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35)
馬路邊三張巨大的廣告被警察Dixon看到了,他連忙匯報給警察局長。電視上播出了這個新聞,局長感到了壓力。身患絕症的他安排了在湖邊和家人度過美好的一天,晚上開槍自殺。第二天Dixon悲痛萬分,跑到警察局對麵的廣告公司,把幫Mildred張貼廣告的Red痛打一頓,被新局長解除職務。Mildred絕望中放火,Dixon被燒傷。Dixon在酒館裏偶爾發現有個人有過類似的罪行,但是DNA證據顯示他並不是Mildred女兒的罪犯。。。。。。
這個Mildred個性鮮明。她簡單粗暴 — 整天穿件連身工作服,“他媽的”之類語氣詞脫口而出。她心軟 — 患癌的警察局長拷問她時突然噴出一口血,她母親般地安慰他“baby,我知道”,急忙去找救援。她火性 — 廣告公司的小夥子被警察打了,她夜裏去一把火燒了警察局。她決絕 — 當聽說另一個強奸犯住在外州,她毫不猶豫,淡淡地說,“太巧了,我明天早上剛好要去那裏。”最近好幾部電影裏都有這種很棒的女性角色,McDormand會不會入圍最佳女主角呢?
Mildred隻剩下一個兒子相依為命,好在兒子始終和她站在一邊。被學校其他孩子欺負,他不告訴家長。媽媽痛罵牧師時,兒子嘴角略彎,好像在說“爽!”。爸爸威脅媽媽的生命,兒子毫不猶豫地拿刀捍衛媽媽。廣告牌被人燒了,她不顧一切去滅火,兒子拚命阻攔。最重要的是,她下車報複兒子的同學,兒子雖然搖頭,卻並不以她為恥。凡是有兒子的媽媽,怎麽能不羨慕這個母親呢?
警察Dixon是個有趣的角色。他以歧視黑人而出名,年紀不小了還和媽媽住在一起,頭腦簡單。但是這麽一個人,可以變成魔鬼(把人打得奄奄一息),又可以變成英雄(救了檔案出來,還機智地記下了壞人的車牌照),就看他是受什麽人影響。
電影裏的許多人物,哪怕隻有三兩筆,都給人印象很深。比如那個安裝廣告牌的黑人小夥子,誰想到後來他還幫了大忙?還有那個侏儒Jim,多麽聰明的腦瓜!Dixon的成天看電視的媽媽,就像是生活中可以見到的一個老太太。
這部電影的缺點之一是把生活簡單化了,好像幹壞事無所謂。Mildred打了兒子學校的兩個孩子、夜裏把警察局燒了都毫不擔心,Dixon把人快打死除了被解雇竟然逍遙法外,讓我們這些STOP sign沒停穩都忐忑不安的小民覺得太不真實了。還有,隨便給角色一個晚期癌症讓情節更戲劇化是導演常用的手段,我們理解。但胰腺癌不是肺癌,一口噴出血來的可能性很小吧?
電影快要結尾時我就開始擔心:凶手抓到沒有啊?這故事咋結束啊?請不要告訴我們結局吧,讓我們有個想象的空間吧。結果導演好像聽到了我的請求,Mildred和Dixon兩個人上路了,他倆對話:“把他給殺了嗎?”“不知道呢,到時候再說吧”,瞧,多好的結尾。
最後提一下,Ebbing不是密蘇裏一個真實的地名,一百年前到是有個小鎮叫這個名字。
意外發現的好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