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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三與中國離婚後婦女的權益的思考

(2009-11-08 20:03:02) 下一個


看潤寫的表妹的那篇離婚的東西有點激動了。。看完特別憋氣 。。。。

1.中國婚姻法對婦女權益有著根深蒂固的弊端。

與美國,日本的婚姻法相比,中國婚姻法對婦女權益有著根深蒂固的弊端,就是沒有給離婚後,對已經付出多年婚姻的婦女們的權益從經濟,到社會的法律保障。

如日本的離婚慰藉料,對第三者插足的經濟製裁,可以要求慰藉料,

在日本離婚後,一個女人帶著孩子,雖然有丈夫的援助,但社會依舊給單親家族的補助,在醫療,教育等多方麵減輕單身母親的經濟負擔。

中國法律,社會保障製度,對婦女的權益,就是給空口的支票,單純地強調男女平等,根本沒去解決實質性婦女離婚後的經濟,乃至帶著孩子的經濟與社會等法律保障問題。

前幾年還有獨生子女後,若離婚婦女再婚帶個孩子再婚的話,不容許生第二胎,簡直沒有考慮到後來結合的婚姻雙方的血緣紐帶,缺乏人性的條款。

2。第三者在中國猖獗,是缺少法律製裁

第三者為什麽在中國那麽猖獗,沒有法律製裁,對男性也沒有法律經濟製裁,讓受害的婦女流淚不止,男人倒是掉過頭就可以找更年輕的,似乎成了流行,這些法律上怎麽沒有處罰規定呢?韓國好像有通奸罪,至少可以震懾一下。

中國的婦女權益還要婦女自己來保護,男人定的法律怎麽能考慮到女人的權益。

小三那麽猖獗,就是中國婚姻法的漏洞大,沒有製裁條款 .
至少從經濟上製裁

比如對被叛婚姻的男性,在離婚財產處理上要放棄一些權力,讓受害的婚姻的另外一方,一般是女方,能在家產分割等經濟上得到補償。

日本好像是離婚後,若妻子沒有工作的話要一直付慰藉料,到再婚為止。即使結婚也要付的。

對小三,最好像韓國那樣設立通奸罪,經濟處罰至少拘留,在法律上給個說法。同時要付給婚姻受害方,婚姻的妻子以足以讓她們痛改前非的經濟賠償。

社會保障上,要對單親家庭的母子給與特別補助,經濟,教育,醫療,保障離婚後孩子的最低權益與經濟保障。

這些,需要中國立法機關修改法律,特別女性人大代表要大聲疾呼,多少年了,我大學2年級學婚姻法,就意識有這些問題,現在還有.
3。這些在西方國家是基本人權的問題,到中國就成女權了.

嗬嗬.這些在西方國家是基本人權的問題,到中國就成女權了,女權就女權吧,中國法律太考慮男權了,也該考慮點女權了。
已婚女人都被小三逼迫得忍氣吞聲,甚至拋家棄子,或帶著孩子流離失所。

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毛澤東

哈哈,中國要成為大國,必須把婦女權益搞好才成。

修身〉齊家〉平天下
搞好自身修養,不搞小三,是第一步哦。否則也是色令智昏,男權不了不說,被政敵抓住軟肋,給個辮子也保不準。
小三,看來是一家一家,實際是整個社會問題,比如小三跟政治腐敗,行賄受賄,色賄賂是密不可分的一環,很多經曆了小三插足後離婚單身母親跟孩子的經濟利益與合法權益。

保障離婚後婦女權益,等於保障了離婚後母親帶的孩子的權益,這樣他們的基本教育,社會醫療保障了,整體才進步,社會才能安定,才能杜絕再重複。
即所謂的維護社會安定,保護弱勢集團。


4。有人說不要拿小三說事,這是一家的問題不要上升到社會,國家的角度

有人說,小三隻是一家一戶的問題,別把國家拿出來說話,其實暴露著人的認識的視野的問題,歸根到底是世界觀與社會責任,思想境界的問題。即使在一家之中,這也是主要矛盾的,要及時處理的;至於每逢貪官總要挖出情婦,這表明小三是涉及到亡黨亡國的命運之事,豈可觀望?對尚在婚姻中,乃至導致離婚後婦女兒童的權益保護,是關係到百姓民生民計的人權問題,還有什麽比這個重要呢?

