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29)
2015 (53)
2016 (45)
詮諍語之二十
拒絕權利
對消費者而言,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來用,原本是再自然不過的,聽來北京市規定消費者可拒絕指定商品的新聞,很有些莫名其妙的味道,不過再聽一些身邊事,便真真意識到拒絕就是權利,隻是我們的許多消費個體卻常常迫於一些事情而忍氣吞聲放棄。為北京方麵的新聞擔憂,不知規定究竟能否被切切實實地實行。
有些事就這麽怪,原本是順理成章的,做起來卻有許多的貓膩。一個朋友講其裝暖氣時被要求必須使用一種暖氣片,既貴又笨重,在屋中大煞風景,搞得心中甚不快。又一朋友說某地裝電話時的種種阻力,空有機等了差不多五年,最後買了電話局的話機,又托了朋友請了客電話才終有了聲。中國的消費者有時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單一抉擇而不是多項選擇。
消費者被指定消費往往是違心的,而供方卻痛快淋漓且自以為是的,以為原本就是這樣的,雖然《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有規定來約束供方的行為,然供方用起一些壟斷銷售手段來,依然輕車熟路,得心應手,也毫無愧色。究其源,概因供者方的壟斷地位促成了這一切。在現實中,供水、供電、供氣、郵政等明顯是賣方市場,國家統一來做這一些事原本對消費者是公益而有利的,但當事的執行者因想為自己賺些外快來,便尋找種種辦法來,指定商品隻是其中的一例。
近來有傳媒報道外資將介入服務業的一些領域,對消費者來說這應該是開心的,但不知真的競爭起來,國家的正規軍以何麵目來對待。這且可以放在一邊,關鍵是消費者可以說不了。
說不是一種權利,我們可以拒絕一些不符合遊戲規則的東西,如果我們認為如今的經濟秩序已漸入規則世界的話,然可怕的是許多消費者並未意識到自己有說不得的理直氣壯。為了盡快安上電話可以接受外表並不喜歡的話機,為了通上煤氣可以咬牙買很昂貴的煤氣灶,有時我們學會沉默的自我慰語。
當我們沒有膽量說不的時候,其實是讓一些劣質品大行其道,被指定的商品多屬滯銷,即使有些優異者在其中也因消費者的逆反心理而被淹沒。
不知除了北京,其他的地方是否也在製定一些實施細則,讓指定商品真的是沒有機會攪亂消費者的神經。隻是應提醒的是,每個消費者原本都應多一根神經:對指定商品勇敢地說NO。
據說有外國記者曾驚歎於中國消費者的涵養,曾在一些新聞報道中描述一些如果消費者告諸法庭便可毀掉一個企業的事,對中國消費者的一些忍辱負重不甚理解,他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麽中國消費者不會說NO?
這曾是國情。不過我們今後別再用“國情”兩字來安慰自己或是解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