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8號提案。
(2008-10-14 1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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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8號提案要求重新定義婚姻唯一男一女的結合。很有意思的事,支持8號提案的主要是一些基督教團體!
我很反感這種虛偽。因為,“聖經”白紙黑字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摘錄舊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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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督徒們相信“聖經”是“全知全能”的“神”的話語,神聖不可侵犯。
2)根據“聖經”,“神的話語”是要“安定在天,直到永遠”的。
那麽,“聖經”的“新約”部分對婚姻是什麽態度呢?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是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我們來看: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這裏,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嗎?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
為什麽“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呢?“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書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
基督徒們的虛偽也在於此。一方麵,基督徒們動不動就引用“聖經”的話來勸誡別人,一方麵自己又把“聖經”的話都當成了P話!
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結婚,是基督徒們“欲火攻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歌林多前書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所以,很奇怪,基督徒們不辦“獨身培訓班”,卻辦個什麽“婚前守貞陪訓班”,作出一幅道貌岸然的樣子,是不是很滑稽呢?這是不是典型的又要當X子,又要立牌坊呢?!
基督徒們可能拿出來的辯解,無非就是說我“斷章取義”,“時代背景”“保羅如何如何”之類。這樣的辯解隻能欺騙那些喜歡自欺欺人的基督徒們。請大家注意:
1)我“斷章取義”了嗎?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點都沒有含糊的地方。我把“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經文”列出來了,也把“聖經”為什麽鼓勵基督徒們不結婚的“經文”列出來了,我還怎麽“斷章取義”呢?
2)“時代背景”之類的狡辯實在是弱智得很。按照基督教的教義,我引用的“聖經”是保羅的話還是“神”的話?“神”的話會過時嗎?哪個基督徒敢說“神”的話過時了?如果沒有過時,“時代背景”之類的狡辯有什麽意義?
最後,基督教的陰暗麵遠遠不止一個婚姻問題。“聖經”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撇下自己的父母妻兒,請看:
馬太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馬可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馬可 10: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路加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路加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基督教的陰暗麵實在是太多了!!!盡管基督徒們表麵上都是一幅謙卑善良樂於助人的樣子,基督徒們的本質卻都是一樣的,都是極端偏執的人肉炸彈後備軍。不信,請看看基督徒們是怎麽狡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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