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彈水滸之四】不甘寂寞依然寂寞之石秀
(2008-10-20 07: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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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來一說到我們梁山的事情,那些專家學者版主都異口同聲地說:農民起義農民起義……我KAO!我們梁山有軍警官吏地主流氓土匪黑社會等等等等,最多有幾個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漁民,倒真還沒有農民,勉強算起來,在別人眼裏石秀和農民沾點邊:農民工。他是賣肉的小刀手出身,後來作生意虧了本流落他鄉,每天砍點柴賣錢糊口,嚴格說來屬於城市流氓無產階級,別說沒有暫住證,連個相對固定的住址都沒有,二十八歲了連女朋友都沒有。窮自然思變,但是他單槍匹馬一個人,別說弄不過白道,連黑道都弄不過,要改變自己的處境,隻好一邊賣柴一邊等機會。
??應該承認小石還是比較有頭腦的,而且反應敏捷、當機立斷,說起來是“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實際上是判斷迅速,那天楊雄和別人打架時他立即堅定不移地認識到自己的機會來了,楊雄是薊縣看守所所長,不知為什麽和縣武警中隊的張保他們打起來了,都說楊雄武功不錯,然而他打不過張保,張保的外號叫“踢殺羊”,看起來不如什麽“打虎將”威風,然而應該至少實實在在地踢死過一頭羊——這就很不簡單了,楊雄當看守所長,估計吃喝嫖賭地淘虛了身子,被他踢了幾腳不敢動。石秀看到機會來了:能巴結上看守所所長,至少弄個“協警”幹幹管管犯人,比砍柴賣柴強多了,於是立即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和張保那幾個人打了起來。警察和武警打架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但事後縣裏“有關部門”總要象征性地追查一下,假如知道石秀隻是個賣柴的平頭百姓、“無業遊民”而來和武警打架,不但石秀倒黴,楊雄也說不清——於是石秀正好要求楊雄給他安排一個“協警”,這樣“打架鬥毆”不過就是“警察內部矛盾”,最多受個警告,我猜,石秀當時大概就是這樣的動機,打贏了拳頭仗,在應付有關部門處分時,順理成章地弄個薊縣公安局看守所協警幹幹。
??人走運了好事連著來,正好我們梁山的戴宗楊林出差路過,戴宗看出石秀是個亡命之徒,打算把他拉到梁山作自己那一小團體的人,楊林有點不樂意,因為剛才看見張保他們襲警,按照梁山“替天行道”的重要理論就應該打抱不平,可是兩個人都沒敢見義勇為,這要被人知道了有損梁山幫的光輝形象,最好還是溜之大吉算了。但戴宗是負責人,他說了算,楊林也隻好陪著他拉住石秀談了起來,一個有心拉攏,一個很想應聘,幾句話就差不多談好了。不料這時候楊雄來找石秀,還帶著幾個警察,戴宗楊林有些害怕就跑了。現在輪到石秀選擇了:是上梁山參加“農民”起義軍、推翻封建主義呢,還是按楊雄的安排當個肉類公司經理、走資本主義道路呢?我們知道石秀總是能迅速作出最正確的判斷:發展經濟、搞活流通才是硬道理,於是就當了楊氏肉類公司總經理。
