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學打槍
(2012-12-16 04:20:55)
下一個
最近震驚全世界的發生在美國東部的校園槍擊慘案,讓每一位身為父母的人心碎,做為父母,我們把孩子送到校園,可那裏是一個毫無設防的,毫無反抗力的,任壞人肆虐的屠宰場,雖然這種機率少之又少,可對當事人以及他們的家庭來說,卻是百分之百,並且,誰敢保證自己的孩子在今後的學校生活中不是下一個受害者?
如何防止這種類似的慘劇發生,是我們大家都急切關注的!槍枝管理近日來更被民眾視為奧巴馬政府急於解決的問題。 美國文化裏,槍文化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看看美國過去和現在的電影,哪個不和槍有關係?就好象我們中國文化裏離不開刀箭一樣,因為這些致命的武器,不僅僅隻是能致他人於死地,更是保護自己的有力武器。
那麽,我們到底應該遠離槍還是親近槍呢?以前一聽到槍擊案,我就對持槍人憎惡,恨不能讓政府把那些人的槍立即沒收銷毀,因為這些槍的確是禍源,是殺人的利器。可是這次校園槍擊慘案讓我突然醒悟:為什麽我們不能有槍作為防身的武器,如果校園裏有人有槍,那麽多人還對付不了那一個惡魔?正是因為我們一般人沒槍,那些歹徒才有機可乘,隻要他掏出槍,我們就隻能等死,毫無反抗的能力,更不用說保護我們的家人和孩子。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我的一個親身經曆,感謝上帝我還活著,那是一個下午三點多鍾,我正在診所上班,診室的幾個房間都有病人,候診室還坐了一個年輕的女病人,名叫諾瑪。這時有一對黑人年輕情侶走了進來,我問他們, 有什麽可以幫忙的?黑人小夥說,他是否可以借用洗手間,我猶豫了一下,說,可以。因為我診所的衛生間在最裏麵,在外麵等候的病人必須通過一道門才可以進來用洗手間,而這道門是鎖著的。 我打開門,放這個黑小夥進來,告訴他洗手間就在走廊的盡頭,而他的女友則站在候診室,離諾瑪很近。因為我的診室內有病人,所以讓那個黑小夥進來,向他指了指廁所的方向之後,我也進了其中一間診室。當時我心裏略過一個念頭,心想這個黑人會不會是小偷,但轉念一想,除了我自己的前台服務區沒人外,每個房間都有人,他怎麽偷,偷什麽,而我前台服務區和候診室僅半牆之隔,兩邊可以互相看見對方的,那個黑小夥一定不敢當著坐在候診室諾瑪的麵進我的私人空間吧。
誰知他並沒有用廁所,而是在我進了治療室之後,鑷手鑷腳的進了我的前台服務區,當著諾瑪的麵,在我的書桌文件櫃尋找我的錢包,他的女友站在諾瑪身旁,諾瑪大氣不敢出,假裝看雜誌,大約五分鍾過後,我做完事出來,剛一開門,就聽見文件櫃鐵櫃的抽屜聲,我一聽不妙,肯定是黑小夥在翻我的抽屜,我三兩步走到前台服務區,那個黑小夥剛從地上站起來(因為我的錢包就放在鐵櫃的最下麵一個抽屜),隻見他右手拿著一張信用卡,分明是剛從我的錢包拿出來的,他一臉驚慌地看著我,我又驚又氣,一把奪過他手裏的信用卡,一邊對他說,我這樣相信你,讓你用我的廁所,你竟然偷我的東西,我要報警!這時她的女友跑出了診所,他用手猛地將我推開,也奪門而逃,我不知哪來的勇猛,緊跟他身後,邊喊邊追,追到外麵的停車場,我看到他們坐在一輛紅色的破舊車子裏發動引擎,我就站在車後,這時他快速倒車,我隻好快速躲讓,眼看他們加快油們從我的眼前開走了。
