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製房價過快上漲需要兩個讓利於民 胡藝
(2009-12-15 2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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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6日 來源:中國吉林網
胡藝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2月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專家認為,與以往相比,本次會議明確提出的是“遏製”,力度明顯重於“抑製”,更狠於“穩定”。可以預見,明年二套房貸等政策將收緊,房價下跌可能性加大。(12月 15日《經濟參考報》)
從增加中低價位和限價商品房供應,抑製投機炒房,到終止營業稅優惠政策;再到遏製房價過快上漲。短短幾天內中央接連出台越來越嚴厲的政策措施,為樓市虛火降溫,傳遞出強烈的房價調控信號。筆者期待中央政策一係列措施得到認真落實。
雖說住房消費已經進入了市場化時代,房價走向應由消費者與開發商在市場框架內博弈。但是從構建和諧社會的層麵看,作為百姓重要生活資料的自用住房,不僅僅是一種商品;它實際上帶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讓百姓“居者有其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十分重要。
營業稅減免優惠政策終止,客觀上會延長二手房的交易時間,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對樓市投機行為產生抑製作用。盡管投機購房者可能把增加的稅費轉嫁給購房者,但是增加中低價位和限價商品房供應,加快保障房建設,為理順住房消費關係提供了政策保障與市場原動力。如果收緊二套房貸優惠政策,遏製房價過快上漲的效果將更佳。
終止營業稅減免優惠具有政策剛性,執行起來比較容易。但是如何增加中低價位、限價商品房與保障房供應的問題值得探討。在商言商,要開發商放棄樓市暴利,主動供應中低價位商品房並不現實。這需要地方政府在降低地價、稅方麵體現責任擔當,增加保障住房供應,平抑房價,從而引導開發商放棄暴利思維。擠出房價泡沫。
按照世界慣例,正常房價收入比3至6倍,然而不少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出現了嚴重扭曲。以北京為例,2009年8月,北京市的房價收入比已達27:1,超出國際平均水平5倍。市區樓盤正在向5萬元/平方米的天價邁進,城市六環等偏僻地段的住房均價也突破了萬元大關。深圳市房地產信息網監測數據顯示,2009年2月,深圳市新房成交均價10988元/平方米,而今年9月達20940元/平方米。幾個月的時間深圳房價漲幅達到90%。房價飆升,顯然難言正常。12月14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在參加央視《麵對麵》節目時直言,房地產有兩大問題。一個是泡沫,第二個是炒房。坦言自己買不起房。副部級官員尚且買不起房,更何況普通工薪階層!
盡管有開發商應政府之約公布房價成本時自曝 “虧本銷售”。但是種種事實證明,房價暴利空間並未剔除。當下,全國房價都居高不下,嚴重背離了消費者的經濟承受力。更令人擔憂的是,價格畸高的商品房建設如火如荼,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卻“欲抱琵琶半遮麵”,中央部署的保障房建設計劃多無法完成。住房市場冰火兩重天,地方政府實際上是選擇性作為。
在我看來,中央接連出台房價調控政策監管房地產市場,既是警示開發商改變捂盤惜售心態,放棄房價暴利,還原房價成本。更是在提醒地方政府盡職盡責。地方政府一方麵要減少對房地產財政的依賴,降低地價、稅費讓利於民,把經適房、廉租房等保障房項目做好做實,為房價理性回歸提供市場動力。另一方麵要加大開發商捂盤惜售違規成本。開發商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隻要查證屬實,就啟動問責處罰程序。督促開發商用正常手段運作房產市場,讓消費者走出無休止漲價預期的恐慌陰影,逐漸回歸購房理性。否則,遏製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或許會成為一句空話。
當然,從根本上講,要讓地方政府履行遏製房價過快上漲的責任,還要改革績效評價體係,多從民生視角審視官員政績,糾正唯GDP馬首是瞻的短視政績觀,通過科學政績考核評價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轉移房地產財政熱情,為遏製房價過快上漲提供市場動力,把瘋狂樓市扳回理性軌道。
(責任編輯: 於天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