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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一奉獻之後

(2011-12-18 14:34:20) 下一個
中 靈  

信主後,說真的,最不喜歡聽到的信息,就是關於什一奉獻的信息。所以,無論聽道,還是讀經或看其他屬靈書籍時,一遇到“什一奉獻”的題目,就假裝沒有看見,沒有聽見,略過去。我們從小受的教育,傳統文化和環境的影響,都使我的潛意識裏有一種強烈的“得”的心態。無論什麽都要得,要得好處,占便宜。而聖經中有一句話說,信徒沒有不在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的,這句話真是深入我心啊!  

我信主了,還是想要得好處。“什一奉獻”太多了,這怎麽可能做得到。“什一奉獻”那是舊約時代,我們現在是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  

什一奉獻,如果我賺兩千,就要奉獻兩百,太多了。這兩百元我可以買很多東西。一年要奉獻兩千四百元,等於少了兩千四百元錢,這兩千多可以買一些名牌衣服穿,這實在沒有辦法做得到,求主憐憫。  
如果有人問我:主愛你嗎?  
愛,甚至愛到為我舍命!這些話我們回答得幹脆利索。  
若又問我:那你愛主嗎?  
愛。  
那主要你奉獻十分之一,你做到了嗎?  
┅┅我吞吞吐吐,無話可答。  

當我們被人欺負、被人冤枉的時候,我們希望有公義的神存在,替我們伸張正義,我們祈禱也誠心誠意;可是當我們軟弱、跌倒、犯罪的時候,我們又希望沒有神,人就是這種光景。我們奉獻十元、二十元的時候,常常還自以為義,覺得自己很好了,因為有的人才奉獻一兩元。雖然有的人奉獻五十、一百或更多,我會認為,他賺的錢多,奉獻得這麽少,按比例,我比他還強呢。我奉獻的是“寡婦的兩個小錢”。(其實“寡婦的兩個小錢”是她養生的錢,那個比例可大得多了。)  

可是,聖經明明寫著十分之一的奉獻。自己做不到,心裏就這樣安慰自己:神是慈愛的,神會憐憫,我現在還負債,還要付利息,神會體諒,神會愛我到底,會顧念我的軟弱。我為自己找諸多理由。  

除非不看聖經,永遠做一個屬靈嬰孩。但我要長大。我雖然離基督裏的精兵相差甚遠,但我要立誌成為一個基督裏的普通士兵。是士兵,就要經過基本功操練,而最難的就是奉獻。我又一次讀聖經瑪拉基書三章八節與十節: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八節這裏說得很清楚,一個屬神的人,一個自稱是信主的人,如果沒有做到十分之一的奉獻,就是奪取神的物了,這話非常地重。但接著第十節神又應許說,神不但是慈愛的天父,又是鑒察我們心腸肺腑的,他知道我們這些剛信主的人軟弱,也知道我們很難做到,所以在這裏特別應許:“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既然我們口口聲聲說,我們信的是獨一的真神,是又真又活的神,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也就是都是神的話,神又是愛我們到底的,那我們為什麽就不能試試看呢?  

剛開始什一奉獻,真是不容易,也有點舍不得。我們租房子的時候,把房租、電費、煤氣費放在首位,我們省吃儉用,都先把這筆錢預備好。於是我就這樣想,十分之一就當是神要我交的地租,地球的租金,包括陽光、雨水、空氣,沒有這幾樣,我還能活嗎?這當然要在房租之前。  十分之一,也當做對天父的孝敬。孝敬分兩種,一種是自己用完所有事項後,剩下一點點,拿去孝敬老人。另一種是先拿出一定的數目孝敬,然後再分配其他的,我選擇後一種。  

生活是無窮盡的,我們一家出去吃一頓飯,一百五十元可以,五十元也可以,二十元吃漢堡包也是很豐盛。買一套西裝,四五百元可以,但我曾買一套西裝包括襯衫、領帶才一百元也可以。我一樣充滿平安喜樂,因我們屬主的人,不是太注重屬地的一切,我們有屬天的盼望。  

再一想,我本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主耶穌用生命買贖我,替我死,完成了救贖大功,使我這本是不配的人信靠他得永生,重新回到天父的懷抱,這本是我一生無論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事,是永生的大事。現在我隻奉獻十分之一作為我的感謝,還有十分之九可以自己用,豈不是本當如此嗎?  當我這樣想的時候,我就能把什一奉獻放在首位了。有一天我讀經的時候,又想到,我們信主的人經常這樣說,神在萬世之前已經揀選我們,也就是說,未出母胎神已經揀選我們,這就是說,我一信主,我就是神的兒女,天國的子民,我現在在地球不過是寄居的,是客旅。好像我在天國,主耶穌對我說,你現在去地球走一趟,並給我一本聖經與一筆錢,又吩咐說,你隻要照著聖經所說的去做,這錢足夠你用的。  
記得小時候,大概十五六歲時,要去城裏三四天,順便與同學去西湖玩。父親同意後,要我在城裏去中藥店買幾帖中藥,並其它一些小事,他給了我足夠的錢,說:這裏有車票錢、飯錢、買東西的錢,還有剩餘的,一切都為我預備好了,如果我把事情辦好,他會很高興的。父親不會給我們超過我們能力的任務,而我去城裏,就以我父的事為念,先把父親的事辦好,然後才做自己的事。我們在地上的父親都能處處為我們打算,何況天上的父呢?  