走回診室,我的大腦還處在極度緊張氣憤混亂當中,這時諾瑪很驚慌的說,“我看到他在你的房間亂翻,但我不敢吭氣,我怕他身上有槍!” 我說, 我很抱歉,讓你嚇到了,她說,她已報了警,警察馬上就到。這時有個年輕的美國女人找到我的診所,交給我一張紙條,對我說,“這是那輛車的車牌,我把它抄了下來,我剛在開車的路上看到你站在那輛車的車後試圖攔截他們的那一幕。” 我道謝之後,警察就來了,我趕緊將診室的病人放行,他們在各自的房間都不知剛才發生了什麽事,謝天謝地。
警察問,你有沒有丟錢? 我打開錢包,裏麵有一些現金。 我回答,我不確定,因為我也不知道錢包裏原來是多少錢。警察說,看來他還沒拿到錢,他若拿了錢,他不可能還在你錢包裏留一些錢。分析的有道理,我猜測,那黑小夥花了五分鍾左右的時間, 不出聲的在我所有的抽屜尋找,剛剛打開我最下麵的抽屜,看到我的皮包,再打開皮包看到錢夾,還未來得及拿到錢夾,就聽見我出來了,嚇得本能地關抽屜( 所以我一從那間治療室出來就聽見鐵抽屜的聲音),與此同時他從錢夾最外側本能地抽出一張信用卡。
警察對整個過程詢問完之後,對我說,今後無論遇到什麽樣的情況,都不要和壞人正麵衝突,因為他們身上可能有槍,更不要追他,這不是送死嗎?我說,我當時什麽都沒想,隻想把他抓住。 警察說,抓壞人是警察的事, 不是你要做的,你隻要保護好自己就好。我說,我們中國人從小就受教育,要和壞人做鬥爭。 警察說,壞人有槍,你怎麽和他做鬥爭。我說,那剛才的情況我該怎麽做?他說,你看他已經跑了,就不要追了。我點了點頭之後,將那張紙條交給警察說,這是那輛車的車牌,你們今天可以抓到他嗎? 警察說,他今天什麽也沒偷到,這個案子無法成立,我說,那他這個行為已經構成入室偷竊了呀。警察說,像這種小案子太多了,除非他又在別的地方犯案了,才會將今天的案子一並算上。我問,那我今後怎樣才能防犯呢?警察說,雖然我們這一帶是好區,但不能保證沒有壞人,剛才那個黑人,估計是從奧克蘭市(犯罪率很高的地區, 開車距我所在的地區大約需要一個半小時的路程)開車,來到有錢人居住的地區,(尤其是華人,一般都有現金),想偷點東西而已,可能是個生手,所以沒有得手,你也不要太擔心,隻是今後不要讓生人借用廁所就是了。
十幾年雖然過去了,可那一幕我常常會想起,若是今後同樣的情況發生,我該怎麽做呢?我無法回答。不過, 那天我大聲斥責那個黑小夥的時候,我看到了他驚訝恐慌的眼神,所以他和女友選擇逃跑,因為在美國大家通常都是選擇繳搶投降的態度,這也許縱容了歹徒征服無辜的必勝心理,而這個黑小夥沒想到碰到俺這樣一個反應和美國人不同的亞洲人,他必勝的心理在那一刻耽塌,所以他們慌忙逃走,所以我想,那天正是因為我在那一刻沒有來得及害怕,一心想著怎樣和壞人鬥,有你死我活的那股勁,才嚇跑了壞人,保護了自己,當然那天我也可能死於非命,如果他有槍的話。
槍就像我們家裏的鎖,防君子不防小人。好人是不需要讓我們動用槍的,因此槍沒有危害性,除非你沒保管好,那不能怪槍本身,可是遇到壞人,尤其是有槍的壞人,那麽槍可以增加活命的機會,是我們的防身武器。
所以,學射擊,配備槍,增強自己的防衛能力,是我們生活在這個以槍文化而著稱的美國所應該思考的問題,雖然大部分人也許希望槍枝得到控製和管理,但如果這將成為美國新的法律的話,遵循這個新法律的還是我們這些良民,壞人永遠都不會遵循這些法律,從而對我們絕大多數良民來說,仍是很大的危脅,那麽管製這些槍枝又有何意義? 它乞不是將我們一般人的自衛活命的能力生生的給駁奪了?
