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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公園的竹筍該不該采

(2009-04-27 11:11:42) 下一個
昨晚,在給老地主的跟貼中,我對他采公園裏的竹筍,提出了異議。他本人和其他一些網友不同意我的意見。我認為有必有進一步說明我的看法。

在任何國家,依法行政都是政府的職責,是件很嚴肅的事。比如我家的狗咬了人,你可以叫警察來,但是你不可進入我院幹任何事情。公園的竹子也是如此,有公園的管理者負責處理。如果任何人都代替政府執法,必然造成執法混亂。而且可能有一些人以執法為名,行假公濟私之實。另外,就這件事而言,竹子有很多種類,有地下莖串的很遠的,也有串的不遠的。地點又是公園,人家種不種竹子、如何種竹子,自有人家的理由,任何個人不宜越俎代庖。

我相信,老地主采竹筍是無心之過,不然,他也不會在文學城這樣的全球性網站上貼出此事。但是,我們這些身在異國他鄉的海外華人,對這件事應有正確的認識。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法律規定,每個人都應當知道自己所在國那些事可以做,那些事不可以做,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知道,這類事在中國很平常,但是在其他國家就可能帶來麻煩。我剛到美國不久,到一處無人管理的公園去玩,在公園入口處的醒目位置上寫著:請隻留下你的腳印,隻帶走你的照片。我覺得,到了國外,第一要守法;第二要隨鄉入俗。此外,做一件事之前,還請你稍微考慮一下對其他人(包括你的同胞)的影響。

歡迎提出不同意見。對老地主多有得罪,僅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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