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40多個城市和地區的華人計劃在2月20日走上街頭表達要求受到公正對待梁彼得的行動。無論梁彼得在其案本身究竟負有多大的責任,如果與以前發生的警察開槍事件導致人員死亡案相比,陪審團裁定的結果過重是包括華裔律師在內的很多華人的共識,因此尋求梁彼得案得到公正、公平對待,應該是220行動的主要訴求,當然,如果在行動中能對死者表達哀悼之意就更好了。
顯然,220行動的發起顯示了華人社區是可以團結一致的,並非是一盤散沙,而且行動本身也可再次凝聚華人的力量與團結。從目前的情況看,參與及關注梁彼得案的美國華人是前所未有的廣泛,梁彼得案或可成為美國華裔維權裏程碑事件。但此次行動可可能產生另外的效果,這就是有黑人議員出來要維護死者的權益也就是要求對梁警官嚴懲。如果黑人社區如同華人社區一樣也走上街頭,事情就會演變成華人社區與黑人社區的對立。可以說,220行動可以成為華裔維權的“裏程碑”,但也存在遭遇“滑鐵盧”的風險。
梁彼得案發生的社會政治背景應該說是相當的複雜。首先,種族問題特別是黑人與白人之間的衝突,是美國社會長久以來的矛盾,而且愈演愈烈,近2年來所發生的黑人被白人警察槍殺而警察並未受到相應處罰的案件更進一步加劇了這種社會矛盾。去年黑人作家塔那西斯·科茨述說生活在美國的黑人所遭受的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的新書《世界與我之間》受到主流社會的廣泛關注,華盛頓郵報認為《世界與我之間》一書,是基於種族問題在美國種族衝突的曆史上已經達到動蕩時刻的一種引人入勝的思考。
就是在這樣的時刻,梁彼得案出現了,一個紐約“菜鳥”華人警員的失誤導致了一個無辜黑人的死亡,天時、地利、人和其實都是逆向於梁彼得的,加上梁彼得案發時和案發後的不當表現和言詞以及搭檔的不利證詞,他成為替罪羊似乎是合理的邏輯,因為‘政治正確“。在大的社會背景之下看,陪審團的裁定結果具有政治色彩是一定的,這就是為死在警察手中的黑人伸冤。
我們常說美國是一個法製國家,因此從法理上看,梁警官一案的最終結果是需要我們麵對的。我們又常說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因此當我們感覺受到不公正對待時,一定要發出自己的聲音,也是有渠道發出自己的聲音。當法製與民主發生矛盾時該怎麽辦?白宮對有12萬簽名的梁警官一案請願書的回答或許給出了一點答案,這就是也白宮不能幹涉司法,但可以表示關注。如果我們對白宮的回複請願書的立場能夠有所理解,就應該知道220行動對於法律影響的結果。當然,司法會感受到來自華裔社區的壓力,會感受到華裔社區的民意,問題是死者的家屬和死者所在的社區難道會默不作聲嗎?
做會遭遇“滑鐵盧”的考慮並非是前怕狼、後怕虎的心態,是因為梁警官一案與CNN、FOX辱華事件有根本的不同,這就是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是因為梁警官一案與以往警察射殺民眾案件也有很大不同,這就是警察可以找到開槍的合理理由;而梁警官一案除了失誤,是沒有其他理由可以為自己誤殺申辯的。特別是我們要注意到的一個事實是,目前為梁警官定罪的是陪審團,陪審團代表的是誰?肯定不是法官。
作為一個生活在美國多年的華人,我對華裔受到歧視有一定的感受,也感覺到了梁警官可能成為平息美國社會種族衝突的“替罪羊”;但在美國生活的經曆也告訴我,成為“替罪羊”是在一個合理的法律框架體係中發生的,怎麽辦?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解決梁案的根本之道還是尋求法律途徑,這就是通過強大的律師辯護團隊最大限度的減輕梁的罪名,以尋求最小的懲處;同時也要向社會表達華裔對此案的看法和訴求,不做沉默的羔羊。
220行動成功的關鍵在於20日當天華人打出的訴求和表現;而能否成為“滑鐵盧”就要看黑人社區的反應。在此也提出一點建議,希望在紐約參加活動的華人朋友,能夠在當天通過適當的方式表達對死者的哀悼以及對死者家屬的慰問,這會讓華人的訴求更為清晰,也會表達華人和黑人是美國社會同一層次的族群,把這兩個族群的距離拉近。
最後不得不說,一些華裔民選官員對於梁彼得一案的態度耐人尋味,這也恰好反映了此案非同尋常的敏感。明天我將參加洛杉磯的行動。
遊行隻是告訴老白 華人不是替罪羊, 告訴老黑 華人不是軟柿子. 梁對錯 不是要點. O J 辛普森 是否有罪?
每個人都知道
支持遊行!就可惜我在的城市沒有,離有的又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