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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人以群分,人群並形成部落乃至國家。部落或國家之間有利益、觀念等的衝突,如果無法用談判或曰政治的手法解決,那就可能要打仗,用武力來解決。強者不一定非得訴諸武力,因為強者也需考慮打仗的成本和代價。好比說,老虎在能抓到綿羊時,會避免攻擊狼。在打與不打之間有很大的一個灰色地帶。武力解決的前提是:敗者接受或被迫接受後果。這和歐洲的決鬥非常相似:在雙方認可的規則下,負者認輸甚至丟掉生命,贏者得到意中人。
這就引出兩個問題:1由誰去打仗? 2打仗有沒有規矩?
不管部落、國家強弱。第一個問題很好解決,打仗肯定是青年男人的義務,然後是壯年等而下之。第二,打仗有沒有規矩?當然有。而且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規矩就是:軍人不同於百姓,軍人的職責是保護百姓。軍人需要穿上有別於百姓、有別於其它部落或國家的、或感覺威風或能更好偽裝的統一服裝,——軍服。就像倆球隊比賽一樣。
打仗的第二個要點是: 雙方遵守打仗的規範,就像決鬥雙方遵守的規範一樣。否則,決鬥的一方頭一天晚上趁著夜黑風急,悄悄把對手幹掉然後抱回美人,那豈不亂套?中國人民也是一樣的,這榜樣就是古代的宋襄公同誌和晉文公先生。文公退避三舍,其“蠢”絕不亞於襄公,然而幸運的是文公最後打敗了楚軍,勝利者是不受責備的。相反,文公的“蠢”成就了他的義和勇,使他成為了春秋五霸之一。襄公做了和文公相似的事,如果勝利了,他的美名可能更勝於重耳。不巧的是,楚軍這次卻讓襄公千古蒙羞,“蠢豬”式戰爭被中國人民嘲笑,可能將直到5010年。
從中西的這些呆子行為裏,我仿佛看見了人類共同崇尚的“信”、“義”和“勇”。對宋襄公的鄙夷,恰恰標示著人類的墮落。於是,兩軍公平對壘決戰越來越罕見,偷襲、智取越來越成為時尚,手段越來越高級。越王勾踐雖然無信、無義又無勇,但他卻是當之無愧的、受人讚歎的“高級”戰爭祖師爺。他雖以臥薪嚐膽聞名於世,然而其最拿手的好戲卻是韜晦、陰險加毒辣。為了滅掉曾經放他一條生路的吳,他韜晦到可以品嚐吳王的大便,陰險毒辣到用煮過的種子送吳國致吳國絕收。此後的進展一發不可收拾, 直至最後一層紙終於被捅破,戰爭規則的底線被擊穿:出現了最“高級”的“人民戰爭”。人類幾乎快要回到部落以前沒有軍隊男女老幼一起群毆的時代了。
通俗點說,人民戰爭就是軍民不分,就是把不穿軍裝的百姓投入戰爭,就是借著對方軍隊依然遵守戰爭規則不打百姓的“弱點”,己方混跡於普通百姓之中攻擊敵方。對手如持守不向“百姓”開槍的底線則必敗;對手若還擊,則必會背上屠殺平民的罪名,——己方得了便宜還能占據道德製高點,真乃一石二鳥、聰明絕頂。朝鮮的金日成同誌就幹過這事,他的“人民軍”或遊擊隊穿上百姓的衣服可可憐憐地向美軍求助,待美軍毫無防備近前準備幫助這些老百姓時,“百姓們”就突然開火。美國佬後來就不得不經常麵對這些百姓軍,他們屠殺平民的罪惡勾當自然也是少不了的。勾踐在地下知道了這個理論和實踐,一定會羞愧得猛撞自己的枯腦殼,並乖乖讓出祖師爺寶穴。
想來不少人依然不以飛雲所言為然,那就讓我們先做個假設。如果大敵當前,你身穿便衣向敵人開槍後把氣勢洶洶的敵人引入你父母的家中,大家都會佩服你無情而有種。如果你開槍後把氣急敗壞的敵人引導到鄰村李二叔家中,大家一定會佩服你有情而無種。
因此,別把百姓不當父母或弟兄姊妹;當敵人來了的時候,如果你是條好漢,如果你有情、有種又有勇,那麽你就穿上軍裝堂堂正正地去打仗吧,勝固可喜、敗亦光榮。
如果還是要搞人民戰爭,那麽趕快向聯合國建議全球各國一概取消軍隊,這樣才顯公平。打仗時勺子擀麵杖一起上,壯觀熱鬧還可以省下軍服的費用。那時候由飛雲提名,說不定您還可以獲得全世界第一個諾貝爾軍事獎,善莫大焉。
隻有把人當做螻蟻的中共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