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去“廣交會”嗎?
如果你去了,猴子一群不會要你先交“無罪證明”嗎?
再請問,這“無罪證明”是什麽玩意兒?
難道這樣的中華,不是可憐的?別人看到可憐,你就認為“看你的筆名就是知道是條喪家之犬了”!
“你”認為不可憐的中華,你,就不是條喪家之犬!就要放原子彈?放原子彈就是“中華在複興”?
中華正國皇帝胡德斌於歐洲行宮。2008,4,25。
廣交會把全國人民都當作疑似罪犯了-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yuanqing/2008/04/200804091109.shtml(博訊北京時間2008年4月09日 來稿)
廣交會要求參會的中國人,提供無罪證明,才可以進場。要“無罪證明”,前提就是有罪推定,他們把全國人民,都當作疑似罪犯了。
國家、政府是大眾的仆人,人民才是主人。哪個仆人?敢對主子如此撒野!世界上,隻有一個政府,敢嫌棄自己的人民素質低,現在又得寸進尺,直接把人民當罪犯了。
(博訊 boxun.com)
要是在民主國家,這樣的政府能上台嗎?即使僥幸執政,他們能不被人民趕下去嗎?
[博訊來稿] (博訊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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