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友會

當清風送來一抹草籽的芬芳,我驀然忘了憂,歡天喜地起來。
正文

Worldling:‘淺’談grandchild艾友友的邏輯水平

(2008-10-09 23:18:32) 下一個
艾友友--她叫我們奶奶,我們叫她啥好呢?總不能叫孫女吧?--ANYWAY,今天艾友友又發了新文章“關於“唐朝遊牧人”的父母租房的設想”,反砸阿敏前些天的帖子。

我一看,好家夥,中文係科班出身的,說出話來就是不一樣:

“艾黃說過“使家成其為家的不是門鎖,而是它屬於誰,箱子也有鎖,但箱子不是家。。。。。艾黃說的是“家”,而不是“房屋”。。。“家”不等於“房屋”,更不等於法律上所指的 PRIVATELY OWNED PROPERTY ,而是相當於 HOME 。。。。請注意“家”“家庭”“家園”和“房屋”的區別”。。。“

艾友友話說了不少,把人繞得很暈乎的效果達到了,但她的反砸,卻根本沒砸到點子上。

艾友友自問:“為什麽隻有使用權的地方就一定是存東西, 辦展覽,而不能是家呢?”

阿敏可沒說隻有使用權的東西就一定不是家。阿敏說得很清楚:“使用權的定義是:在一個不屬於你的地方你可以行使一定的權利。。。既然你對你的博客沒有所有權,隻是使用權,就有一個使用權限的問題。”

同樣是擁有使用權,不同的東西,有它不同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權限,不是說因為都是使用權而對所有的東西都同樣看待。

租來的房子(or BUILDLING),你把它做不同用途,你就有不同的使用權限,
1。你要住,那它就是你的家,從外人不能任意進出這個角度看,這個家和PRIVATELY OWNED HOUSE的家毫無兩樣;
2。房子租來辦公,就是你的辦公室,無關人員不能隨便出入;
3。如果租房開商店飯店什麽的,那就成了對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

同樣道理,博客申請來,博主可以設置不同的開放度,從而決定外人是否能夠合法進入:
1。博主可以選擇不對外開放,這時候博客就是儲存文字的私人空間,可以比喻成家,或者自家的書房,如果有人黑了你或者竊取了你的密碼進去搗亂,你就可以趕他,也可以告他;
2。博客也可以選擇性地小範圍開放,比如用密碼限製你的客戶範圍,這就可以比喻成私人俱樂部,外人不能隨便進入;
3。也可以公開展覽,無密碼全全對外開放;
4。也可以隻開放內容,不開放評論功能。
這些本來就是HOST網站為博主提供的選擇,技術上都是可行的。

而AYY同學在她的大作中,顯然是把博客和家籠統地混為了一談。

有人叫好說:艾YY的模擬故事好啊,多麽淺顯易懂的例子。嘿,大前提錯了,就象把船朝著岸上猛開,它能不淺嗎?擱淺的淺。

艾米同學原來很長時間一直把博客比做家,多次說過“開槍打死你”這樣的話(謝天謝地,隻是比喻!)黃顏同學最近既然明目張膽地把家改成了草坪,想必是經過艾米同學首肯的,艾友友同學竟然連這點都沒看明白麽?

AYY同學的邏輯水平,早在跟蜜瓜過招的時候就露底了。

那篇小學語文課,A啊B啊的,得意非凡地長篇大論了一通,不過是證明了一個公開的事實:蜜瓜做了B這件事(在博客裏貼女兒照片)。當然對AYY同學來說,可能那不是公開,而是“暴露”。

對於真正的分歧--AYY指控蜜瓜做B的目的是為了C(掙點擊),蜜瓜則否認她做B的目的是C,AYY同學卻沒有進行任何論證,直接就把自己的結論C加到人家頭上。也就是說,AYY進行邏輯分析的時候,把“DO B IN ORDER TO ACHIEVE C”簡單地當成了“DO B”。

為此,蜜瓜曾納悶說: “你說(AYY)這人的腦袋是什麽特殊材料做成的?”艾友友同學罵別人漿糊腦袋,罵別人白癡的時候,是不是也想過這個問題呢?

