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國內房產繼承問題
(2009-02-10 20:14:21)
下一個
在家壇潛了多年,最近看大家在談國內的房產問題,明白人很多,想請教一下。
LG是獨子,房子是婆婆單位的。婆婆去世3年後,1999年公公跟小3結婚,然後第3天
去世。後老伴和她的女兒(當時14歲)一直住在LG家那裏至今。
LG1997年出國,當時消了北京戶口,現在不是美國公民。2004年回去,後老伴說,
沒有拿到房證(不知道是婆婆單位不給,還是什麽原因?) 而且這麽多年沒交取暖費,
說是好多人都沒交(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沒房證, 所以不讓交?不明白)
我的問題是:
1。在這種情況下, LG能分到房子的幾分之幾?
2。 是什麽原因婆婆單位不給房產證?那麽LG回去,會給嗎?要不要他先上戶口?
還能上了嗎?
3。後老伴自己有一套房,是不是也要拿出來一起分?還是屬於人家的婚前財產,
不用跟LG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