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最後12天
(2007-04-18 21:55:55)
下一個
4月30號是個星期一,也是我們搬家的日子,同一天P的外公外婆坐東航的班機從洛杉磯回國,不隨我們一起去舊金山了。
現在想想,刁妹妹還在肚子裏的時候盡管我每周都要兩頭跑,其實那種日子真的不能算辛苦:體力上的累和精神上的累是不能相比的。自從妹妹降生之後,搬家的日期就隨之一天天逼近了,而為了盡量平穩、順利地搬好這個家就必須在極其有限的時間裏把相關的問題都解決掉才行。
而所有痛苦的根源就在於我必須兩頭跑。
先說找房子。按如今這行情在灣區買房子肯定是不現實的,這一點早有定論、毋須多想,但就是想租一處稱心點的公寓也沒那麽省心啊。看廣告、打電話聯係房東自然是很早幾個月前就開始了,無奈人家根本沒心思來答理你,理由是非常一致而且充分的:你要4月底5月初才搬呢,現在看房為時太早,我們也不知道到時能不能有空房,也不知道價錢會是多少。到頭來打掉的電話都是白打,真正開始看房子隻能等到搬家前一個月才能開始。可問題就在於此,我從三月底開始休假,到四月中旬才回去上班,我在洛杉磯的家裏怎麽看舊金山灣區的房子呀!隻能上網、打電話、發傳真,而那些該死的房東還不認傳真,非得把申請表原件和定金用快件給寄過去才行…(這期間家裏的無線上網突然罷工,房間裏的兩台電腦有幾天都不能聯網,隻有靠我的那台筆記本直接用纜線接著在客廳裏才能上網。頭疼!)
休假的最後一個星期四,房東終於收到並且聲稱通過了我們的申請,就等我回去之後簽合同了。但說實話我並不是百分之百地喜歡那個地方,主要是沒有自己的車庫,而且房間裏麵又沒有多少儲藏空間,我真的想不出來現在家裏的那些大包小包的東西到時怎麽辦…星期五早晨,在網上看到有人出租一處townhouse,地段非常的好,就在小學校的邊上,而且最合我意的是它帶一個能停兩輛車的車庫!這是多大的額外空間啊!再說房東開價也非常的溫和,隻要1900塊錢一個月。但這個房東很有心機,廣告上說周末兩天的open house,歡迎有意的前去看房:這不是擺明了要挑房客嘛。這種局麵讓我很為難,要想去看房,就必須周五晚上就動身(這次休假我是開車回洛杉磯的),但此時妹妹正是費手腳的時候,如果讓P媽媽晚上一個人伺候妹妹喝奶、換尿布實在是太辛苦了,而且P周末又不上學,待在家裏沒人管也不是個事情… 思前想後,最後跟P媽媽說,要不這樣吧,這個房子不去看呢顯然不甘心,條件、價錢實在是很誘人,但我提前回舊金山呢心裏實在是放不下,要不就再多住一天,周六晚些動身,星期天去看房子吧,反正他們有兩天的open house呢。定下來之後趕緊給房東打電話、留言,略為解釋了我們家現在的狀況以及對這處房子的迫切需要,希望能給我留一點機會。
星期天按圖索驥找上門去,果然不錯,車庫巨大而且周邊環境非常漂亮,離學校估計步行也隻要5分鍾就可以了。但明擺著的事實是:好東西大家都喜歡。房東說得很清楚,周六已經有很多人來過了,房東要對這一批人優先作背景調查,實在沒有合適的再會考慮今天的申請人。我直覺上就曉得沒戲了,誰叫咱是天天要做飯的中國人呢,再說還有一大 一小兩孩子,房東當然願意把房子租給既不起油鍋炒菜、又沒孩子折騰的洋人小夫妻了…也罷,咱不是還有一個後備的合同等著咱去簽呢嗎?大不了就先簽了那家再說吧,好歹月底我們搬過來了得要有地方住才行啊,沒車庫也不是就不能活了,至多搬家前把能扔的東西都扔了算了。
好了,下麵得說說搬家公司的麻煩了。按說這根本就不應該是個問題,我在簽工作合同的時候在“福利”這一塊有關於搬家的條款。原則上是讓我自己選擇,是要拿支票然後自己搬家,還是全盤讓公司操心幫我搬。我這個人一向是以省事省心為最高原則的,當時並沒有多想就選了後者,由公司來搬。這個決定的弊端直到上個星期我們要確定搬家日程的時候才冒出來,公司指定的那家mover說我們的東西肯定不能當天到位,要等兩到五天才能送到新地址。這不是開國際玩笑麽,你把東西都裝箱拉走了,我這裏一家四口當天就到那裏了,這當中的幾天要我們睡地板啊,連被子都沒有呢。怎麽商量都不行,沒有當天到的可能性。於是P媽媽就有些生氣,說當初就該選拿支票自己來搬,中國城那邊老中的搬家公司多如牛毛,而且價錢也便宜。我隻好不響,查了黃頁找到一家專跑舊金山的,一問果然極其便宜而且保證當天送到門上。無比英明神勇的P媽媽啊,非但幫我們家解決了睡地板的危機,還可能順便賺下了不少搬家銀子呢。跟老中公司敲定日期之後,趕緊再給我的公司打電話,就說我改主意了,我要自己搬了。沒想到公司一口應允,幫我取消了指定的搬家公司,還說一張多少多少錢的支票很快就會寄到我公司的信箱裏。好,又是一件事情解決,長出一口氣。但是天下永遠沒有免費的午餐,老中雖然便宜,但服務就相應要差一點:家裏的所有零碎物件,象書籍、CD、DVD、小孩玩具,還有衣物、床上用品等,都要我們自己裝箱打包,他們隻管裝車和搬家具、電器,還有到了目的地之後的卸車。唉,裝箱就裝箱吧,正好也借機會把家裏不需要用的東西給清理一下,趁早丟掉或送人。比較頭疼的是我已經回來上班了,真正我能用來收拾東西的時間其實隻有這個周末和月底搬家前的那兩天而已了,非常的緊張…
相對於上麵的這些事情,P的轉學問題可以說是比較容易了。我今天跟房東一簽完合同,就順便到P的新學校去轉了一下,看看教室,看看操場什麽的,周末回家也好跟P說說,讓他先有個初步概念;還有就是找到學校辦公室去談P轉學的事,那裏的老師起先說我不用著急,下周再來都沒問題,後來看我猶猶豫豫的,就給我打了保票,說確保P搬過來的第二天就肯定能來上學。老師既然如此說了,我再不告退就要惹人嫌了…看來P轉學的事情不用再操心,下麵要解決的就是P的after school和暑期班的安排了,明天就開始打電話!
還有12天,堅持!加油!!
你們這樣搬,恐怕真的要扒層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