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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 I-140 未批, I-485 pending 180 天以後更換雇主的風險?

(2008-08-01 08:50:40) 下一個
誠懇請教諸位老師:

我的I-140和I-485是同時遞交的(EB1-Outstanding Researcher). 在I-485 pending 180 天以後, I-140尚未批準, AOS (AP&EAD) 的情況下更換雇主(same research category),
1.原雇主是否能夠撤回I-140?
2.即使原雇主不(能)撤回I-140,USCIS是否會因為我沒有繼續為原sponsor工作而拒I-140,並導致I-485隨即失效?
3.除了出具confirmation of employment, 新雇主是否可能將原I-140 take over? 這樣處理的代價(cost and delay)和風險是什麽?
4.在PR處理中,USCIS如何看待H1-B中出現的小斷檔(e.g.,1-2月)?

非常感謝您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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