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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聯邦法院判決回複朋友們的關心
(注:Thank you for your concern and support. Following is a brief summary of the case. It is not a official statement nor a mews release。 下兩周我會與州政府律師團隊及我個人律師討論有關發表正式聲 明。此內容隻是感謝朋友關心,不是正式聲明)
第一,這個案子發生在 30 年前,跟很多其他現代的案 子所不同的是,因為 30 年前現場不是我們主持,現場是由 刑警隊主管。我隻是到現場跟實驗室人員做一些初步化驗。 照相, 收證及紀錄均由刑警隊負責。不能因為我到了現場, 記錄不良就是偽證,一切由我負責。我照的幻燈片存在我個 人的檔案,30 年之後幻燈片不清楚,照片退色這是每個人 都皆知的科學原理,不能說因為照片不清楚,就是我們沒有 做實化驗,更不能說因為照片記錄不清楚,就是我們偽造了 證據。
第二, 我在 1985 年 12 月 2 日半夜去了現場,我們在 現場找到的指紋,鞋印,血液都是被害人及家屬的。幾個禮 拜後刑警根據線民及嫌犯祖母報告破案,當時並沒有用任何 實驗室證據作破案證據。至於說 8 名警察用不當手段偵訊 嫌犯,這更與我毫無關係。我是 1998 年到 2000 年擔任州 警政廳長,該案發生時,我的身份是實驗室主任。
第三,我們用標準操作方式,恊助刑警找指紋,足跡,
兇器,血液,在樓上洗手間發現洗手池及一條毛巾有軽微血
跡的化學反應。20 年後祖母及証人都去世了。律師要找些 藉口毛巾變成了焦點,這是美國律師在利用法律漏洞,找一 些跟他們有同情的法官處理這個案件。
第四。那條毛巾存放在警察局普通物證室 20 年後再化 驗,沒有找到血跡,現在沒有找到血跡並不代表 20 年沒有 化驗。大家都知道血跡存放不利狀況及長久時間會造成分解 退化甚失落。對於這個案件毛巾的炒作 5 年前就已經開始 了。講來講去還是同樣的事情,曆史會證明一切。我的觀念 就是讓證據說話,去在紙上跟他們打筆戰,非常困難。
第五。30 年前我是代表州政府去兇殺現場工作的,不 是以我個人的身份去,這是公務所以州政府律師代表我們, 律師有沒有盡職責,他們應該負責任。
第六。歸根結底就是一個錢的字。那些私人律師看到有 錢好賺,當然會想盡辦法去翻案。 顛倒黑白,不問是非也變 成手段之一。
從陳水扁到克林頓,從蘇建和到辛普森,從 Spector 到 皮特森,哪一個案件我們做鑑識, 現場人員的不受攻擊?隻 要正直、於心無愧,隨便報紙講什麽,他 5 年前就報導過 了,3 年前也報導過了,現在又講了,新聞媒體就希望吸引 人去關注,很不幸我也是樹大招風。白人攻擊華人的事件越 來越多,他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能夠把我扳倒。 我在這一行已經 65 年了,真實的工作不像電視劇一樣。電 視劇中鑑識人員從接報收証,調查捉人,起訴判刑, 都他們
負責)。我們是分工合作, 各自負責。我半個世紀從事鑑識工 作,看到太多辦案警察和鑒識人員承受的壓力。我現在的心 態已經很平靜,所以謝謝各位朋友的關心,特別是媒體的朋 友也不必太過於宣染了。
下兩周我會與州政府律師團隊、及我個人的律師討論後
再發表正式聲明。
李昌鈺
毛巾放了那麽多年,血跡可能分解掉了。
最關鍵的是,那時候李昌鈺不是私家偵探,他是代表州政府去做現場勘察工作的。即使有錯,也是政府來承擔責任。
Will Henry Lee have these kind of typ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