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人的本性
木木真木
本來隻打算寫個回複,篇幅大了點。
從進化論觀點看(就是說以百萬年或更長為時間單位,以“生存競爭,適者生存”為準則。注意:這裏的“生存”強調的是族群而不是個體的生存):
1。族群中的老者是知識的傳承者,而以往世代積累下來的知識對族群在生存競爭中勝出殊為重要。
2。在嚴峻的生存壓力下,能活到老本身就說明該老有過人的之處。此類老者往往是族群領袖,重要性不言而喻。
基於以上兩點,尊老愛老養老的族群(建議在討論稱為“老老族”)生存競爭力優於廢老棄老的族群(棄老族)。經過漫長的選擇淘汰,具有“老老”基因的族群生存下來,而“棄老”基因被淘汰。
本木的結論:“老老”是與生具來的人性。暗合了“人之初,性本善”的傳統觀念。我對人類還是樂觀的。哈哈。
Yuan 回複:
俺還是接著你的話題聊吧 :))
老老,幼幼,尊老愛幼,都是謎姆,meme也!
Daniel Goleman 講解道:‘Memes with particular power, like “democracy” or “cleanliness” lead us to act in a specific way; they are ideas with impact. Some memes naturally oppose others, and when they do, those memes are at war, a battle of ideas.’我們所生存的世界是基因的也是米姆的戰場,而我們是他們的survival machines.
謎姆的複製傳承,比基因容易:不必複製培養下一代,直接對已經生出來的子侄,學生等眾人就可以傳遞。甚至同輩人,彼此都不認識,如你我,一旦有緣相知共鳴,傳起來快著呢。
所以,謎姆的V-S-R過程,是通過社會媒介完成。Variation, 多來自多元文化交流,包括主動被動和平戰爭等; Selection,大概是憑好不好用;當然是環境影響啦:比如一個村兒都崇尚孝道。某個啃老啃光了就對老子很不好的家夥,去跟吳二借拖拉機,吳二心說:“我可不能讓大夥看出來我跟他有交情,丟人!”就不借。其他人看見逆子處處走不通,就落井下石,還拿他當反麵教材教育小孩兒。。。
再比如,另一村,女人出門都得猛頭巾帶墨鏡,哦, 薩嫚遭遇性侵害了,據分析是蒙得不夠嚴實,大家就。。。(略去,俺比較無知,不能亂說)
算了啦,俺說得挺亂,回頭看有心情再整理整理吧。
木木回複:
米姆的提法很有道理:觀念像基因一樣複製,變異,傳播。用來解析社會現象可能較基因方便,但相對於基因來說,米姆缺乏實質性的載體,因而是多變而不穩定的,甚至是跳躍斷裂的。比如毛時代的米姆會有很多傳不到80後。
遺傳學認為,個體(表現形)是基因(基因形)與環境(對人,包括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更為複雜的是,除了少數情況(如某些遺傳性疾病),遺傳特征一般是有多個基因組合決定的(多基因遺傳)。所以,一般的,我們更願意用遺傳傾向的說法。當然遺傳傾向有強弱,遺傳傾向強可理解為基因起作用大而環境作用小。象母性,物傷其類一類的情感反應(人類良心),由於對種群生存至關重要,而不斷得到加強——人類良心基本上不依賴於後天教化。
回到我們討論的“老老”問題。是不是可以認為米姆和基因相互作用:米姆做為社會環境因素(選擇壓力,極端的例子是處死逆子),參於了“老老”基因的進化,而基因是這一人類良心或人性的穩定載體,當然,在這裏基因們承載的隻是遺傳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