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有近十年。當然有很多故事。
被EX煩了多年的人一定有體會。死了的心都有,因為你在明處,對方在暗處。隻是騷擾,在法律允許或擦邊。限製令都有期限。你的工作受影響,新的男(女)朋友聽說這麽麻煩,幹脆敬而遠之。周圍和你近一點的異性,經常會受到警告和騷擾。我從發生婚變就認識這兩位,也勸過他們。針對此事,在國內時研究36計。走為上計為最好的辦法。我的解釋是:由兩種動物園的模式都可以防止野獸襲擊遊客。一種是傳統的把野獸關在籠子裏,另外一種是野生動物園,把遊客關在車裏,野獸都攻擊不到。你做不到把野獸關起來,就隻有把自己關起來。你可以跑到一個對方攻擊不到你的地方躲起來過太平日子。中國的戶籍和相應國情讓你不可能在國內找到一個地方躲起來,想過深圳,上海,北京。都不安全。最後想到美國!這是一個最不好搞到簽證的地方,也適合生活。到了美國也能過一段平靜的日子。最後還是被發現,因為國內還是有家人,經過一段時間的賄賂家人套取了聯絡方式。EX經過周折也來到了美國.但是美國的法律比國內的更能保護個人權利。ex針對新的國情,延續以前的原則,天天造輿論搞臭對方。這招在華人區比較管用。當事人很想等EX喜歡美國的時候,再回中國躲起來。我則提出,人都是可以改變的,利用電話騷擾你(表示關心,問寒問暖)的機會,告訴對方你想要的配偶是什麽樣的。慢慢改,給對方以希望。就不容易出現極端(自殺,殺人)的情況。宜疏不宜堵麽。這樣長時間下來,EX改掉很多不合適的毛病,離複合又進展了一步。經過十來年的折騰,人都老了。再躲來躲去都要重新開始。人也改造的差不多了,就倆眼一閉,複合算了。十年中的血雨腥風當以震驚來描述,被ex卷入的無辜人士多名,給這些人的家庭造成傷害不計其數,造成一些家庭破裂。可謂慘痛。在此略去不提。
我不是跨國婚姻,一般不來這個論壇。我有很多經曆關於解決婚姻內部和跨國婚戀媒人,我當然是向著國人。為了一個MM的托付,多次找老美吃飯,推薦華女。雖然我不看好那個男人。當然大部分都能找到美好的歸宿。現在忙,不太管這些閑事了,除非夫妻打架到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