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真木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天際憑掌握,刹那化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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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過嗎啡(28+)

(2008-11-06 16:28:15) 下一個
我用過嗎啡(28+)


木木真木



我唯一一次體驗嗎啡是醫療用藥。我在廣州某醫學院工作的時候,曾因掌骨骨折接受植骨手術,因神經阻滯麻醉沒做好,疼得不行,就改了以嗎啡類藥物為主的靜脈麻醉。

嗎啡其實也不能完全止住手術的疼痛,但它產生的難以名狀的欣快感以及美妙的幻聽幻視占據了大腦的感受。我仍能清楚感知手術醫生擺弄我的掌骨,但卻對那種本來難以忍受的“刻骨”疼痛根本不在乎。

嗎啡為什麽能產生如此霸道的快感(我覺得超過美食,超過性)?是因為大腦快感中樞有嗎啡受體。聰明的讀者多半在想:造物主這個玩笑開得可不小,在我們大腦裏安個嗎啡受體幹嗎呢?非也非也。在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醫學老頭子叫它應激狀態),大腦會產生內源性嗎啡(內啡肽),借此激發人體潛能與意誌,使人能忍受極度的痛苦,從而增加了個體存活的機會。

聰明的讀者(這世界好像已經沒有不聰明的人了吧)都已知道,這種極度的快感是不能試的。試過之後,必定食髓知味,欲罷不能,就此染上毒癮。從此你的世界裏就隻有毒品了。

行文至此,該是發點感慨的時候了,像“平淡是福”,“樂極生悲”,“守中”,“中庸”什麽的。木頭素不善此道,就不浪費讀者寶貴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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