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boo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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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一度 千裏江山(九)

(2009-01-24 21:34:18) 下一個




     人的生命真奇怪,那一年,生活就象發球機一樣,把誘惑,痛苦,極樂,都劈頭蓋臉地向我發過來,讓我不知所措。那年的混亂與燥動與其後的單純和相對平靜,常常讓我不得不相信命運是存在的。而我自己,也張開了雙臂,毫不設防地讓這一切打在身上,安然地接受了它們,絲毫沒有擔心它們會留下的任何印跡。

    

     海始終是個奇怪的人,出現在我生命中的奇怪時間。一現一隱,沒留下太多回憶,但差點帶來更大的打擊... ... 那天,他來我們學校看一個朋友,是石濤的同事。我為他們指了去老師宿舍的路,正轉身要走,海說他們之後要去朋友家PARTY,問我要不要同去。我婉拒了。

      正走在校園裏,與石濤差點撞上。他抬頭見是我,忙說--

     "正找你呢,我這兒有揚的幾封信,他說他的信你可以幫他轉寄回家,是嗎?"

     "是啊。"揚走之前是囑咐過我。

      石濤遞給我幾封信,轉身回宿舍了。

     我拿起手中的信端詳,是歪歪扭扭的中文,有點象小孩子寫的,再仔細看去,信是寄自美國,新澤西州。寄信人寫了自己的名字--"真妮"。翻過信來,有一個唇印,壓在信的封口處。玫紅的色彩,由於千萬裏的郵寄,而稍稍褪色了。

     我愣了一下。抬頭看了看四周,是秋天的校園,四處是在散步的學生。有一瞬,我有點失神。

     我快跑幾步,追上了石濤。

     "石濤,這信是。。美國寄來的?"

     "是啊,你幫揚寄回家吧。"石濤眼中閃過的那一點點躲避,沒有逃過我的眼睛。

     "。。真妮是。。揚的朋友嗎?"

     我抬起頭,看著石濤。

     "她是。。。揚以前的朋友。四月時候回美國的。"

     石濤大概看出了我眼中的那一點點焦急之色,不太情願地說。

     我慢慢走到操場邊上。坐下來。太陽將落了,操場上塵土飛揚。我拿著那幾封信,心中的懷疑和嫉妒漸漸升起來。忽然模糊地記起揚錢包裏的一張照片。。。驚鴻一瞥之際,似乎是個棕色頭發的女孩。。。我從不追問,甚至從不發問。但是,此時,我有點頭腦發蒙。

     好吧。不管如何,明天把它們寄出吧。

     正要回宿舍,海和智捷走了過來。海叫住我,說他們就要離開去那個PARTY,"你還是一起去吧?"

     我想了想。"好吧,我去。你們等等,我去拿了東西就來。"

     ... ...

      PARTY在一個叫"三兒"的朋友家,印象不太深了,隻記得幽暗的燈光,一隻狗,一個喜歡摸狗的美國女孩(又是美國女孩!),一些模糊的音樂和在幽暗燈光中的緩慢舞蹈。還有,智捷的手。

     我幾乎還沒有完整地看過智捷一眼,他卻如此色膽包天。

     我被他的如蛇一般的手送上無形的波浪,到達它的峰,墜入它的穀。我試圖拒絕,這拒絕是軟弱的。然後我任由這波浪帶我走了。

     我對自己說,去你媽的。來吧,都來吧。

    

     這之後的某個夜晚,我從智捷的宿舍出來,他送我到校門口。我似笑非笑,他也似笑非笑。夜很黑了,冷風陣陣。我這麽做,是為了嫉妒嗎?還是隻為了放縱。我跟隨著那些迎麵而來的荒唐,象隨波的船一樣遊蕩。在這之前,我很少問自己,審視自己,我隻是在以年少無知的勇敢,在閉著眼睛向著未知的世界衝過去。其實,這樣的勇敢本身,未嚐不是可貴的呢?隻是,忽然之間,我心裏覺得,有什麽不一樣了。

