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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那麽明事理,還要製定繼承法設律師做什麽? 放棄權益可以但也要保護父母的利益

(2013-07-17 17:03:49) 下一個
我理解好多苦菜花同學,不是翠花一個,他們在海外,在父母活著時候就剝奪自己的繼承權,



會發生心理糾結,因為在意的“不是財產問題,是親情。自己在父母心目中的份額問題”;

中國在變化,上海北京等中心的房產,都是幾百萬幾千萬了,有些想法也要改變,我們不貪,但不能讓某些貪婪的人就輕易得逞,

還不付諸贍養老人的承諾,所以也要替父母考慮他們的權益,不要以為輕易放棄自己的財產,全副托付某個子女,就高枕無憂了。









我們在海外的,也許我們不如國內有多套一線城市房產的兄弟姐妹們富裕,也可以放棄自己的財產繼承權,



但不能不提醒自己的父母





日本有老話:釣上來的魚是不會再有魚餌吃的。。。





要學會自己留點後路,不要輕易就放棄自己的房產, 否則,房產到了人家手中,



不順心,再回來就沒有路了







城頭最近報道,國內有個老太,把女兒告到法庭,原來講好房產給女兒,女兒家負責養老,最後住一起不愉快受虐待,現在在外邊租房子住呢。

 




 


也要學會跟父母訴苦,少瘦驢子拉硬SI,裝富, 多說自己漂流在外的難處,

也要把父母都不在了,想想自己在國內連個落腳處都沒有的心境說出來給他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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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順著某些貪婪的人的意思來,凡事都讓他們得逞,暗自得意,得到了便宜不付贍養義務



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也要替父母保護他們自己的權益。





都那麽明事理,還要製定法律,聘請律師做什麽? 律師不早就失業了?



中國也在變化,放棄權益可以,但也要保護父母得權益



智慧的老人活著時,最好不要剝奪某個孩子的繼承權,偏向某個養老 。

最近城頭有個報道



一個老太,把自己房產給女兒,托付養老,結果女兒把老太房產賣掉了,老太住到女兒家也不順心受虐待,但到外邊沒有錢,



無奈之中,把女兒告到法庭,最後法庭判老人到外邊租房子住,費用還要朝女兒要,多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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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個三兄妹, 父母活著就把一線城市的兩套房產給了海龜的老大哥,還在國外的老小妹妹,另外一個從小不朝老人喜歡的老二兒子,在國外,得到了點錢財,但也就夠買個廁所的那種。。。



最後老頭老太搬遷,老大不借給房子,老小房子租出去了,老頭老太還要自己租房子,結果老太一氣之下死了,老頭自己一生不會做飯,找個農村小保姆,不會用煤氣,結果老爹 煤氣中毒也隨老媽而去,前後不到三個月,最後老二在三個月奔了兩次喪, 兄弟姐妹都不說話了。。。





老二幾年前, 即使國內房價特貴,也要拚命要在國內買房子,為了賭口氣,結果買不起原來父母的中心地段,

買了個城郊結合處,房款交了,但房子沒封頂,都6.7年了,打官司,判贏,但房地產說沒資金封頂,可以還款,但現在沒錢。。。



那老二都抑鬱死了,這被父母拋棄,兄弟成仇的心理精神損失,多少金錢能補償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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