至於是看到一家,還是看到社會,甚至演繹,這就是一個地道的平民與視野曠闊的公民,社會學者,乃至政治家的差距,至少作為政治家,官僚,國家的權力統治階層,必須有超逾一家看全局的能力,至少要看到未來幾十年。

這些在大學教育中也有體現,有的學校的教育就是著眼看未來,有的教育隻著眼看自己,看現在,但看自己也沒有錯,至少把自己管理好了,也是對社會的貢獻,也是進步。。

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麽,這個社會該如何處理主要矛盾,從廣義來講,小三跟政治腐敗,行賄受賄,色賄賂是密不可分的;狹義來講愛,當一家有了小三的進攻,那麽這家的主要矛盾是什麽?。

社會安定下,基本單位家庭的主要矛盾,現在大多體現在第三者插足問題上的話,官員腐敗也大多摻雜著情人賄賂,國家是不是該著眼考慮一下了?

不懂社會先後矛盾,框架等那麽空洞的東西,光顧著國民生產GDP的提高,忽視社會問題的現象要值得深思。當一個婚姻家庭的基本單位缺乏法律保障是很危險,也是很影響經濟活動的,隻有家庭穩定了,社會才能穩定,經濟才能持續發展。


5。婦女自己的權利要自己去爭取。

至於有些人覺得夕陽無限好買點小菜喝點小酒,就很滿足,甚至諷刺某些人愛管閑事,愛談政治,這些是個人愛好,但直接關係到自身命運,需要自己去爭取。【民可樂成,難與慮始】

 這些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北美6/4簽證的問題,當年北美的留學生第一次鼓足勇氣到政界找議員遊說而得到的結果,所以說命運往往在於爭取。

 中國婦女權力,婚姻保障,小三的法律處理,離婚後母子權益的合法保障,這些隻有中國女性自己去爭取,不能被半邊天的空口號給蒙蔽,要善於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能獨自忍耐家庭被判,乃至暗中哭泣,甚至讓鳩占鵲巢。更不能等待別人開恩與施舍。。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大多是由男性來製定的婚姻法,這樣男性的角度就難免忽視這些女性問題的,何況某些角度還能保護男性的權益。

 我談的問題涉及到中日美韓的婚姻法,探討問題嘛,多少帶有個人偏見,這我承認,但小三的問題在潤的帖子裏,在中國大多數離婚家庭裏,都是大問題。。

 北京還是上海的離婚率已經到了50%,雖然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但第三者插足不容忽視,甚至每次貪官的後麵都少不了情色,這樣還不能說明社會問題嗎?。

 相信有的時候真理未必掌握在一些視野狹隘的眾人手中。打擊爭取權益,爭取到了就知道享用的,也非智者,婦女的權益也該自己去努力爭取法律的保障,而不是獨自忍耐或者哭泣,或者怨天尤人 。

6。對於某些隻看到一家一戶的第三者插足,反對上升到社會,法律的角度的人的反思

個人視野的狹隘與寬廣,聯想到社會閱曆,受到的學校教育與個人修養,社會責任等。這些並不奇怪。

至於個人視野的狹隘與寬廣,不能不提到學校教育與個人修養,有的學校的教育就是著眼未來,一般國家重點大學的教育質量師資結構相對高,所以教育的起點落點也高遠。所以清華也能出胡四代。

有的教育隻看自己? 一般私立,地區限製的低檔的學校,中專,技校,著眼技能培養,搞好自己的一技之長就可以了。。當然這也是社會進步,能做到管理好自己也是重要的,不容忽視的,但這卻培養了一些順民,他們往往忽視了用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所以即使在美國,總統的出身也大多是名校,周圍人才的精英意識,名校師資的高遠教育,經驗傳授,具有整體全局未來的觀念,這些非名校簡直不能同日而語。這並不是對非名校的偏見,而是教育環境使之然。

 當然個別也是有的,比如毛澤東,田中角榮,就沒有上過大學,而是社會大學畢業的,但畢竟是及其個別,但毛澤東也是走過捷徑的,楊開慧的父親曾是北大教授,毛因為這層關係到北大圖書館工作過,接觸了當年先進的俄共思想,結識了陳獨秀等北大教授,所以能去開黨代表一大會議。

至於更多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還有一句話就是老子的不能與夏蟲語冰,井底之蛙談海,曲士談道。因為人的意識受到環境與教養的限製。這不能不承認。

井蛙不可語於海者,拘於虛也; 夏蟲不可語於冰者,篤於時也; 曲士不可以語於道也,束於教也?---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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