     站在冷風裏。有什麽不一樣了。

     我忽然想要停止這如同不係之舟一般的,迎向一切誘惑的方式。在某一個毫無預兆的時刻,靈之重,肉之輕,忽然如同油與水一樣,分出了高下。

    我強烈地想念著遠方的揚. 我愛他。我要為他停止這一切。為什麽會這樣,我不知道。他不一樣,是他讓我覺得不一樣了。我愛這感覺,它讓我覺得溫暖,它讓我覺得安定。



 

     幾天以後,午夜了。忽然有人在宿舍樓下叫我的名字。我嚇了一跳--是智捷。

     我下樓,和他在校園裏坐了。他真是為欲望所驅使的動物啊!他竟然說,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回宿舍。他的學校,在城市的另一邊。

     在黑的幾乎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的夜裏,我沉默良久。"智捷,我沒有認真。"

     他著急地說--"我也沒有認真。"

     我長出一口氣。

     "那你。。走吧。以後,別再來找我了。" 
      

     揚回來的那天,並沒有告訴我。那個灰暗的早晨,我剛出宿舍門,就看到他的背影。他的頭發長了一點,還是那麽可愛地微微彎曲著。冷了,他穿了一件暖灰色的毛衣。他正騎著車,懶散地向校門口去。

     我要給他一個驚喜!我悄悄地跟在他後麵,不動聲色地騎著車。

     那時候,我們都喜歡一種叫做WALKMAN的東西。把它放在書包裏,放上音樂,騎車的時候,雜亂的街景也會因為音樂的緣故,變得如同電影布景一般地具有詩意。那一年,喜歡上了愛爾蘭歌手Sinead O'Connor。清晰地記得,那天我在騎車的時候,聽的就是這她最有名的歌"Nothing Compares 2U"(沒有什麽能與你相比)

     揚,我是多麽想念他啊!他知不知道,真的,沒有什麽能與他相比?我什麽都可以不在乎。我甚至不在乎美國的真妮,我隻要他,隻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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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9)
評論
bambooseven 回複 悄悄話


Larazhi 評論於:2010-02-08 20:27:21 [回複評論] 刪除

為什麽重貼這一段呢?我也很喜歡這首歌。你的朋克頭可以和她的光頭比美。;-)


bodylanguage 回複 悄悄話 嗬嗬。。。bambooseven還有王朔的幽默呢
bambooseven 回複 悄悄話 回阿健的評論--都過去了才寫得出來啊!
bambooseven 回複 悄悄話 回BODYLANGUAGE 的 評論--是啊,然後我就該鬆手了。。躲遠點啊!
bambooseven 回複 悄悄話 回過耳風的評論--剛在看王朔的文章,他說"寫小說的人都知道,訴諸內心的文字是好寫的"。現在知道這是真的。
謝謝你,眼睛這麽厲害!
阿健 回複 悄悄話 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是絕對受不了的、無論自己是男是女。在那個年齡我絕對沒有這個情感深度和密度。在美國上的大學、覺得枯燥到了極點。
bodylanguage 回複 悄悄話 這節很有張力。象是橡皮筋拉滿了。
過耳風 回複 悄悄話 感歎一下,你真是年輕啊!
補了一下課,越寫越象自傳了哈,嗬嗬。這麽深挖狠批的,對自己未免刻薄:(
以前有個朋友總結人的自我鬥爭,說是“超俺打本俺”,看你這些文章,總覺得在一切行動之中,你的超俺站在你的本俺之外,“似笑非笑”,在行動之後,你的超俺又對你的本俺冷嘲熱諷。嗬嗬
難得看見一個這麽認真和誠實的作者,誇一下。但是作為小說來看的話,我認為還是要淡一點,再淡一點...
anyway,別敗了你的筆興,繼續寫,寫完再回頭看看。網上寫長篇,確實不容易
牛年吉祥,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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