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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康寶鑒 (白話本)by 印光大師 (有求子三要!!)

(2009-10-19 19:52:17) 下一個
(如果有要索求PDF 版本得人,請留下你的email 地址,我會發到你們得信箱。這裏我隻是節選了幾個後記而已,希望可以幫助那些想要安天立地,不退正念寶寶的父母們!!)

求子三要

第一需要節製性欲,保養身體,為養育胎兒培育好自身的先天條件。

第二需要遵守人倫道德,積累功德,建立獲得福報的基礎。

第三需要盡早開始良好的胎教和幼教,避免孩子受到世俗惡習的沾染,而隨波逐流。

這三件要事,務必切實遵行。再以至誠之心,禮拜、稱念觀世音菩薩,祈求賜給具有福德智慧、能光宗耀祖、為國爭光的賢良兒女。這樣一定能所求如願,不辜負觀世音菩薩的恩德!對於第一個要點的說明:如果不能節製性欲,則父母的精氣薄弱,難以受孕;即使可以受孕產子,也難以長大成人;即使可以長大成人,由於孩子先天不足,必然會身體孱弱,既沒有強壯勇健的體魄,也缺乏博聞強記的腦力,以致未老先衰,無所作為。像這樣求子,縱然菩薩慈悲為懷,滿足世人的願望,世人卻實在是辜負了菩薩的恩德!

對於第二個要點的說明:要想生育具有福德智慧,將來能夠光宗耀祖、為國爭光的兒女,自己持家要恪守倫理道德,盡力做好分內之事,孝順父母,尊敬長輩,夫妻之間和諧相處,對家中傭人也要體恤照顧。至於對待親朋好友、街坊鄰居和單位同事,都應當和睦相處,隨緣勸化,使年長者善於教導子女,年少者懂得孝養父母、尊敬師長。要常常對各位同仁宣講恪守倫理、本份做人、製止邪念、心存誠敬、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戒殺護生、吃素念佛的道理,懇切勸人發願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永遠出離六道輪回苦海,不但為大眾培植出世的殊勝因緣,也使我們都能成為遵守道德規範的公民。能夠這樣去做的人,他的一舉一動,都會利益自己和他人;他的一言一行,也都可以做為榜樣。那麽,生育的兒女一定能出類拔萃,大有作為。這樣求子,菩薩固然會有求必應,滿足我們的心願,我們也可以培養出德才兼備的優秀兒女,來慰藉菩薩慈佑眾生的苦心了。


對於第三個要點的說明:古代的聖人,都是由賢明的父母善於教育而成的,更何況是普通凡人呢?如果求子之人肯采用正確的胎教方法,兒女日後必然會賢德善良。所以,懷孕以後,自己的舉止必須端莊誠靜,言語必須忠厚平和,行為必須孝順父母,友愛兄弟,恭敬平順。行、住、坐、臥之中,要常常稱念觀音菩薩聖號。無論是出聲而念,還是心中默念,都要收攝自心,使聽覺和心念都專注於持念的聖號,這樣就會心念專一,功德更大。如果自己穿戴整齊,洗漱幹淨,則出聲念、默念均可;如果是沒有洗漱,或是在不潔淨的地方,或是在睡覺時,都必須默念。默念的功德是一樣的,而出聲念則不符合恭敬的要求了。

如果是在婦女臨產之時,就不要默念。因為臨產時,要用力送出胎兒,若閉口默念,可能會引起氣機閉鬱。這時不僅產婦自己要念誦觀世音菩薩的聖號,家屬也都要為之助念,這樣肯定不會出現難產,也不會出現產後的各種危險情況。如果真正能夠謹慎遵從上述要求,身、口、意三業清淨,虔誠持誦觀音菩薩聖號,使胎兒稟承淳善的正氣,那麽,生育的子女肯定不會是平凡之輩。等到子女剛剛開始懂事的時候,就要講述因果報應的道理,讓其知道利人利物必然昌盛,害人害物必然滅亡的道理。必須使他明白,隻有利人利物,才是真正的利益自己,如果害人害物,則更甚於戕害自身,所以行善必得善報,作惡必招禍殃。另外,還要對子女講述,做人要遵守孝、弟、忠、信、禮、義、廉、恥這八種道德要求,這樣才能不愧為人。否則,雖然具有人的外形,內心卻與禽獸相同了。

