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後給定申請號及確認申請時間。此階段,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商標不宜注冊,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複。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時進行答複。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後,申請人會被告知 商標申請 已接納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 4)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並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 6 - 8 個月。
另外,香港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 年(從申請日起算),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有效期滿前 6個月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有效期為10年;有6個月的寬展期,但要繳納額外費用。
香港知識產權署目前已經開通香港專利、商標申請電子提交服務,大大縮短了注冊香港申請的辦理時間,簡化了辦理程序。
順便說下申請香港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若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複印件1份;若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2.申請人/公司注冊地址;
3. 商標圖樣(電子檔,要求清晰);
4. 該商標的指定商品或服務(要注冊的商品/服務的說明,請盡量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