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普當選總統後,政治正確依照其慣性繼續往前推進,侯賽因奧巴馬在任初期偷偷摸摸發布的行政命令仍在禍害美國。比如,許多善良的保守派原以為極左加州之細分亞裔告一段落。不料人們發現,細分已經在其它5州(市)實現、即將細分亞裔的州不在少數。
為什麽需要反對細分亞裔?飛雲以下試圖從政治、憲法與法律、意識形態與常識,乃至價值觀和信仰4個方麵一一道來:
第一,細分亞裔在政治上犯了種族主義的錯誤。回顧馬丁路德金當年的那個夢想:是各個種族平等共處,不以膚色施行歧視。金博士從來沒有爭取膚色特權,沒有爭取非裔高於其他族裔之特權。也就是說,在教育和職場上要憑能力,而非膚色。凡是憑借膚色取得優勢、或借口膚色予以打壓者,皆為種族主義行為。所以,單為亞裔細分,就是把亞裔之種族與其它種族,包括自己的種族內部區分開來。有人說區分亞裔是為了亞裔好,好吧,我們就算承認為了亞裔好。那麽為什麽專門以膚色優待亞裔?以膚色施行歧視是種族主義行為,難道以膚色優待亞裔就不是種族主義行為? YES,凡是以膚色區別對待,即便對亞裔是好事,我們也必因其種族主義色彩而痛加譴責。 我們絕不接受高於其它種族的優待。更何況,美國曆史上,包括一貫對亞裔另眼相看的民主黨人,對細分亞裔打壓亞裔本未諱言。以膚色打壓歧視亞裔,不更是徹頭徹尾之種族主義?因此,細分亞裔,無論出於優待我們之“善意”,還是打壓我們之禍心,即使對一貫提倡“政治正確”的民主黨左派而言,都是絕對的政治不正確,是所有美國公民都不能接受的。
第二,雖然我們多不是憲法與法律專家。但是我們可以憑常識識別,任何以膚色取人、以膚色區別美國公民做終極結果調整依據的做法都是違憲違法行為。換句話說,如果亞裔細分符合美國現有憲法,那麽左州如加州者,直接施行即可,他們為什麽還要多費一道手續遊走憲法“河邊”而不怕“濕鞋”?如果亞裔細分符合美國憲法,他們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大張旗鼓地推進,他們完全不必要偷偷摸摸。如果亞裔細分符合美國憲法,侯賽因奧巴馬總統根本不必不動聲色使用它的行政命令鼓勵美國亞裔細分。當美國全麵左化以後,民主黨人一定不會忘記通過兩院立法固化細分亞裔,就像當年民主黨人立法排華一模一樣。故此,亞裔細分在目前情況下違憲是毫無疑問的。詳情有待法律專家考究。
第三,在意識形態與常識方麵,細分亞裔是站不住腳的。民主黨人的意識形態理念是看到其它少數族裔在入學率與就業率上的劣勢,於是想要施行額外“幫助”。讓我們暫且認為左派政客是想做好事,那麽需要首先了解造成其他族裔入學率、結業率低之根本原因。苗長得低,長得慢是事實,但不是簡單拔高就能解決問題;胳膊痛的解決辦法不是卸掉胳膊; 貧富差距不是殺死地主就能解決問題,布爾什維克左派已經做過了血雨腥風的人肉實驗,直接間接參與這場實驗的西方左派們怎能如此健忘?
入學、就業本身是有規律規範的,這些規律規範也不是拍腦袋想出來的。想成為醫生?那就必須在醫學院入學,畢業後就業方麵有章可循,就必須有門檻。 降低標準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難道以膚色使不夠標準之人就業,比人命還重要?難道降低標準以膚色使不夠標準之人就業,比之教師水平降低誤人子弟貽害子孫更重要?難道降低標準以膚色使不夠標準之人就業,比之飛機設計師水平低劣造成事故更加重要?
入學率低,說明這個人群或不夠努力,或方法不當,或有其它難以言說之原因。人為降低標準錄入,後果是災難性的。人為細分打壓優秀人群,後果同樣也是災難性的。
因此即便想幫助落後者的意識是良善的,但打壓優秀、揠苗助長的方法卻無疑是極其愚蠢的。
第四,更重要的是在價值觀上細分亞裔純屬邪惡。無論承認不承認,美國事實上是一個基督教新教立國的國家。美國全國教堂林立,基督信仰的痕跡比比皆是。美國憲法、政治構架本源都基於聖經,美國人民的價值觀基礎乃是聖經,就好象中國傳統價值觀為孔孟之道、中東價值觀完全取決於古蘭經一樣。
那麽聖經的平等觀又是如何?