還要教育子女,不許說謊、不許胡鬧、不許拿人家的東西、不許打人罵人,不許踐踏蟲蟻、毀壞字紙、廢棄五穀、損毀器物。自己的所作所為,都要於親於己有利,而於人於物無損。還要讓子女常念觀音菩薩聖號,以期消除惡業,增長善根。幼年時期如果能夠養成這些良好的習慣,長大後必然會淳樸厚道,不至於驕傲自滿,目中無人,而成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之徒。如果能這樣教育兒女,對祖宗而言就是大孝,對兒女而言就是大慈,對國家社會而言就是大忠。我常常講,治國平天下這樣的大事,女人家能夠掌握一大半,其原因就在於此。女子若能依教遵行,那麽她的美德就足以與周朝的太薑、太任、太姒三位名字中都有“太”字的女中聖人相比了,這樣,才不會辜負“太太”這一稱呼。希望求子的人,都能從中得到教益,就是家庭和國家的幸事了。


附記禁忌,免致禍害:凡是求子的人,夫婦之間必須約定要斷絕房事半年,從而為生育兒女培植良好的先天條件。待婦人月經完畢後同房一次,必定可以受孕。月經未完時切不可同房,否則必然導致停經,引起婦科疾病,相當危險。想要受孕時,又必須選擇在吉日的夜晚,天氣清明之時。在風雨大作、雷電交加的日子,夫妻切戒同房。

例如,《禮記·月令》中記載,農曆二月,春分之時雷聲初起,在此前三天,官吏就會巡視道路,振動木鐸,警示百姓說:“春雷將起,有不戒除房事者,所生子女疾患纏身,必然遭受凶險災禍。”古時的聖王愛民如子,特地委派官員宣布這項政令,還將其寫入經書之中,真可以說是與天地父母同心呀!受孕之後,應當斷絕房事,這樣生育的子女必定身心健康,福壽深長。懷孕後夫妻同房一次,胎毒就會加重一分,胞衣也長厚一分,分娩的困難也會加重一分。如果懷孕時間較長後還行房事,還可能導致墮胎,或者傷胎。


浙江永嘉的張德田居士,憫念當今世道人心,愈趨愈下,在去年秋天,來信請我寫《禮念觀音求子疏》一文,並講述保身積德、善教兒女等方法,希望社會大眾所生育的子女,都能成為賢明善良的人,這樣,才能逐步使得社會安定,國家太平。我多次以自己年老推辭,但他屢次懇切請求,實在是難以回絕,就寫出了《禮念觀音求子簡疏》和《求子三要》,以完成這一責任。

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在《廣嗣說》中指出,古時男子三十歲才娶妻,女子二十歲才出嫁。原因是要使身體發育成熟,這樣夫妻交合就能受孕,生育的子女也會健康長壽。(譯者注:本段文字見於托名褚澄所著的《褚氏遺書》中。褚澄,南北朝時南齊醫家,曾任駙馬都尉和吳郡太守)後世不能遵從這一建議,男子未滿十六歲、女子未滿十四歲時就結為夫妻,婚嫁過早,以致所育兒女五髒不能精氣充足,往往出現奇怪的病症,子女大多不能長大成人,夭折離世。這都是由於不了解為人父母應當知道的道理所造成的。

這件事情十分重要,但是父親卻不方便以之教育子女,老師也不方便以之教育弟子。但是,等到日後發現禍患已成,則悔之晚矣。所以,我在這裏特地用淺顯的文字進行介紹,以使年輕人都能知曉。女子十四歲以後,月經每月一次,每次持續三天。月經三十天來一次屬於正常情況,如果縮短到二十多天,或延長到三十多天,就屬於月經不調,這種情況大都生子困難(譯者注:古代重視生育兒子,以使家族延續,對祖先的祭祀不會斷絕)。

所以需要用藥治療,首先調理婦女經期。即使月經正常後,夫婦同房也必須等待三天的經期完全過去後,才可以進行。袁了凡說:“婦女月經淨後,隻有一天是受孕的最好時機,就是所謂春意發動。但因女人害羞,常不肯說出,作丈夫的平時就要暗中囑咐,叫她到時相告,就可以同房而得受孕。”張景嶽說:“男女交合結成胎兒,精血隻是後天的有形之物,必須等到一點先天無形之氣到達了,然後才能成孕。”如果是男子的先天之氣更為強健,大都會生男孩;如果是女子的先天之氣更為強健,則大都會生女孩。這正是在男女雙方的先天之氣一齊到來,相逢相遇的那一時刻發生的事情。


