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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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早期似乎是音樂智能發展的關鍵期。在四至六歲期間,孩子似乎對聲音與音調特別敏感。在此期間,一個充滿音樂的環境,可以為孩子以後音樂能力的發展建立基礎。美國心理學家布魯姆在名為《開發幼兒天賦》的書中指出,在其研究的天才鋼琴家之中,很多人並非來自音樂世家。不過,他們的父母都非常支持孩子對音樂的興趣。此外,音樂家的首任教師,往往為他們持續不斷地提供充滿溫暖、關愛與支持的環境。在這些音樂家之後的生涯中才會出現嚴格的教師。
匈牙利作曲家佐爾坦·柯達伊的研究,在匈牙利的音樂學校中,孩子每天都學唱歌。到了三年級,沒有幾個孩子唱不對調,或唱得不好聽。音樂智能擁有其自身的規則與思維結構,並非必須與其它智能類型相聯係。
俄羅斯音樂家斯特拉文斯基曾經說過音樂“具有自我表達力”,強調了音樂作為人類一種能力的獨立性。音樂是一種聽覺語言,它運用到了音調、節奏、音色等三個基本要素。音樂經常以獨特的符號體係呈現。這三個要素以無限的形式進行組合,構成世界上各式各樣的音樂。
霍華德·加德納在《智能的結構》一書中稱,任何經常接觸音樂的普通個體,都能處理音調、節奏與音色,並能用某些技巧參與音樂活動,如:作曲、歌唱或彈奏樂器。在幼兒早期,為孩子們設置音樂體驗的活動,就可以為培養孩子對音樂的興趣,打下基礎。家庭或早期音樂環境,為孩子們的音樂體驗建立重要的基礎,日後這些音樂體驗可以整合到學校的課程之中。
鑒於音樂與情感之間存在很強的關聯,課堂之中的音樂能有助於形成積極並宜於學習的情感環境。人們可以用音樂突出名著與曆史中的懸念、哀傷、悲情或喜悅。甚至可以運用或編創音樂來表達幽默。比如,美國當代作曲家彼得·席克爾,以虛構作曲家P.D.Q.巴赫巴赫的名義,創作的音樂雙關語,可以作為強化傾聽與專注技能的有趣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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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古代的哲學家將音樂作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柏拉圖稱,“韻律與和諧沉入靈魂的深處,深深紮根於此,帶來了心靈與身體的優雅,而這種優雅隻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形成。”亞裏士多德也是一名普及音樂教育的早期倡導者,他相信“音樂築就了我們性格中的某種特質。
孔子認為,音樂對個人與政治都有很深的影響:“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
在中世紀及文藝複興時代,音樂,與幾何、天文和算術一起,在中世紀和文藝複興時期,被視為學習的四大支柱。當音樂正式成為教育的一部分時,像製作與彈奏樂器、參加提高表演技巧的課程、參加合唱或合奏團、舞蹈、參加音樂會等活動,都可視為對學生積極地挑戰。即使不是絕大多數,還是有許多孩子和成人喜歡節奏與韻律,喜歡聽音樂或參加音樂活動。之前沒有接觸過音樂的人們,也經常喜歡用音樂的方法進行學習,或在進行非口頭表達的任務時,喜歡欣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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