當然,我也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AYY同學的邏輯水平實際上很高的,因為人家畢竟是有過好幾十年的專業訓練,她對自己文章中的漏洞是很清楚的,不過隻有這個辯法,才能辯暈一些網民,繼續在那裏為她的無理行為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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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兒按:Dr W這篇文章,我句句讚同,我願意承當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願意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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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夏之蟲 回複 悄悄話 回餅餅:以前啊我一看到“赫赫”就知道是你,歌兒的姐妹都是好脾氣的。這回是忍無可忍了。哎,我一看到咬文嚼字就頭疼(也許做蟲的緣故?)
我來冒泡可得使出---什麽什麽的力氣---使勁屏住---才能上!
老鍋餅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夏之蟲的評論:我還有個ID和題圖,真的不好看,很雷人,我那天因為玩大發了,跑去那個什麽園,赫赫,被罵了,我想自己有不對的地方,該道歉就道歉,赫赫,那時候我真後悔i。

都說看人的動機是不是好的,看看現在,說一套作一套,不講道理。我一點兒也不後悔了,赫赫
夏之蟲 回複 悄悄話 回我就是:我還真喜歡你這兩個圖圖。
如果我每次發言都要先上百度查一下定義,還不如屏氣潛水。
寫點東東左一個定義,右一個定義,心思也真用絕了。對於用絕心思的家夥俺甘拜下風!要不然還能怎樣---每天先打邏輯P?
也不知道歌兒論文進展如何了(自言自語)?
葉8123 回複 悄悄話 To 歌兒
說了的事沒什麽好保密的,但得實事求是,瞎說就讓人討厭了.
漢代蜜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劉姥姥1的評論:

以前在公司裏,要跟人家打官司,要查清楚人家是不是具備法人資格先,否則法院不理你,嗬嗬。


劉姥姥1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來了個真懂法的,讚一個!
我就是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夏之蟲的評論:蟲蟲啊,你今天打邏輯屁了嗎?
哈哈,以後我們上網先就問這句話,哈哈
漢代蜜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夏之蟲的評論:

偶也學中文,在這裏好為人師一下下,嗬嗬。下麵是網上搜索的正確定義——

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作為口語,有時將法人代表也稱為法人。
  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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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蜜瓜解釋一下,一般來說,公司是法人,獨立注冊的慈善機構是法人。一個公司的駐某地辦事處不是法人,它所發生的行為要有其公司承擔責任。

法人跟自然人一樣要承擔某種法律責任,但是組織機構本身隻是個虛擬人,需要有人代表這個組織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麽就要有個法人代表,就是這個公司的負責人。

很多時候人們把法人代表跟法人混淆。

老鍋餅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歌兒的評論:哈哈,我們是搞笑二人組!你是至尊寶,我是紫霞,哈哈,水平差不多呀差不多

說我的題圖不好看就不好看吧,哈哈,我就是為著好玩來著,為著能雷一雷人,不懂無厘頭,就罷了,也沒啥,其實我真想問問周星星(我的偶像)什麽叫邏輯!邏輯和搞笑是不是需要什麽必然的聯係
估計我說話的漏洞有出來了,我又不是為了提高自己邏輯上網。

估計又要被人砸了,砸吧砸吧,哈哈,階級鬥爭的玄要緊緊的拉著
我每天都要很邏輯!哈哈
我很邏輯的生活著,哈哈
我很邏輯的吃著飯!
我打屁也是打得邏輯屁!哈哈

我笑起來很邏輯!哈哈

夏之蟲 回複 悄悄話 哈哈,我自省。法人是法人代表?蟲蟲比較懶,該打pp。
歌兒 回複 悄悄話 在這裏說一句:艾友友女士中文科班出身,應該不完全是蓋的,嗬嗬。這個法人問題,經艾友友女士提醒,我也發現我用的不恰當,難怪Dr W不答應讓我當她作品的法人代表,嗬嗬,朝聞道...

在這裏給艾友友致個謝,相信她能看到。我那個錯誤就留著,讓我以後自省吧。:)夏蟲蟲和餅妹跟我一起自省哈,以後不懂的詞不能亂用。:) 慚愧慚愧!