但是,女子不是到情動之極時,先天之氣不易到達,如果到達了,子宮必然張開,吸納受孕。隻是怕男子的精氣薄弱不能成胎,如果是這種情況,雖然時間把握準確,也沒有用處。所以,最好的做法是保養身體,數月才同房一次,這就是古人所說“寡欲多生子”的道理。中等的做法,是等女子月經幹淨之後才行房事,並且要在月明晴朗、沒有風雨的夜晚。平時男女分開,或另睡一房,或另睡一床,再不然就各蓋一床被。這樣不僅易於生子,也可以保養自己的身體。下等的做法,則是不選擇時間日期,三五天就同房一次,這樣必然會內傷髒腑。如果連下等的做法還不如,夜夜同房,甚至一夜兩次,此種亡命之徒,必定精如水薄,不久就會暴病而死。凡是農曆每月的初一、十五的前一夜,不可行房事。五更半夜之時,身中的陽氣初生,行房一次相當於百次,故不可行(譯者注:按照中醫理論,確切的時間是子時,就是夜裏11點到1點之間,是陽氣初生的時間)。


身體有病時不可行(輕病轉重,重病必死)。如遇醉酒、過飽、坐船(譯者注:古時坐船顛簸不適,容易身體不適)、走遠路等情況,兩三天內不可夫妻同房。遇有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時不可行。在神像前、棺木旁不可行。持齋、祭祀時不可行。有日光、月光、燈燭之光照射時,不可行。農曆庚申日、甲子日、自己的生日、每月的二十八日(人神在陰),都不可行。男女行房或夢遺之後,三五天內不要下冷水,不要吃一切冷的食物,也不要吃涼藥。如果一定要服藥治病,就要對醫生說明情況。這就像判斷婦人懷孕不能全靠脈診一樣,不太會誤事。夏天同房時、同房後不可貪涼(譯者注:包括冷水洗浴、開冷氣、電扇、吃冷飲等),冷天則不能頂風冒雨,否則必然會有厥陰之症(譯者注:中醫學指出現渴而多飲,心中煩痛等症狀的一類病症),男子縮陽,女子縮乳,四肢冰冷,腹痛而死,即使是用人參、附子這樣強力的藥物也不能挽救。


女人月經後身體虛弱,也需要同樣禁忌。至於流產,則大多是由於夫婦不知道節製房事而造成的。懷孕三、五個月時發生的流產征兆明顯,人所共知。而一個月、半個月時的流產不容易被識別出來,多數就不被人知道了。懷孕第一個月為肝所主,肝主疏泄,如果夫婦雙方不謹慎而頻繁行房,常會有前半個月受孕,後半個月流產,自己卻不知道的情況。甚至有人屢次受孕、屢次流產,則肝脈屢傷,以致終生不能生育(譯者注:中醫認為肝經與生殖係統之間存在密切的關係)。


凡是婦女懷孕之後,隻要謹守禁忌,不犯房事,百人中也不會有一人流產。況且胎兒在母腹之中,全賴母親的血液保養。夫妻同房一次,胎元就會損傷一次,即使最後僥幸分娩成功,生下嬰兒,也必定會出現很多疾病,出水痘時也必然十分凶險,多數難以養大成人。世上疼愛兒女的人,會從很多方麵細心照料孩子,預防疾病,直到十六、七歲時,都不使子女的元氣受到損傷,這樣就會使他們終生較少受到疾病的困擾。卻哪裏知道子女還在母親腹中、尚未出生時,就早已受到傷害,以致出世後不能長大成人。這些是誰的過錯呢?真是令人痛惜!有些人使用藥物“種子”(譯者注:有說法,通過服用某些藥物,可以受孕得到男胎,稱為種子),難道不明白受胎本是精血和合,怎麽能有渣滓混於其中呢?古人說“種子而生子,斷筋穿骨死”,就是極力表明,“種子”未必能生,生後也未必能養育成人,隻是白白造孽罷了。以上這些,都是為人父母所應當明了的道理。


以前我常喜歡對人講解,現在老了,不能一一勸說,就寫成此文,以代替口頭宣說。希望世人都能知道愛護自己,這也就是愛護自己的子女了!