上帝愛惜我們每一個人, 不願意有一個人落單。在基督裏,則互為肢體。手受傷疼,腿受創也痛。然而這些上帝賦予之肢體功效卻不同。眼睛是負責觀看的, 大腦是負責思考的; 腳用於負重行走,手則精於勞作;如此等等。如果人為的讓手負責行走,使腳擔綱勞作,世俗上不合天理,信仰上褻瀆上帝。至於為什麽手能勞作,腳能負重,而不是相反?那是上帝主權,豈容我們置疑?反其道而行之,敗亡之道也。
聖經中“馬太效應”故事原文,馬太福音:14-30:
14 「天國又好比以下的故事:有一個人要出外旅行,他叫僕人來,把產業交給他們。 15 他按照他們各人的才幹,一個給了五千塊金幣,一個給了兩千,一個給了一千,然後動身走了。 16 那領五千塊金幣的,立刻去做生意,另外賺了五千。 17 同樣,那領兩千塊金幣的,另外也賺了兩千。 18 可是那領一千塊金幣的,出去,在地上挖了一個洞,把主人的錢埋起來。 19 「過了許久,那幾個僕人的主人回來,跟他們結帳。 20 那領五千塊金幣的進來,帶來了另外的五千,說:『主人,你給我五千塊金幣,你看,我另外賺了五千。』 21 主人說:『很好,你這又好又可靠的僕人!你在小數目上可靠,我要委託你經管大數目。進來分享你主人的喜樂吧!』 22 那領兩千塊金幣的進來,說:『主人,你給我兩千塊金幣,你看,我另外賺了兩千。』 23 主人說:『很好,你這又好又可靠的僕人,你在小數目上可靠,我要委託你經管大數目。進來分享你主人的喜樂吧!』 24 這時候,那領一千塊金幣的僕人也進來,說:『主人,我知道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栽種的地方,你要收割,沒有撒種的地方,你也要收聚。 25 我害怕,就把你的錢埋在地下。請看,你的錢就在這裏。』 26 他的主人說:『你這又壞又懶的僕人!既然你知道我在沒有栽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撒種的地方也要收聚, 27 你就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等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一起收回。 28 你們把他的金幣拿過來,給那個有一萬塊金幣的。 29 因為,那已經有的,要給他更多,讓他豐富有餘;而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30 至於這個無用的僕人,把他趕到外麵的黑暗裏去;在那裏,他要哀哭,咬牙切齒。』」
聖經一再要我們幫助貧乏人,要愛人如己。然而上麵的故事卻也警戒我們,五千、兩千和一千的分配,即如我們生來之才幹,是上帝給予,乃是不同的。我們無權強求上帝給予每一個人相同的智力,相同的體力,相同的機遇。換句話說, “不同”乃是常態,“不同”是上帝之主權。那麽相同的是什麽? 是無論你資質如何,體力大小,你須盡己之力,竭己所能為上帝做工。你當用上帝給你的“銀兩”本錢做自己能夠做到、做好的事情。華裔總體相對擅長讀書,和長於籃球多來自於非裔一樣,是上帝的恩賜。 在各自恩賜的範圍內,你做得好,有額外的獎賞;你若不盡心力,連原來給你的,都要奪去備受困乏。因此,上帝愛我們每一個人,但也需要我們各司其職,傾力工作;然後各得不同的、當得的獎賞、工價才是合適的。幫助有需要之貧乏人,是上帝所喜悅的; 然而奪去勤勞者所有,用來獎勵懶惰者;奪去能人所有用來填補不能者是絕對違背聖經價值觀的,這樣替代上帝主權,行自己所謂的“義”乃是一種僭越,是一種邪惡。
崇尚個人奮鬥的美國世俗價值觀,其原本就來自上述這樣的聖經價值觀。中國傳統的價值觀恰好亦與之相符。
如上所述,亞裔細分從政治、憲法、意識形態與常識,乃至信仰和價值觀諸方麵來說都無法令人信服, 必須予以堅決反對。
文章最後,筆者認為,幾乎所有的惡法,幾乎所有的倒行逆施都來自於民主黨,包括亞裔細分,這絕不是巧合。我們被民主黨人花言巧語迷惑太久了。正如飛雲過去寫過的那樣,我們就像一頭勁牛,被民主黨人手裏不同姿勢的紅布挑逗得一次次發狂。特別是在侯賽因奧巴馬當政的八年中,今天同性要“結婚”,明天行政命令男人可以進女廁所;今天非法移民合法化,明天出現加州亞裔細分。今天要建立“避難城”, 明天要故意大量引入不同信仰的所謂“多元化”禍害美國。
保守派、正常生活的右派民眾被各種這樣的政治正確牽著鼻子被動反抗,怒發衝冠,心力憔悴,疲於奔命。反對亞裔細分的朋友們,你反對亞裔細分卻要不分黨派,這可能嗎?
2008年前後, 筆者早就以事實著文呼籲:讓我們永遠拋棄民主黨。今天難道我們還無法形成這起碼的共識?
記得大學期間,大操場舉辦遊戲活動。有一個遊戲項目是放在桌上的三支蠟燭形成一條線,要求不可換氣一次性全部吹滅即可獲勝。我站在旁邊觀看,沒有人成功。我長跑隊隊友,自持肺活量大,依次吹滅了兩支,還是沒有成功。看來我自己依靠肺活量也是不成,怎麽辦?忽有一計上心:我略彎腰,將口同時對準三支蠟燭,完全“忽視”最近的兩支而“瞄準”了最遠的那一支蠟燭,隻輕輕一吹,三支蠟燭全滅!
我們如果不分黨派,那麽今天即使反對細分成功,吹滅眼前這一支“蠟燭”,明天一定還有另一件事出現,就如上所言。我們精疲力竭也難成功。既然知道,惡法幾乎全部來自於左派民主黨人?那麽我們為什麽不竭力吹滅最遠的那一支“蠟燭”?如果在各種選舉中,列數亞裔細分,移民,等等數不勝數之惡行將民主黨人選下來,不是一勞永逸之事?沒有民主黨人在政府、議會興風作浪,他們不僅無法細分我們,他們連一個惡法都不可能提出。
我們借助反對亞裔細分,團結美國保守派選民把他們拉下馬,美國的政治氣候才能趨於正常、趨於保守。我們眼下雖然是在努力吹距離比較近的“亞裔細分”這支蠟燭,然而我們應具備戰略眼光,把細分、移民、稅收等蠟燭排成一條線,眼睛瞄準第三支“蠟燭",——自由派民主黨人。吹滅了這支最要害的蠟燭,我們才可能取得真正的勝利。
現在健保法案隻數共和黨票數,有誰去數民主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