Worldling博士當然是比我水平高,這是一點錯都沒有的。:)
老鍋餅 回複 悄悄話 當然,如果他們拿江湖道義當個P,那是他們的活法,嗬嗬----zt
漢代蜜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歌兒的評論:

所以偶沒說她犯法,偶隻說他們沒有江湖道義。

當然,如果他們拿江湖道義當個P,那是他們的活法,嗬嗬


歌兒 回複 悄悄話 "Worldling"="world most smart"!!!!-zt

當然了,這隻是朋友之間的互相鼓勵,嗬嗬,誰要是因為我說了這麽一句話就議論我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嗬嗬,請允許我先笑上三笑。我真見過有人認真嚴肅的批判幾句本來是搞笑和烘托氣氛的話,說人家那話邏輯不對,說人家裝天真發神經。:) 用高射炮打蜻蜓的事情這個世界上是存在的,所以蜻蜓們,見到高射炮不要忘了躲遠點。:)

我這又是搞笑呢。我最近搞笑的事情做得少了,非常技癢,不知道退步了沒?餅妹你要是看見出來給我評估一下,你是這方麵專家。:)

小葉和蜜瓜:關於QQH的問題吧,有人是這麽看的: 無論你用什麽方式對我說的話,就都變成了我的‘property', 你無權讓我給你保密,如果你想讓我保密,你就幹脆別對我說,但如果你讓我保密,那是你幹涉我的活法。我在接到悄悄話的時候又沒簽署保密協定,你要不服你可以告我。:) 所以啊,同學們,過去的你們都太天真了,哈哈。這下蜜瓜你到這兒來就不用覺得out of place了,你其實也天真過的嘛!

餅妹:我來重申一下版權的問題,蟲蟲那句是copy我的耶!:)
ELEVE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
關於QQH的問題我也很同意,看A公布紅茶JJ的QQH內容,什麽意思啊?想暗示什麽嗎?

我是很喜歡紅茶JJ,她又心腸好又坦誠,比那含沙射影的好太多了。
ELEVEN 回複 悄悄話 回複漢代蜜瓜的評論:

我這幾天倒是覺得蜜瓜有一句話很有道理,原話忘了,意思就是說歌兒吧的這些人可真夠天真的:)

是有那麽一點兒,嗬嗬,姐姐妹妹們別砸我啊,我先逃了~~~~~~~~~
我就是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夏之蟲的評論:嗬嗬---Dr W這篇文章,我句句讚同,我願意承當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願意的話。 ------大力頂!



夏之蟲 回複 悄悄話 嗬嗬---Dr W這篇文章,我句句讚同,我願意承當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願意的話。
漢代蜜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葉8123的評論:

本來偶不想在這裏發言的,因為看上去這裏都是世外高人(高是指品格高尚),看到你這個貼子忍不住奉勸你一句——跟那個園子裏的任何人,包括園主或者園主家人跟隨粉絲,千萬不要QQH來往。

QQH,本來就是說些不願意公開說的東西,原因很多,有時候是不想讓彼此太沒麵子。但是這些人似乎不太懂江湖道義,患有妄想症,在不利於TA們的時候,他們會歪曲事實,反正是QQH,別人又不知道虛實;在TA們覺得你有些什麽爆炸性的“漏洞”的時候,TA 們會毫無道義地不經過你同意把 QQH 公開。

這是偶當年跟他們交手的切膚之痛,切記切記。

一切的一切,都要攤在桌麵上說。

葉8123 回複 悄悄話 本來不想說的,因為事太小了,但不說心裏又有些不爽,就借歌兒的“草坪”說說。
因看到黃顏有個回複ELEVEN的評論中說“如果有人跑到她家,把手放在她的桌子上,被她拍痛了,那也不是她的責任。”覺得很奇怪,就發了個QQH請教他,結果也根本不存在誰說服了誰的問題,更不存在“黃顏能說服,艾米說不服”的事,那艾友友竟能無中生有並用揶揄的口氣說我,讓我怎麽說她?
dmy 回複 悄悄話 回複Liketoread的評論:

我知道你是哪裏人了,我也是,幸會幸會。
葉8123 回複 悄悄話 To 唐朝遊牧人
你用不著生氣,我還是覺得你對博克的解釋目前來說還是最好的.艾友友在那瞎扯沒有討論問題的誠意.按她說的如果把博克比喻成家是一個帶有感情色彩的概念的話,那就不應與“開槍”等聯在一起,像“兒童之家”、“老年之家”之類,那也隻也說是博克是博主和網民的家,是博主與網民、網民與網民互相交流的場所。
ELEVEN 回複 悄悄話 轉貼DR.W一個貼,

*****“唐朝遊牧人的父母辯解說:“這是我們的家啊,這是我們的私人空間,他們怎麽能闖進我們的家裏來指手劃腳呢?”

(WORLDLING 這時可以插進來說:關於博克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維基百科有解釋。 )”

建議AYY同學,把WORLDLING這時可以插進來說的話改成:
關於家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維基百科有解釋。

這樣後語才搭得上前言。做編劇的寫出那種對話,好象太不敬業了。*********

--------- 嗯,這很能某人的一貫文風和辯風,表麵上蒙人也就是了。:)
唐朝遊牧人 回複 悄悄話 這麽好的文章,地板上坐著看
Liketoread 回複 悄悄話 "Worldling"="world most smart"!!!!