●孫思邈真人說,人的身體並不是銅鐵所鑄,而是氣血凝聚而成。如果對色欲不能自我節製,起初認為沒有什麽妨礙,隻是偶爾放縱,然後就會日損月傷,以致精髓虧損,氣血衰敗,從而導致死亡了!人的氣血在六經中運行,一天運行一經,六天而周遍六經(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謂六經)。所以,感冒最輕的人,也一定要等七天,六經運行完畢後,才會汗出病愈。這是因為此時氣血已經運行了一個完整的周期。人在欲事正濃之時,無不心跳出汗,身熱神迷。此時關節豁開,筋骨離脫,精髓外泄,一經的氣血就會受到損傷。這一經既然受損,就必須要等待七天,當氣血運行仍然周流到這一經時,才能複元。



《易經》中說“七日來複”,就是說要休養七天。世人常常還沒有等到間隔七天,就再次泄精,以致經氣不能複元。如此一而再、再而三,一傷再傷,就會外感邪氣,內受虧損,百病叢生。人們都把這種情況歸咎為氣候失常,偶然患病。卻不知道這並不是一兩天內突然發生的,而是慢慢積累而成,是沒有能夠謹慎遵守“七日來複”規律的後果。現在設立如下的限製,將其做為節欲保身的根本:二十歲時,以七天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天一次為準;四十歲時,適宜二十八天一次;五十歲時,則適宜四十五天一次;到六十歲時,天癸已經斷絕,不能發生(男子十六歲時天癸至,六十四歲時天癸絕。女子十四歲時天癸至,四十九歲時天癸絕。天癸,是指天一之水,就是精髓。


血脈流通宣泄時,可以發生;天癸絕,就不能發生了),應當立即斷除色欲,杜絕房事,堅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根本,千萬不能再走泄精氣了!以上的限製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如果在冬夏兩季,或是火令極熱,氣機完全發泄出來;或是水令極寒,精氣閉藏極密。所以,即使是年輕人,在這兩季中也應以斷除色欲為主。如果不能斷除,則二十歲時,或許可以十四天一次;三十歲時,或許可以二十八天一次;四十歲時,或許可以四十五天一次;到五十歲時,身體氣血大為衰弱,夏季或許可以六十天一次,冬季就應當謹慎守護,不使走泄。這是由於天地和人相同,氣機的運行規律都是在冬季閉藏極密,以做為第二年春天生長發育的根本,所以冬季泄精,損傷身體要比夏季更嚴重十倍。如果能夠依照這一限製去做,就可以卻病延年。如果違犯,則必然會多病短壽。


●王蓮航說,從前蓮池大師對王大契說:把毒藥清清楚楚地放進粗劣的食物之中,就好比是殺生的慘痛;而把毒藥躲躲藏藏地摻入美味佳肴之內,這就是色欲的慘痛!古往今來的才人誌士,一生能夠實現理想、有所作為的人很少,多數也不能長壽,究其原因,幾乎都是由於色欲過多造成的。他們在行欲之前,心中也知道應當自愛,在行欲之後,心中也會追悔遺憾。但當欲火焚心之時,平時的遠大誌向就都被拋於腦後,認為一次淫欲不會有害,以後則不會再犯。誰知以後卻還是這樣去想,以致於次次都是這樣去想,心中的淫欲之念愈加得以放縱,從而愈加強烈,不能自製,到了無可奈何的地步。於是精髓枯竭,身體虛弱,疾病纏身,從而踏上黃泉之路!


所以說,行淫之前的自我愛惜、行淫所以說,行淫之前的自我愛惜、行淫之後的追悔遺憾,都不會有絲毫的作用。必須要在即將行淫時予以遏製,急忙去思考這件事情究竟有何樂趣?事後又有什麽危害?這樣就會啞然失笑,欲望頓消了。遏製一時的淫欲,追求畢生的誌向,才是有才華、有誌氣的男兒應當遵從的正道。對那些自甘下流,自減壽命的人,我就不知道有什麽方法救助他們了!要特別指出的是,蓮池大師的教誨顯然是針對已受三皈五戒之人,其告誡節欲並不是對邪淫而言。總而言之,放縱色欲必然招致禍患。夫妻之間尚且如此,更不要說嫖娼狎妓、追逐女色的行為。此類惡行簡直是自取滅亡,甘願沉淪於畜生之類,實在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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