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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我在辦公室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說我是某某醫生,腫瘤科醫生,我想知道這個病人的皮膚活檢的病理診斷結果。雖然正式報告我還沒有打出去,我看了切片以後診斷是惡性黑色素瘤。就在我想給這個醫生口頭診斷結果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這個腫瘤科醫生的名字跟送給我們標本的皮膚科醫生的名字對不上號,我就覺得不太對頭,因為一般如果皮膚科醫生是應該在收到惡性黑色素瘤的病理報告以後,如果覺得病人的進一步治療需要轉到腫瘤科醫生那裏去的話(有時候早期的惡性黑色素瘤皮膚科醫生也可以自己做一個擴大切除就可以了,不需要轉到腫瘤科醫生那裏)也得我的報告出去以後才會發生的情況。 但是現在這個情況是我的正式報告還沒有出去,腫瘤科醫生就給我打電話要這個病人的結果。我就多了一個心眼問這個腫瘤科醫生是怎麽回事,他說這個病人是他的妻子,他非常著急想知道結果。得到這個情況以後我就跟他說,根據HIPPA 規定你妻子的病理報告結果隻有他的醫生才有權利知道。沒有病人本人或者醫生同意之前你作為她的丈夫,你即使是一個腫瘤科醫生你也沒有權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