昨天老家的好友發來一條短信,他說,美國這麽不安全,你還是回國吧。看了這條短信,心裏很感動,祖國的親人朋友們都在為我們這些“美國人”的安全擔憂,我們更應該增加保護自己的意識,不僅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而且也要溶入美國的槍文化,學會打槍,不侵犯別人,但必須學會保護自己和家人。
是啊,很好的土辦法!這也是唯一讓我沒有時間學打槍的原因,因為不愛槍,但現在不是愛不愛,似乎是感覺有必要。
我小時候認識一個比我小兩歲的朋友,他爸爸是公安。他好奇,拿他爸爸的手槍來鼓搗,走火把自己打死了。
危險的東西,太容易獲得就容易出事。據統計,在線交易興起以後,失敗的交易就增加了。
美國缺乏的是和平解決衝突的文化。以暴製暴的結果從來不是很有效。常常是玉石俱焚。美國解決國際衝突的方式就是以暴製暴,結果現在美國成為世界反恐前線。風聲鶴唳。現在,不僅黑人區,電影院,購物中心,連富裕地區的小學校也不能保證和平安全了,美國基本上是進入準戰鬥狀態了。如果再人人持槍練射擊,人們基本上要佩槍出行才能做到隨時自衛。和中國1949年前的狀態差不多,沒有生命安全保障。
It doesn't need a high IQ to figure ou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killing with a gun and a 刀/棍/棒. What's the worst scenario you can image if the gunman only had a 刀/棍/棒, instead of guns?
環境,看看現在的遊戲,有各式各樣的殺人方法,反應越快、擊斃得越多,積分越高。
前景,...? 恐怕還是自己有槍靠譜。
這就是美國的可悲之處,美國人還會流血,很多很多血。
再提醒LZ一件事,千萬別在文學城貼你家房子或家人照片。 如被你家附近魔鬼看見,趁你家沒人時,上門偷槍。可能造成另一起“康州慘案”。
壞人要沒了槍能殺幾個人?
毒氣不殺人,是人殺人,那麽開放擁有毒氣好了。
炮不殺人,是人殺人,那麽開放擁有大炮好了。
核武器不殺人,是人殺人,那麽開放擁有核武器好了。
所謂禁槍隻會禁好人擁槍更是混蛋邏輯。壞人還有槍隻說明禁槍禁的不夠。
他沒有案底。他可能就是我們常見到的有點內向的但是平時還很和善的鄰家大男孩。
他和他母親起了大的衝突,他很憤怒,如果家裏隻有刀,他可能砍傷他母親,但是後來看到他母親流血受傷,他可能幫她包紮,送她去醫院。然後(數天後)會向她母親道歉,他可能被捕。
可是他手裏的是槍,他的母親一槍斃命。
他萬念俱灰(他可能已經意識到這擁槍權害了他和他的母親),他竭嘶底裏,恨到極點、然後很冷靜地做了以後的事情。
我們都是人,誰沒有在震怒之下幹過一兩件傻事情(就是幹過之後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得慶幸我們當時手裏不是拿了槍的。
槍在這裏的作用是讓一個錯誤變得無法挽回。
擁槍權是很evil的東西。
如果你看羅馬史,你會看到帝國興亡規律相同。崇尚暴力和血腥是根本原因。
擁槍權是共和黨保守勢力的看家權力。那些滿身油腥、滿腦子血腥的家夥嗜血、嗜槍、嗜軍火、嗜戰爭。
那個Adam Lanza和他母親也是擁槍權的受害者。
當然盡管共和黨保守勢力的那些滿身油腥、滿腦子血腥的家夥嗜血、嗜槍、嗜軍火、嗜戰爭,這並不妨礙他們在大選的時候祭出反同性戀、反墮胎的大旗,襯托出他們的偽善。
對於活著的生命不尊重(比如發動伊拉克戰爭),比如禁槍。
共和黨保守勢力是美國社會的毒瘤。共和黨保守勢力+NRA有錢有勢,控製了國會。使得禁槍在短期裏不太可能。