??我的長篇紀實報告文學《一百零五個男人與N個女人》嚴重發表後,婦聯的同誌找我談過話,據說很多女士打算告我誹謗,因為我“幾乎沒有正麵描寫”那時的女同誌,正麵人物扈三娘嫁了個矮腳虎以後就沒有什麽故事,或許有吧,但誰也不敢說;顧大嫂曾經要殺她大伯子,也就是嚇唬嚇唬,也沒能殺出故事;至於孫二娘,隻能算凶狠殘忍傷天害理無惡不作,此外連人肉包子都做不好;再比如閻婆和閻婆惜、比如王婆和潘金蓮,都是些“問題婦女”,而楊雄太太潘巧雲則綜合了迷些死閻婆惜與迷些死潘金蓮的特點:她爹地潘老漢有點象閻婆也有點象王婆,而她本人則有點象爭取戀愛自由的潘金蓮。說起來楊雄也有責任,當看守所長麽,應酬多,今天律師請明天犯罪嫌疑人家屬請,後天又是受害者家屬請,釋放出去的犯罪嫌疑人也要請,也不光是吃飯,自然還有別的節目,每天不是醉醺醺的就是幹脆不回家,於是潘巧雲愛上了本縣佛教協會主席,這讓石秀很不爽:你想啊,他也是快三十歲的人了,自己的名義大嫂天天與個和尚卿卿我我,叫他如何睡得著覺?惱羞成怒就向楊雄告了狀。楊雄隻是個看守所長啊,沒有審訊經驗,於是潘巧雲反過來說石秀調戲她——根據“飽暖思淫欲”這一理解,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可能,不管怎麽說,石秀與楊雄鬧翻了。石秀突然失去了工作、住房,得罪了楊雄,又背了個“調戲大嫂”的名聲,在薊縣白道黑道都混不下去了,這如何了得?於是石秀又迅速地作出了最佳判斷:在楊雄住的那個小區殺死了約會出來的本縣佛教協會主席,而楊雄則從犯罪嫌疑人中比較薄弱的環節打開突破口,取得了小保姆的口供,後麵的事自然就是警察自覺淪為殺人犯,又要逼上梁山了。
??都說逼上梁山,其實真正被逼上梁山的並不多,至少時遷是主動要求上梁山的。他是薊縣的著名小偷,我們知道小偷曆來與警察關係好,他也自然和看守所長楊雄比較熟悉,而且還受過楊雄“照顧”——或許楊雄得過他什麽好處,或許楊雄天生俠義就喜歡照顧小偷,總之三個人成了弟兄,一起“逼上梁山”了,而且時遷還在路過祝家莊時偷了人家的公雞。我們可以承認偷雞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但我們也不得不佩服時遷的敬業精神,盡管晁蓋同誌當時大發雷霆,甚至把石秀看作與偷雞賊一夥,命令把他拉出去斃了。這不怪晁董,我們梁山幫在城裏麥當娜家吃“啃的雞”都不要錢,時遷居然去偷雞,這太沒麵子了、太失我們梁山幫的水準了!
??石秀一直處在社會下層,用今天的話說叫做“先進階級、弱勢群體”,曲曲折折地看別人臉色過日子,積累了豐富的底層社會經驗;要論武功在梁山也算得上是一流的,呼延灼也沒能打過他,但既然晁董不喜歡他,宋老大也就不方便提拔他了,好在宋老大總算在關鍵時刻幫他們說過情,也可以說是救了他和楊雄兩條狗命,宋老大覺得這份恩情也夠了,不需要再罩他們別的了。在這種情況下石秀毅然把目標鎖定在梁山幫未來的第一副總經理盧俊義身上,所以在大名市人民法院執行盧俊義死刑時他又一次挺身而出,表現了大無畏的革命精神。通過這次與盧總生死關頭的並肩戰鬥,通過在大名市人民監獄裏與盧總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難,他與盧總結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誼。盧總在梁山沒有什麽親信,蔡福蔡慶雖然和盧總比較熟悉,但負責軍法處的具體執法工作,平時和盧總也沒什麽聯係;燕青呢,又主要從事上層情報與統戰工作,時不時要出差,要不是有石秀和楊雄兩個人,盧總連自己的助理、司機都沒有,所以盧總理所當然地對他們比較重視,也經常推薦他們,所以兩個人最後都混上了“天罡星”——在我們梁山,也就算中央委員了。然而他們的前途也就到這裏為止,因為晁董手下實在沒有人,搶占曾頭市地盤時也帶上了石秀楊雄,因此被宋老大看作是晁董的人,從此不再重用石秀。職務上不去,經濟條件也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宋老大帶弟兄,占了一個地方以後就放開手讓弟兄們“大索三日”,什麽殺人放火搶劫強奸一律允許開放搞活,而盧總畢竟是大城市資本家出身,受資產階級什麽平等博愛的影響,至少表麵上禁止燒殺掠搶,石秀作為他的助理隻好以身作則,“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所以石秀一直沒有什麽錢錢。而且直到今天還沒有解決個人問題。唉,社會的底層人物,到哪裏都還是“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