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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28. 問題的本質是母愛

(2008-08-01 05:20:04) 下一個
古時候有個有名的雙母奪子案,說的是有倆婦人都宣稱自己是同一個嬰兒的母親。雙方為爭奪嬰兒相持不下,結果鬧上公堂。堂上的大人在分別審了這倆婦人後,依然真假莫辨。由於嬰兒太小,完全無法顯示嬰兒和這倆婦人的親疏關係。雙方的親友也都各自幫著自己這邊的婦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剩下的辦法隻有滴血認親了,可偏偏這位大人不信滴血認親。如何斷案?這位大人一籌莫展,無法斷案。

忽然這位大人想到了解決的辦法。他宣布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決定:由倆婦人在大堂之上公開爭奪這個嬰兒,誰搶到手就算誰的。大人的話音剛落,倆婦人馬上行動,一人一邊,一個抓住嬰兒的手,一個抓住嬰兒的腳,把嬰兒往兩邊扯。頓時這嬰兒就被拉扯得哇哇亂哭。漸漸地,其中一個婦人鬆開了雙手,任由另一個婦人把嬰兒奪走了。正在大家慶幸難題終於解決了的時候,這位大人又宣布了一個更讓人意外的決定:判決嬰兒歸於鬆開雙手的婦人。正在大家驚愕之際,大人道出了原委。因為倆婦人的本質差異是對這個嬰兒的母愛。孩子的生母對這個孩子的母愛一定比任何人對這個孩子的愛要深得多。要分辨出那個是孩子的生母,隻要設計一個場景使這樣的母愛顯現出來就行。那麽什麽是顯現母愛的簡單方法呢?願見孩子快樂不忍孩子痛苦是母愛的最真實流露。於是他設計了用孩子的痛苦來對母愛進行考驗。在搶奪孩子的過程中,愛孩子的人應該會由於不忍孩子受痛苦而先放手。在這位大人的聰明思考下,這個疑案就這樣迎刃而解了。 

當一件事情的真相不明不白的時候,追尋與這件事相關各方的本質差異,不乏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開端。在眾多的差異中尋找本質的差異,是訓練自己聰明地解決問題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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