可以預見的未來,類似的槍擊事件會呈上升趨勢。華人朋友自求多福,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多地將共和黨保守勢力選出國會。讓他們不能控製這個國家。
“那個勇敢的校長和心理醫生衝出去時若手裏有把小手槍,就足以將那個魔鬼打死”
昨天電視上也有人對一位專家提出這樣的想法。專家回答說經過訓練的POLICE 都經常槍法不準,你怎末保證校長隻打死魔鬼,不傷學生?再說訓練全國校長槍法, 得多大的投資,況且魔鬼來的時候有可能校長不在,要訓練所有教室,學生。全職防賊比全職做賊難多了。所謂用槍自衛,純屬自欺欺人。
讓孩子學槍,這要看你怎麽想,如果父母親是心裏健全,有槍隻是為了保護自己,不是那些濫用槍的父母,我想孩子也不會有偏差吧。再說,孩子不想學,也不可能逼孩子吧,總之我同意前麵有個網友講的,槍隻是個工具,看誰使用最重要。很多悲劇的發生就是持槍人的問題,不能怪槍本身。
你對那個網友的建議我也同意,我要是她/他,也不會去那個擁有幾十條槍的朋友的家。一個擁有那麽多武器的人,內心一定不正常,包括你說的被兒子打死的母親,她有六條槍說明她不隻是防衛,更有攻擊的傾向。
你講的最是符合我寫這篇文章初衷的。謝謝朋友理解,我覺得我們華人總是那麽溫順,我們教育的孩子也是那麽順從,但社會上什麽情況都會發生,要讓孩子們從多種視角看問題,很多時候沒有對與錯,沒有誰是誰非,禁與不禁,隻要本著善良的本性,不做傷害別人的人,這才是底線。
要學槍買槍自衛隻是讓人覺得有自我保護的意識,不是說讓人人都去買槍,事實上即使讓人人都買槍,也不可能實現,因為人和人有差,膽大膽小有別,但總要有人去保護那些更需要保護的人,比如,幼兒,弱者。而且買槍不是衝鋒槍,不具備大麵積殺傷力,我說的是手槍,那個勇敢的校長和心理醫生衝出去時若手裏有把小手槍,就足以將那個魔鬼打死,可是她們沒有,因為他們的區是禁槍區,像這種事情來臨,她們隻能用身體抵擋子彈。
是啊,害人必害己,若初衷是想害人,最後自己必被害,這是天理。
但是有槍來保護自己和要害人是兩碼事,對嗎?那個母親我覺得也有病,否則怎麽有那麽多槍,尤其是殺傷力那麽大的衝鋒槍,這要禁止。我要想學的是手槍,我可不敢學衝鋒槍,嗬嗬。
謝謝支持。
同意,謝謝。
你說的有道理,但是那個校長若手裏有槍,衝出去也許就不會被打死了。但我同意你講的,有人今天不是惡魔,明天就可能是惡魔,所以對持槍人要有定期心裏測驗,尤其是對長期服用藥物的有心理疾病的人要禁槍。謝謝跟貼。
不敢苟同你的結論:為什麽我們不能有槍作為防身的武器,如果校園裏有人有槍,那麽多人還對付不了那一個惡魔?
你不知道誰是惡魔,有人今天不是,明天可能就是了。有備對無備,你有槍也沒有用。
你的槍有個用處:當安眠藥,睡不著時,想想自己槍就可以睡著了。
美校慘案:金發“槍癡”母親教兒子打靶種禍根.
Hopefully, you wouldn't be second Nancy Lanza.
我們華人最好合夥兒攢它幾輛坦克在社區附近。
If I were you, I would never go to your friend's house again. You never know when your friend goes crazy with 36 guns. Steer cleasr of these gun addicts.
槍支的管製,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肅清所有危險分子的槍支(mission impossible)。沒有這一條,禁槍是絕對不可能的,嚴格的控槍也是很有難度的。
可是即使立法禁槍,也得明白任何法律都是一把鎖,防君子不防小人。那麽結果就是不想殺人的基本沒槍了,想殺人的基本還是有槍的。至少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危險會出現一個高峰。誰能承受的了?
