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什麽人總結的,腳下沒鞋窮半截,也就是說你穿的再漂亮,這雙鞋要是配的不好,也還是能讓人看出你窮酸的本質來。這句話跟我說等於沒說,我向來就是個不懂穿鞋的人,這也就是為什麽看Sex and the City對人家Carrie左一雙右一雙的時髦靚鞋無動於衷的原因。
想當年上高中的時候老爸老媽到美國去了幾個月,回來的時候老媽腳上穿回來一雙已經半舊的旅遊鞋,老鼠皮的顏色,不知道是啥牌子,隻是穿上無比舒服,老媽把這鞋穿回來就徹底跟這雙鞋告了別,由我開始接著穿。我跟老媽的腳是一個尺寸,所以穿她的鞋的事情我沒少幹過。這雙鞋從高中一直穿到了大學,從北京穿到了東北,一直穿到大學快畢業要回北京實習了才舍得扔掉。
說到不講究,我也不是完全不講究,雖然別人眼裏也許我的鞋子很難看,跟衣服很不配套,但我穿的鞋子,一定是要我自己喜歡的,並且要絕對保證舒適度。我的腳生的不是太理想,腳趾一點都不夠錯落有致,每一隻都齊肩並進,加上不夠小巧,所以,我所有的皮鞋幾乎都是大圓頭或者方頭的。另外因為我幾乎所有的褲子都是牛仔褲,一般無論冬夏我都配棉線襪子穿,所以我的鞋都是長臉的款式,可以藏襪子的拙。 再加上我是個懶人,早上出門的時候總是爭分奪秒,係鞋帶的事情得省就省,這些年幾乎就沒有穿過需要係帶的鞋子,基本都是腳隻要一伸進去就穿好了,連腰都不用彎,更別說用鞋拔子了,要不是因為我老爸穿鞋有時候需要鞋拔子,我家裏幾乎就可以不配備這個工具。這麽一來,長筒靴自然對我來說就是奢侈品了,以前年輕的時候還有過兩雙,因為從來找不到機會讓我大費周章的穿長筒靴,後來索性轉送了Rita。說到鞋子的顏色呢,因為我的褲子大部分是藍黑棕,鞋子自然也不是棕色的就是黑色的,就這樣買褲子的時候靠鞋的顏色,買鞋的時候靠褲子的顏色,買來買去衣櫃裏就清一色的一個色係了,單調,但真的簡單,太簡單了。
說了這麽半天,其實要買到一雙我可以每天穿,一直穿,穿好幾年還不舍得扔掉的鞋子也不是一件易事。如今腳下的這雙鞋子,得來完全靠的是一場機緣。當年爸媽去了意國出差,買了一些皮鞋回來送朋友,其中就有這一雙棕紅色長臉圓頭的皮鞋。被我看到了,一見鍾情,立刻愛不釋腳,於是就跟爸媽耍賴說要用他們給我買的禮物來換這雙鞋。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爸媽自然從來都是磨不過我的,看我那麽喜歡,就換了個別的東西送了朋友,這雙鞋於是被我據為己有。
當然擁有和使用之間,相距了好多年的時光。這些年裏我從中國來了澳洲,家也搬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後來在現在的家安定了下來,回國去運自己的行李,自然就把這雙珍藏了多年的皮鞋一起長途海運了過來,大概三四年前開始穿,一穿就穿到了現在。
因為穿的太過頻繁,前年的某一天,這雙鞋的鞋跟終於受夠了我的折磨,罷工而去,我穿著沒有鞋跟的鞋子堅持了幾天,發現實在不安全,經常無端打滑,隻好忍痛脫了下來,卻不忍心扔掉,而是打包帶回了北京,交付老媽給我找了個修鞋的工匠,花了十幾塊錢給補了個新的鞋跟,然後在零七年年初回國的時候又給穿了回來,一直穿到現在。
上周五在辦公室上班,中間累了,換了個姿勢之際,發現左腳有異,踩在地麵上無端高了起來,原來是後補的鞋跟又鬆動了,從鞋跟的托子上咧了個嘴,裏麵還惡狠狠的露出了幾個釘子牙,很是嚇人。我努了半天力,才把釘子們按回它們的老家去,得以平安穿鞋回家。不過這次,我終於認識到,這雙鞋也許真的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了,天下無不散的鞋子和腳,無論我對它如何的愛不釋腳,我也該放它去安息了。
周六跟老媽出去逛商場,買了一雙新鞋回來,當然也符合我的幾大講究,寬頭,長臉,舒適,淺棕色,不係帶,不需鞋拔子,總之甚合吾心。隻是不知這是否一雙長壽的鞋子,如果每日承歡會不會早早就報銷掉,心裏有些忐忑,對舊鞋的懷念之情不已,特寫此文以表。
長發你說的這樣應該是裙子吧?感覺你應該是有很多條裙子的女人,但國外好看的裙子好像不太好買,反正我就幾乎沒看到什麽好看的,或者隻有澳洲這麽老土?要不然就是我沒找對地方?反正一說到時尚我就一點自信都沒有了。
我隻要是accessory的東西就都可以曬曬,手表也蠻多的。:)
輪到曬包,我就得躲了...還有一樣東西以前可以曬曬,現在這裏買不到合適的,比鞋都難買..嘿嘿...
