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受賄同罪”這條最無恥、高度保護貪腐的法律
(2014-12-24 1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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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說過“中國官員人人貪汙,中國人民人人違法,抓誰都沒錯!”所以國內頻頻爆出某某人如何貪髒枉法,個個貪官都是以億為基數的貪汙,我本人絲毫不吃驚!可是既然全民如此,誰又有資格抓他人?“大貪汙犯作報告,中貪汙犯嚇一跳,小貪汙犯戴手銬”。打、抓不解決根本問題。人性本來就是陰陽善惡的統一體,如果人人都犯罪,那麽就是國家法律,國家製度體製的問題。好的製度和法律可以高度的限製和約束犯罪,避免違法,讓絕大部分人成為守法良民,成為好人;相信大部分人都還是想守法。可是形同虛設的中國法律剛好相反;中國靠自律的人治體製,置每個人於違法犯罪的邊緣;使守法成為迂腐,違法成為常規。中國要想大幅度的降低腐敗和違法犯罪,真正成為世界上最受人仰慕的國家,我認為其實並不難,改變一條法律即可遏製現在的普遍違法犯罪現狀。如果把現行的“行賄受賄同罪”這條最無恥、高度保護貪腐的法律改成單邊法律“行賄者無罪,受賄者承擔全部罪責”;試問受賄者不敢受賄,行賄者還有機可趁嗎?這樣官員放心嚴格執法,商人守法經營,百姓勤奮工作…….,用不了多久,中國人比世界上任何國家的人都高尚,都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