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拿別人的東西去做自己的人情? 2014-7-16 21:12

(2014-09-12 09:53:10) 下一個
昨天下午三點我表姐跑過來跟我說:你這個兒子現在會給我拉“生意”了!
我:怎麽拉生意的?
表姐:他向我要新鮮玉米,說是要送給我兒子那個女同學,還約好了下午三點送去!
我:啊?就是那個在郵局工作的你兒子小學同學?不是今天早上他二舅舅剛剛帶他去聊過天嗎?
表姐:就是因為早上去跟她聊天,然後約好下午三點給她送玉米去的。
我:今天午飯我還跟他二舅舅批評過他,讓他以後在那女孩上班的時候,別老去找她聊天,即使要去看她,聊天也最多不能超過20分鍾。我們嚇唬他:要是被她老板看見上班時間,他的員工不好好工作,跟人聊天,她要被炒魷魚的。他還滿口答應不會經常去找她了。現在居然出爾反爾下午又找她去了?
表姐:他先跟我兒子說的,央求我兒子帶他去,說他答應那個姐姐,下午一定給她送玉米去的,他不能食言。
我:那你真找玉米給他了?
表姐:是,我從我爸那兒拿的,還煮熟了讓他們帶去了。給他時,他說謝謝。我問他拿啥謝我?他很幹脆說“我給你畫一幅你喜歡的畫送給你!”說著高高興興地走了。
我:拿別人的東西去做自己的人情?這小子太不像話了!回來我得好好教育他!
表姐:千萬別說他哈,他畢竟還小嘛!你要說他,那我成了出賣他的人了!
我:小孩子才好教,這是原則問題,一定要教他,就算出賣你,我也要好好教他。
表姐:嗯,難怪他那麽懂事,就是因為你老教他。
 
 
小P送完玉米回來,我問:小P,你剛才幹啥去了?
小P:我跟哥哥去鎮上玩了。
我:給姐姐送玉米?
小P:是的,因為我早上跟她說好下午給她送去的,我不能不守信用。
我:嗯,既然說過了,那就該做到,值得表揚!
小P:是嗎?我還以為你會罵我的。
我:但有一點需要跟你說明白的是:你要玉米可以管我要,為啥管表姐阿姨要?
小P:因為你中午吃飯時剛說過我不能老在上班時間去找那個姐姐聊天,我怕跟你要玉米,你要說我呀。
我: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去做自己的“人情”啊,除非別人主動給你的東西,你有權支配可以送別人也可以自己留著,但你主動管別人要來東西又送給另外的人,那樣你覺得合適嗎?那樣是不是你又欠了新人情?
小P:我不是答應表姐阿姨送副畫給她的呀!
我:那也是她主動問你,你才答她的吧!
小P:是,我做錯了,下次不做了。
我:行,記住了,下次就知道了。
 
 
 
那個“姐姐”在我們鎮上的郵電儲蓄所工作,是我表姐兒子小學同學。小P跟她投緣,每次跟她能聊好幾個小時的,有一次還跑縣城她家裏都去過,跟她好得不得了。


小P爸給我的建議:
你應該告訴兒子,為了他不食言,即使向媽媽要,媽媽也會答應的。否則你在他眼中就是太過強硬,甚至不通情理,導致他寧願避開而想其它的解決辦法。
蓮花處處開 7/16/2014 9:36:41 PM
是的,有這個問題,太過強硬,我要反省自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