歌兒:要是嫌我占你家的草坪太多,吱聲。我站馬路上看。
Liketoread 回複 悄悄話 隻有一次點擊,我就來啦。那第一次是我還是樓主待查。

告訴娘子軍連的女兵們,黨代表要去革命聖地取經。黨費暫交餅同誌,她要是拿去換酒喝了,至少我們能看到幾篇好文章,總比放到股票市場回報率高!

《歸去的心>>

下個星期五又要去大陸出差,從南走到北。計劃在回來之前在BJ彎回家去,看看父親和母親。

從父母離開灣區,快有兩年沒有見麵了。雖然每星期都會在電話上與他們聊很長時間, 可那濃濃的思念還是繚繞在心頭驅不散。

父母來美國很多次,並且倆人都有綠卡。孩子小的時候,他們呆在這裏,有孫子,孫女做伴,還不算太寂寞。家中的小的上學後,他們每次來呆一段時間就嫌太枯燥,急著要回去。即使自己住的地方有很多的從國內來探親的父母們可以在一起,
他們總是覺著在國內的日子最精彩。看著日漸衰老的他們,不想讓他們一次又一次,每次十幾個小時長途飛行的奔波,爭取自己多跑跑,常回去看看。

離開家二十幾年,每次回去都是夏天。原因之一是那時是孩子們的暑假,安排行程上方便。二是氣候的考量。家鄉的夏天不是很熱,即使中午的時候很熱了,早晚的時候也非常的涼爽,舒適。從城中流過的那條江還有江彼岸的島是人們夏天遊玩,野餐的好去處。每次回家和家人,親屬都會去島上野餐,度過美好的時光。

家鄉的人們愛啤酒,野餐時必帶的兩樣食品就是啤酒和紅腸。在眾多的啤酒選擇中,鄉親們最愛的是那種經濟實惠的生啤酒。這麽多年走過世界各地,還是覺著家鄉的生啤酒最好喝!紅腸更是獨具特色,口感特別的不一樣。哪裏不一樣,這感覺的東西真的很難描述。據說家鄉紅腸的製做是從老毛子(蘇聯)那學的。前幾年,太太下班後一臉的興奮,告訴我她在家附近找到了一RIUSSIAN夫婦開的香腸店,她買到了像家鄉一樣的紅腸。晚飯吃得時候,總覺著不太一樣。不知是現在吃啥都不香,還是對家鄉的偏愛。太太也是家鄉紅腸的一大消費者。記得和太太談戀愛的時候,深懂要想俘獲她的心,一定要從胃下手。那時千裏之外,去看在另一城市工作的未來的太太,背包裏裝的就是紅腸和家鄉的酒糖。我以前說的“掉護照,釣太太”那是給自己臉上鍍金的杜撰的故事。咱追LD的時候可費了老鼻子的勁啦。鮮花插牛糞上那更是力氣活!

家鄉的秋天像春天一樣非常的短,很快的就讓給了下一個季節。然後就是常常的冬天。最喜歡的冬日就是能滑冰的日子,和小夥伴們一起去享受那腳蹬“風火輪”,風馳電掣的感覺。到江邊去溜雪橇也是冬天裏特開心的事。雪橇(家鄉人叫“爬犁”)從坡上滑下來,可以在冰凍的江麵上滑出好遠。在水桶裏做冰燈也是兒時冬天裏好玩的一件事。

家鄉有時在十月,在別的地方還是晚秋的時候就開始下雪了。這次回去,不知會不會趕上下雪。上網查了一下天氣,最低溫度高過零度一點點。這幾天正愁該帶什麽衣服回去才不會冷。

歸去的日子還有一段,歸去的心已難以平靜。是啊,天涯海角有什麽樣的磁場比家鄉更強吸引著遊子的心?有什麽的愛比父母的愛更真更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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