義離我們就太遙遠了,我們現奉行的是什麽主義?

 

9、我們則堅決主張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首先必須在法律上有一種井然有序的關係。

——恩格斯《恩斯特.莫裏茨.阿恩特》,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74頁。

感想:我們的法律早就成了既得利益集團隨意使喚的巴爾狗了,哪裏還談得上井然有序的關係?

 

10、英國的憲法差不多一百五十年來就一直是國家法律,國內任何一種變革都要通過法律手段,通過合乎憲法的形式進行;可見英國人對他們的法律是非常尊重的。

——恩格斯《大陸上社會改革的進展》,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81-482頁。

感想:問題是我們不但沒有一部合乎規範的憲法,僅有的一部所謂的憲法幾乎從來也沒落實過。

 

11、法官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

   

——馬克思《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181頁。

感想:在我們國家,所有權勢者都是法官的上級,唯有法律不是。

 

12、獨立的法官既不屬於我,也不屬於政府。

    ——馬克思《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頁。

感想:我們的法官屬於黨,要聽黨的話。實質上就是聽黨政具體領導的話。說白了我們的法官屬於權貴。不知馬克思是否承認這些自稱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的孝子賢孫們。

 

13、如果一個實行高壓的國家想成為忠誠的國家,那它就會自己取消自己;那樣一來,每一級都要求實行同樣的壓製和同樣的反壓製……由於官僚國家沒有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它力圖要把不法行為的範圍至少抬高到人們看不見的高度,這樣就以為不法行為已經消失了。

 

——馬克思:《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頁。

感想:哦,這不是在說我們如掩耳盜鈴般的“維穩”吧?

 

 

以上僅僅是我學習馬克思主義的部分新得,也許我理解的並不全麵、不準確,但我這個非馬克思主義者是真的學習了馬克思的書。我相信肯定會有許多自稱是馬克思主義者的人並沒真正讀過馬克思書,否則,他們為什麽總是與馬克思主義背道而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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