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生日那天,咪妖說“宋卡啊,你已經兩歲,該自己掙貓糧了。” 咱說:“不要!”咪妖說:“不要?斷你三天貓糧,看你還要不要?再說,沒有彩禮,你怎麽娶親?”
北京的常喜六個月大了,咪妖和常喜的教母玫瑰是好朋友,便交換了常喜和咱的照片,雙方看了都挺滿意。前段時間,玫瑰和咪妖說等常喜滿一歲的時候,就給咱們訂婚,但是,有個條件,咱得事業有成,還有,咪妖說了,彩禮什麽的都要靠咱自己去掙,她隻管常喜的定婚皮項圈。
這世道挺不公平的,看看別人家的貓豐衣足食,非但不用工作,而且還有貓奴跟前跟後的伺候。咱家大不一樣,連吃點幹糧都得自己掙,更不用說彩禮了,唉,做貓難,做男貓更難,做咪妖家的男貓最難。
算了,有這空抱怨,還不如去幹點正事。咱思來想去,決定充分發揮暹羅貓能說會道的優勢,聘咪妖做咱的經紀人兼槍手兼專職攝影師,幾經周折,最終和新興的電子雜誌
《OUT》簽約寫專欄。今天,第一篇文章和圖片發表了,咱開心的不得了,宋卡也賺稿費了,非但本月貓糧不愁,還有不少盈餘呢。常喜,耐心點,等咱成為著名專欄作家後,就去北京娶你。
(咪妖:先立業後成家,恭喜有誌氣的宋卡!不過,作為經紀人兼槍手兼專職攝影師,宋卡的稿費收入中,咪妖能分成多少?)
(圖:咱本是隻熱愛戶外運動的貓)
(圖:但為了五鬥貓糧,不得不坐在家裏當作家)
(圖:有時候想想比較鬱悶)
(圖:但再想想漂亮的常喜等著咱迎娶,也就覺得未來燦爛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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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utzine.com/?p=152008年2月29日於蒙特利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