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dler incident in China shows 'volunteer's dilemma'
Note: 悅悅被撞事件已經發生好幾天了, 我到現在還沒有勇氣看那個錄像。 昨晚跟女兒說起這件事, 她也對這個事件感到很氣憤, 難過。 她還準備在她工作的電台談這個事件。 昨晚我也和LG說起這件事, 他的回應是那18個路人didn't want to get involve。 那個撞倒悅悅的司機才是應該負主要責任。 今晚, 我女兒有個朋友, 一個美國女孩來我們家幫忙做cup cakes。 我和她說起悅悅的事件, 她對路人不伸援手的解析竟然和我LG一模一樣。 她還說這樣的事(路人的冷漠)在NYC happen all the time。 當然, 我相信如果我, 我LG, 我女兒, 女兒的女友, 和文學城的絕大多數網友如果在場, 肯定會至少為小悅悅報警和站在她身邊, 直到救護車到來的。
悅悅被撞的事件讓我想到幾天前在文學城看到的另一則新聞, 一個六歲的孩子用討來的錢去養活他的爸爸。 他的爸爸也是被車撞倒, 那個撞人的司機逃走了。 他的爸爸用盡了所有的積蓄(二十萬), 但還是落得終生殘廢, 中國可能還沒有給民工的wellfare。 那個爸爸隻能讓六歲的孩子來養活了。 “hit and run”在美國是很嚴重的犯罪。 我想中國也有懲罰這種罪行的法律。 但中國執法不嚴, 撞人的司機逃走了, 被撞的人如果屬於弱勢群體, 警方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期望中國能早日成為一個法治國家, 也希望中國政府能善待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