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了好久,到底該不該寫。還是寫出來吧,否則憋在心裏,還不把我憋壞啦?
昨天下午正跟先生短信聯係著晚飯需要的食材,突然接到他打來的電話,跑上來第一句就是“我把一個姑娘撞倒了。”我以為是開玩笑呢,還跟他打趣道,“是嗎?姑娘多大了呀?漂亮不?”他再次說,“我把一個姑娘撞到了,警車和救護車都到了。”我這才意識到先生真撞人了,我一下子從椅子裏跳了起來,趕緊問,“你怎麽樣?沒啥事吧?那女孩多大?傷得多重?送醫院了嗎?”我這才從電話那頭聽到警車的聲音,先生說,女孩已經送醫院了,警察也已問完話了。
在他到家前,我坐立不安。但因為我不知道具體過程,整個就是瞎忙乎。當看到先生進門後,我馬上抱住他,能覺得他身體在發抖。然後,他說了整個過程。這女孩兒13歲了,先生正常駕駛,女孩突然從一輛公交車後麵衝到馬路中間,因為她家就住在馬路對麵。這條路限速80公裏,先生正開著新車以80公裏的速度往家開,突然路中間躥出個姑娘,先生緊急之下把車往外開,隻有左邊後視鏡碰到了女孩兒。整個後視鏡都毀了,幸好女孩在救護車到了之後做了檢查,隻是腳扭到了,而且可能身體受到一些撞擊,需要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先生還說,那女孩兒躺在路中央時,一個勁兒地對先生說對不起,因為她沒看到先生的車。晚飯過後,先生和女孩的父親通了電話,被告知女孩兒除了腳扭傷外,沒有任何其他問題。
到現在我還是有點後怕,如果先生不做出反應,後果不堪設想。新車今天已經送去修了,碰到事情,隻要人沒事,其他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