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97)
2011 (70)
2013 (1)
2017 (1)
2018 (1)
跟一位摯友聊天時說到對文字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文字,才能做到魯迅說的:“寫完後至少看兩遍,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比如“英勇地進行戰鬥”改作“英勇戰鬥”更剛健有力。其實在我看來,大部分文字裏的“進行”都不必“進行”,諸如“進行體操表演”,“進行威脅”之類。倘若你有毛爺“將革命進行到底”的功力和氣概,那又另當別論。
寫文章不但要敬畏文字,還要敬畏讀者。我的一個老師教導說:好的文字讓讀者覺得自己聰明,而不是顯擺作者自己有多聰明。這後半句是我加的,我境界不夠,還是擔心讀者不夠聰明,先砸自己一磚謝過。
不光文字,對大千世界,宇宙萬物,我們都要滿懷敬畏,即所謂“敬物惜物”。
印地安人隻有需要食物時才狩獵,決不濫殺。而且每獵殺一頭野獸,都要祝禱:感謝你給我們食物,對不起了。相比之下,白人殖民者成群的射殺野牛,徑剝牛皮而去,置整條牛肉於不顧,甚至於純以殺戮野獸為樂,相差何止以道裏計。
信教的朋友都敬畏自己的神,所以我對信仰本身是很敬畏的。我沒宗教信仰,那就敬畏上蒼,敬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