嗬嗬,應該鼓動大家同時搞一個‘秀鞋會’,大家在同一天把自己庫存的新的舊的鞋都晾出來曬曬,曬完鞋再曬包,輪到曬包的時候我就自信多啦。:)
哈哈,這個clerk很可能是德國人。:)
這就叫倉裏有糧心不慌。:)
哈哈,這個層次要高,那我就當之無愧是高層次了。時髦倆字跟我就從來沒有過關係。:)
阿餅你有所不知,我是屬於另一個極端的刷鍋洗碗的,因為誰都不愛跟我一頭兒,我隻好兩頭蹭,不算分。:)
你和小屁涵答應給我買的鞋別忘了兌現啊。:))
hehe...債多真就不愁了...你如果追債我就上鞋子片片,夠擋一陣子的了...比例來說,我最多的就是鞋子了,光靴子長長短短可以湊十雙了吧. :)
Clerk: Sure! What is the size of your alligator?
^o^
"努力趕不時髦", 這個層次太高了:-)
"暖薑:你什麽時候開始也湊起這樣的熱鬧來了?我打算出賣你的隱私的計劃好像破產了,大家都不買賬。:))"
買賬,買賬.
我們隻是需要更多的情報,好知道你的喜好呀.
哈哈punny:扛了20雙皮鞋?要照我的速度,一輩子都穿不完了。:)
有空給我們看看照片吧,我實在需要在鞋這方麵與時共進一番。:)
紅茶:你還別說,我一直都喜歡那種男生穿的懶漢鞋,連那道鞋袢兒都沒有,嗬嗬。說到跳皮筋,我小時候是刷鍋洗碗的,你們那裏有這種說法嗎?:))
長發:欠的債多了不愁了吧?不行,我很擅長逼債的。:))
哈哈,你的經曆太可愛了,想象了一下在你身旁的男友當時得多心懷戀愛啊?我要是以後再戀愛也試試這麽梨花帶雨一次,看看好不好使?:) 我的那雙舊鞋實在是舊了,我回家看看能不能把它打扮打扮,如果可以,就上張照片留念吧。:)
愛讀:你太逗了,雖然咱們都屬於懶人,我可是打死也不承認穿鞋不彎腰是因為有某物件擋著的,就算有也不承認,嗬嗬。
老史探長你有空給我們秀秀你的鞋子(孩子)們吧,我很好奇你這麽酷的探長會喜歡哪種款的鞋子呢。:)
暖暖的,我以前還專門為了婚姻如鞋發表過幾行謬論呢。:)無論是腳上穿的鞋還是要住在裏麵的婚姻鞋,都一定是舒服最重要,至於是否時髦,我的看法是不時髦的東西才可長久,嗬嗬。
南山鬆:我穿鞋不是‘寧可不時髦’,而是絕對不時髦,嗬嗬。跟你不是一個等級的,我最怕趕時髦,因為肯定趕不上,所以就努力趕不時髦,這個比較有把握。:))
麥片:說的對,提到的這兩雙鞋子都是為我建立了汗馬功勞的,還有沒提到的,仍然在衷心的陪伴著我的鞋子,也已經穿了好幾年,嗬嗬。 我的腳號碼已經很大了,再買大半號就嚇人了,所以我寧可選擇寬頭鞋,也不願意穿大一號,更何況我本來就不喜歡尖頭鞋的。:)
寶貝我就是,你根本沒好好看我的描述。我的腳是大腳板來的,嗬嗬,而且齊頭並進的腳趾長在很長的腳掌前麵是非常不好看地。我也很少穿高跟鞋,因為很心疼我的腳掌,不想讓它們太辛苦了。:)
小時候真好,嗬嗬。
我不知道別人出國都帶了點啥,反正我是費盡心思,扛了近20雙皮鞋過來的 :)
選擇計有:
小白鼠,大灰鼠,肥棕鼠,俊黑鼠,你那鞋用的哪隻老鼠??
過來吧過來吧,帶你去這兒一家店子,肯定又是你沒抵抗能力的,鞋子一定合你意,自己爬去看看去: REI.COM
人家總說“婚姻鞋”,不論外表多讚多光鮮,隻有穿鞋的人自己才知道是不是舒適喜歡,當然鞋子最重要的也就是它是否穿的舒服 :P
寧可樣式不是最時髦的,舒適是必須保證的.ZT 67%?
I love shoes, I think I have 20 pair shoes(never counted them), I really want more, but the problem is that I am not Imelda :))
哈哈哈,象是說我哪。對需要係帶的鞋子,帶子鬆些,一勞永逸。不用“彎腰”,有肚子擋著,想彎也沒法彎腰。
還記得以前從不穿高跟鞋,那年談戀愛,為了討人家歡心,買了一雙中高跟鞋(買的時候試穿挺舒服的)。可一個西單沒遛完,愣是哭著打的回家了,這份人丟的!哈哈
我以前也喜歡穿圓頭的,赫赫
到這裏來了,發現阿迪達斯,彪馬的鞋在打折的時候好便宜阿,買的我好開心啊,而且也不是圓頭也還舒服,有的樣式可以當皮鞋穿,配裙子,配西褲都可以。哈哈
我從小到大沒買過高跟鞋。還好因為自己個子不矮,也就心安理得
也常常羨慕其他人穿高跟好挺拔,不過自己穿上高跟就不會走路了
隻好作罷。
喜歡公主的小腳,好可愛啊,一頭起,就像漫畫裏畫的小腳板
不過,如果你也可以買一雙尖頭的鞋子,買大個半嗎一碼的,就行了。
我喜歡坡跟或中粗跟的鞋子。
這兩雙鞋子都很幸福,出勤率很高啊。
我非常讚同: 穿鞋首選是舒適,然後再選樣式.
寧可樣式不是最時髦的,舒適是必須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