再從長遠看,估計用不了幾年,槍就像現在的刀一樣,真正的殺人犯都懶得用了。還用得著禁嗎?
學習了,多謝。希望天下太平,俺們也不會在這裏討論這樣讓人不輕鬆的話題呀。周末愉快。
在美國和不在美國的中國人,很多都不知道美國曆史上很長時間裏,有印第安人有組織的威脅,更有大股盜匪的搶劫殺人,這些都得靠居民自己的武裝來對付。房主和農場主防衛過當事件最多的得克薩斯,盜匪最多,時間最長。
居民自己武裝,各種事故的可能性也會增加,這世界上真是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武裝學校的校長和老師是不現實的,學生偷槍的事情就防範不了。
至於房主自己配槍,要看家庭成員的情況,社區的安全情況,權衡利弊。設備和訓練都得跟上,比如靠指紋開啟的儲槍匣,放在床頭,危急時能瞬間打開。
謝謝子雨回複,你說的第一我不知道,第二這件事,我同意你說的,即使在美國也屬於防衛過度,毫無疑問,但這在法律上有相關條例給與處理的,但重要的是那個人的生命就這樣因為自己的無知而沒了。
遵守當地法律,我無可厚非。但確實看出美國法律的缺陷。第一,允許持槍弊肯定大於利,第二,如果在歐洲,那個開槍的白人打死日本人,肯定屬於防衛過度,因為對方沒有持槍,也沒有危害到他的生命。當然說道底,博主還是要根據自身安全做出決定。
謝謝朋友建議,給我壯膽了哈。
謝謝朋友支持,這個慘案中,如果校長抽屜裏有槍,她拿著槍衝出去,也許就不會有那麽多人死,對嗎?
謝謝朋友支持,你說來美很多年卻沒融入,這很能理解,但對自己基本的權益和美國的法律還是要知道一些,你說那日本人誤闖人家後院的錯誤是不是應該避免,在這件事上學到的是不能隨便踏入別人的私人領域,而不是喧染房主不應開槍,因為站在房主角度上,他也許認為有人竟私闖他的院子,來者不善呀。幾秒鍾做的判斷也許不周全,但這都在情理之中,事後他也許會後悔,但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沒有假如。
謝謝您的共鳴和建議,我會先報名學個班一類的,在後院練習是不是有點害怕?我覺得你說的對,不光自己學,還要讓孩子學。
我極力推崇大家讀John Grisham的小說《A Time to Kill》。要學就學像樣點,避免徒惹無妄之災。
成年人學開槍,孩子怎麽辦?6歲到20歲的孩子不可能帶槍上學。老師帶槍上班保護孩子?怎麽推想都覺著不靠譜。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有兩個日本女孩,年輕漂亮,誤入一家美國人的院子,主人持槍大喊,freeze。但這兩個女孩沒有聽懂,反正開始跑,槍響了,女孩喪命,主人無恙。據說,主人已經看到是兩個女孩。我在美國的中國朋友幾乎都有被搶的經曆,還告訴我身上一定要放有保命錢,那個時候是30美元,可我的美國朋友在中國幾乎沒有被搶的經曆,而且他們到處亂跑,知道的地方比我還多,(數量相當的人數)。
在美國的好處是可以依法自己保衛自己,看到周圍安全惡化,就可以學射擊,配備槍。
不過射擊訓練很花錢。如果家的後院與鄰居之間有屏障,可以先買氣步槍或是氣手槍,在後院練習起來,小孩也可以慢慢熟悉槍械的使用。在瞄準和擊發的技術上,氣槍和真槍是一樣的。因為沒有什麽後坐力,聲音也小,氣槍對初學者反而更好。氣槍的購買和使用不需要執照,隻要自己嚴格遵守靶場的規範和紀律。最重要的就是無論是否上膛,槍口不能對人。拿槍的人站在射擊位置,其他任何人不能站得更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