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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在哪讀到的,突然想起,擺渡一下:據說是源自莊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無涯”,而版權一般認為屬於清人項蓮生。在下不才,也來扯扯這無益有涯論,卻是有搞笑娛樂之意,無學術探討之心。這一點,務必請同學們注意。
先說這無益。按理說,有益的事情,誰不喜歡啊,而且做起來還理直氣壯的。可還就怪了,人人都把上學讀書,掙錢養家,鍛煉身體等等當作負擔,而對諸如上網灌水,泡吧閑聊之類樂此不疲。為什麽呢?我有個公式:幸福感=(想做並且能做的事 — 想做但不可能的事)/(不想做但必須做的事 — 不想做也無須做的事)。人有個毛病,凡事隻要有功利,有目的,就覺得成了負擔,反之,就是享受。舉例說,開卡車運貨是負擔,而在遊樂場買票,排隊開迷你賽車卻是享受。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被玻莉阿姨罰去油漆圍牆絕對是負擔,但等他裝著很享受的樣子,引得村裏的孩子們競相向他購買“油漆權”時,油漆圍牆對孩子們來說就成了享受。基本上可以說,非有益之事不做的人,其幸福感約等於零,除非你是以治國平天下為己任的聖人。
剛去了自己的博客,看到我這幾年居然寫了那麽多帖子,而且都是出於自己的意願,沒有任何功利目的,真為自己高興。
下回再來說說這有涯,寫貼不能成了負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