我現在的心境更好,因為我知道自己的身份、任務與責任。我的身份是上帝的兒女,天國的子民,來地球是寄居的,是客旅;任務是傳天國的福音;責任是管家,要忠心地管理神給我的一切。我的一切都是神的,還有什麽不舍得?  當我這樣做半年之後,神的祝福就臨到我。第一個祝福是,我在郵局上班,是屬於P.T.F.(非全時間)的正式工,也就是說有相同的福利,隻是工作時間不能保證四十小時。我什一奉獻之前,每星期隻工作三十小時左右。過不久,另一個作P.T.F.的人在工作時不小心扭傷了腰,經醫生檢查沒有大礙,但是不能做粗重活,所以,就調回室內工作,我的工作時間便明顯加多,從那時起每星期都能工作四十五個小時左右,到今天三年多了,從沒有少過四十個小時。神既是又真又活的,我們隻要信靠他,遵行他的旨意,他就會祝福我們。  

第二件事更是奇妙。我所在的教會,準備建堂,大概要買一百萬左右的教堂,所以在教會(現在是租的)的牆壁上掛了一幅建堂基磚的圖表,一塊磚有五百元的,也有一千元的。  我一個五口之家,就我一個人工作,兩個女兒讀大學,所以,我賺的錢,收支剛剛好,沒有剩餘的錢,我粗略再算一算,再過五年,我也不會有剩餘的錢,但是建堂這麽大的事我總不能一塊磚都沒有吧!  

最後我決定寫上兩塊大磚,共兩千元,就先寫上,到真正需要時再拿錢。當時我是這樣想的:如果我的車子撞壞了,需要兩千元修理,我要不要馬上拿錢出來修車呢,一定要修的,到時真沒有錢,就先用信用卡借錢也要修的。  

又過了半年左右,我想租一個兩房一廳的房子,準備開始查經聚會,神卻讓我買房子。後來真買了房子,付了首期,律師費、裝修費,又買了沙發、幻燈機┅┅之後,剛剛好還剩下兩千。(可參考我的另一篇見證,在《生命季刊》第21期。)一個主日聚會後,我剛好看到對麵牆上我已填寫還沒有交的兩千元,我就把錢交了,感謝讚美主。我現在住的房子,是三層,有一車房,門口有三個車位,共有四房一大廳,我在沒有一分錢的情況下,全部以銀行貸款買的這棟房子,而我現在每個月供房子的錢與租兩房一廳的租金差不多。這不是我做的,這是主做的,奇妙的主行奇妙的事。  紐約市布碌侖區八大道附近,有三萬左右的福州人,但隻有一個福州語教會,就是布碌侖閩恩教會。神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我們,空間明顯不夠用了。我們也禱告了三年多。終於,神在6大道52-53街給我們預備了一塊空地,麵積三千五百平方尺,讓我們自己建堂。感謝主,地價六十二萬,加上興建估計要在一百五十萬左右。閩恩教會(包括紐約基督閩恩教會)共有資金十八萬,十一月十三日已簽約,九十天內要籌款六十二萬。神是豐富的神,我們深信神必有預備。我們建堂籌款委員會已經開始加緊籌款。  

主又感動我奉獻建堂基金一千元,要在九十天之內交錢。星期五發工資的時候,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麽這麽多!整整多了一千元!詢問後才知道,這是郵政局發的獎金,不是每一年都有。感謝讚美主!  
我深信,神能夠在我這個一分沒有剩餘的人身上,預備了三千元,神的預備必定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創造宇宙萬有的又真又活的神,我們的天父,他所說的話,按著聖經所應許的,沒有一句話落空。嚐嚐主恩的滋味,就知道是何等的甘甜。當然我們獻上十分之一,不是為了得更多的祝福,而是為了感恩,感謝主為我們這些本是不配的人所成就的大事。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你們有感動,有負擔,也憑你們的信心奉獻吧。願神祝福你們。願一切的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中 靈 來自中國福州,現居紐約。  摘自生命季刊雜誌 第六卷 第四期 12/2002 總第二十四期(http://www.ccl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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