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這個博客的初衷是讓 “尋人啟事 ” 有一個落腳點。因為放在論壇上的貼子如果不置頂,很快就會沉下去找不著了。
另外,在論壇上發現大家有很多共同的問題,一一作答是重複勞動,也太費時間。 001 的姐妹們是最先知道安妮的事的人,她們也在關心進展如何,所以我就把信息集中在這兒報告了。讓我無可奈何的是總也沒有什麽好消息報告。
有人寫電子郵件給我,直言我這是在做無用功。她可能是對的。可是隻要有一線希望,隻要可能有一點用,我還是會按照鳳凰城警探的指示,盡可能多地散發“尋人啟事”。
相信大家知道"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的原則,請不要在這裏"speculate",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accuse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