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吧,那囧,那精華貼
(2008-08-21 22:27:30)
下一個
第三次將博客改頭換麵了。不僅換得輕巧,更換的地道。換湯也換藥。
看著名叫WXC的bar,我摸了摸了掏空的口袋,遲遲不能上前。
當WXC的讀者整整五年了,但是開博入住成為公民,也隻有兩個多月。我這不是沒敢搬進來嗎!以前一直瀏覽於各大論壇中,升級別像買了績好股票似的,蹭蹭向上翻。但是在WXC裏麵的人都是些名流雅士,至少也是附庸風雅之輩。醋魚我是從小看古文詩詞散文就頭疼,背書永遠都是全班最後一個,被人稱作是“有悟性沒記性的”的家夥。別說沒資本了,有資本了也不敢隨便亂說話。所以,很長時間內,我都不會將鼠標點至文學城博客。
我從窗外看了一眼bar裏的燈紅酒綠,發現歌手很帥群眾很熱心,於是我壯了壯膽,進去了。
兩個月前,我鬼使神差地點了一個帖子,名字叫什麽我實在記不得了(裝!)隻記得我拖著鼠標,看完了這個人的所有文章。一邊哭一邊笑一邊臉紅一邊困惑。為了看ta(打死我也不說是男是女)的文章,我立刻入城。哦, 原來還有悄悄話一說。我就這麽XX地給ta傳了小紙條。等待ta的回執。
被氣氛感染地進來了。卻發現歌手很爛,觀眾也是自娛自樂。我一臉囧相。
等著也是等著,還是寫點什麽吧。於是乎,我就也動手擺了點東西上去。既然“精心裝飾了”也得看看成果吧。點擊率也就成了測試的唯一標準。接下來的幾天,我似乎心思就不在等人上了,而是全力以赴提高點擊率。文章功底太爛,沒有問題。看人家是怎麽圍繞什麽話題的。自己不寫但可以轉載。嗬嗬,一時間立刻體會“食色性也”的真諦。(此話隻能意會不用言傳,大家心知肚明即刻。)頭像嗎?那就放張寫真集裏的。醋魚近視頗深,眼鏡一戴,根本就是毀容相,走在街上,安能辨我是醋魚?!哇,意外地也由此得到了一些點擊率。嗬嗬,才來短短一周,點擊率就超過了14000+。在喜出望外的同時,突然覺得有些失落。畢竟,我不是為了這,才進來的啊。我一臉囧相。
我拉住了吧裏的小二,咬了下耳朵,“我也能唱歌,讓我試試”。小二囧。
畢竟不是自己寫的,有些失落。花瓶耍寶都不是醋魚本色。再加上看到別人的文章,也有些躍躍欲試受癢癢。接下來就是第一次的改頭換麵。將以前那些或網來或抄來或道聽途說的東西全部刪除,包括照片在內。自己開始拚湊些東西。點擊率也是決不出乎意料的低下來。當然,我也不能老把時間荒廢在寫東西上。於是,博客就這麽被荒廢了。
我一曲唱完,反映不是平平。而是壓根就沒人理我,我又囧了一下。“換搖滾的吧”前麵的帥哥提點道。“glamorous sky, nakashima mika”,我轉身對著樂隊報了一下曲目。貝司輔音的"蹦蹦"一開頭,我熱血沸騰。即使沒有人喜歡,又有何妨,能唱就好!
等到的人是出現了。伴隨著驚喜,我熱淚盈眶。從來沒為什麽偶像牽腸掛肚,也沒看過任何一場明星演唱會的我,竟然會為小紙條裏出現ta的名字而心跳加速。悄悄話實在太不不方便,結果交談工具也轉成了其他。既然博客沒有什麽太大用途,也沒什麽人來,就關了吧。刪除了文章和照片,算是第二次的閉屏。
一次談話中,我玩笑講到拚湊文章的事情,ta卻表示強烈支持。“畢竟所有的素材來自於生活嗎。”我沉默了。擺了思想者的經典姿勢。“還是寫吧。”我又換了個堅定者的目光。至於文章好壞,點擊率真的無所謂了。能寫的,能吐嘈的,畢竟都是情有可原的。有些話不必擺在心裏,不想告訴周圍的人,那就寫下來。即使不能上榜首,不能成為精華貼。耍耍嘴皮子我也開心。至少來此的最初目的是達到了。而且還交了不少朋友。嘿嘿
外:醋魚我一向冒著“有真話何必說假話”的泡泡,暢遊於各大小湖濱海泊。好事者不必查閱“我的朋友”以檢測ta的真偽。嗬嗬,有些事情既然重要,一定要放在心裏記於腦中,寫在紙上反而容易忘掉。
anyway,什麽時候私會啊?
不過要是搶到的是板凳,或是地板,我也一定給你個墊子,免得著涼!^^
還是條老鯉魚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