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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的BLOG論“隱私”

(2006-01-29 21:27:14) 下一個
這段話引自李靜的BLOG,覺得很有道理,拿來備忘:    “隱私”     " 夫妻間該有隱私嗎?我的答案是當然啦! 我想保留自己的隱私是對你愛的人的尊重,有人覺得對對方坦誠所有的過往情史是對對方的尊重和愛的表現形式,殊不知當你在坦白所有的一切之後,我相信你的另一半一定是像看了一部精彩的進口大片般永生難忘!為什麽呢?愛是妒忌的,排他的,不管你是否承認,這是愛的化學反應和愛的精神本質。所以,不光不要說自己的隱私,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要問對方的隱私。      可是,對於一個有強烈好奇心的人來講,不問真的很難,一旦問了卻等於自虐的開始。      我和老公結婚前,都有各自的情史,我們不認為這是問題,也不代表著曾經的我們不很專一。我們把它理解成一種過程,這個過程產生了一個結果,就是緣分,正是這種緣分讓我們在一起了。有人問我什麽樣的男人能叫做好男人?我說就是被很多女人改造後最終落到你手中的那個男人。      “那什麽樣的女人又堪稱一個好女人呢?”朋友再問。      “好女人嘛,就像是沉積多年的炮灰有一天變成炮樓,踏實了!”我這樣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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