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是在建呂(江西永修境內)縣任職,接著又改監和州(安徽和縣)酒稅,這兩次任命,他都以父母年高,不忍遠去為由,辭官歸養。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這一段時間,前後達十年之久,由此以孝聞於鄉裏。
包拯在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時,碰到這樣一樁官司。有個盜賊,偷割了他人牛的舌頭。牛的主人告到縣衙,包拯叫牛的主人回去不要講話,隻管殺牛賣肉。接著,就有人來,告牛的主人私宰耕牛。因為宋朝法律為了保證農作,禁止屠宰耕牛。包拯感到事情頗有蹊蹺,便突然斥責這個告狀者:“你為什麽把人家的牛舌割了,又反過來告人私宰耕牛?”這一質問,使盜者措手不及,以為事情敗露,便當即認罪。這種高智慧的破案奇法,使包拯嶄露頭角,令人驚讚。
包拯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當地以產“端硯”聞名,每年都要向朝廷上供。以前在這裏做官的人,往往都以進貢為理由,多取端硯數十倍,到京城裏去賄賂權貴們,以便自己進一步高升。當地的硯坑,經過長時間的開采,達數十米深。采製貢硯實屬不易,硯工們為此付出了大量勞力,苦不堪言。
包拯到了此地,僅令製造上供之數,多一塊端硯,也不收取。任滿之日,自己也不帶一方端硯,就回京了。百姓們傳為美談。在端州期間,他在官衙牆壁上,書寫了這樣一首詩:
清心為治本,
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
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
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
無貽來者羞。
這首詩表現了他的高尚品德和遠大抱負。
包拯回京以後,先為監察禦史裏行,後又改任監察禦史,這在宋朝稱為言事官,對於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
包拯一向對貪官汙吏嫉惡如仇。慶曆四年(1044年)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者就是“民賊”。為了懲治貪官,自慶曆六年開始,包拯七次上疏,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向百姓加派超出規定的上供物品,以謀取朝廷的重用。在彈劾王逵時,也嚴厲批評了朝廷的任官製度。
王逵原先任湖南轉運使,因貪贓不法,被其他官僚揭發,降知池州(安徽貴池)。但不久就被赦免,改調福州(福建福州)、揚州(江蘇揚州),而後又到江西上任,這樣調來調去,隻能表示是在頑固的堅持任用酷吏。他對此表示非常憤慨,請求仁宗糾正,表現出他反對貪官汙吏的堅強意誌和決心。
皇佑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查清理了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包拯在曆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陝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到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當時,登州(山東蓬萊)、同州(陝西同州)冶鐵手工業是官府專營,強迫百姓服役,百姓痛苦不堪。他發現弊病後,上奏朝廷,主張去掉專營,“令百姓取便烹煉”。秦隴斜穀務造船用的木料,從來是向百姓攤派,陝西七州賦稅中,有河橋竹索一項,多達數十萬,這些額外加征,都被包拯奏免了。邢(河北邢台)、沼(河北永年境)、趙(河北趙縣)三州,沿漳河有肥沃田地三萬五千頃,原作官府牧馬地,而百姓卻無田耕種,他請求朝廷將這些土地退耕給農民。其它如支持陝西範祥的鹽法改革等等,在經濟方麵,做了許多寬民利國的事情。
包拯在朝,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從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仁宗作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抑製僥俸,嚴正刑禁,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有采納,並加以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僅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第一、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京城是權貴最集中的地方,各種關係盤根錯節,形成網絡。一般無人敢管。嘉佑二年(1057年)夏季,京師大水,流經城南半部的惠民河堵塞不通,衝壞城南安上門,損壞官、私房屋數萬間,城內編筏子渡人,形勢異常危急。朝廷下詔,要求拆除惠民河沿岸的違章建築,疏通河道,消除水患。可是那些高官勢族們,積習不改,弄虛作假,把沿河官地說成私有地,反對拆除他們修建的亭榭等物。包拯派人找到了沿河官地所立的界標,發現了權貴們虛報地畝的醜行,堅決進行拆除,並且上奏朝廷,打擊了權貴們的囂張氣焰,解決了久拖不決的難題。
第二、堅決抑製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當時,開封府吏六百人,府中一切具體事務都要經過他們之手去辦理,這批人由於熟悉內情,作弊辦法很多,經常弄得長官跟著他們轉。包拯早以嚴明聞名,他一進開封府,吏人先抱著大堆文書來試探他。一般知府看到大堆文書就頭痛,所以翻閱者甚少,而包拯令府吏排成隊,依次進行審看,結果發現有些夾雜積年舊案,故意嚇唬長官的。經過盤問,府吏辭窮,承認他們困擾長官的目的。包拯對此加以嚴治。自此以後,吏人不敢從中弄事,文書精簡下來,事情好辦得多了。開封府在訴訟上,有一條很不好的舊製度,凡訴訟人,不能直接到開封府大庭自送狀紙,而是由府吏坐在門口,先收狀子,稱作“牌司”,由他們再呈送長官,長官批下的判詞,也由他們轉給訴訟人。這樣中間經過一道手續,府吏便可從中作弊,造成冤案。包拯上任,下令打開府衙正門,允許訴訟人直接到大庭,向長官自陳是非曲直,隻要長官做得正,其他吏人就不敢欺壓訴訟人了。
第三、能夠及時懲辦無賴刁民。一次開封府發生火災,包拯帶人救火,有無賴乘機搗亂,立即將其處斬。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麵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女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地呼他為“包待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用閻羅喻包拯鐵麵無私。
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哀惜之歎,悲哭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到。朝廷贈官吏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有“奏議”十五卷傳世。
(資料來源:《宋史•包拯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