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問我跑馬拉鬆了沒有,我總是老老實實地回答:沒有,我不敢,我怕馬拉鬆都跑了,人生就沒有追求了。
後來我為什麽跑了呢?想來想去,一定是受了這個人的刺激。下班的時候,經常看到一輛黑色的SUV從我旁邊衝過去,牌照是極其醒目的六個字母“MIT PHD”。我不由自主地攀比開了:人家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博士,而我是州大的;我的車上貼了13.1邁(半程馬拉鬆),人家是個粉紅的26.2(全馬);況且,人家開車都比我快,總是超過我揚長而去。人比人,氣死人哪。某天遇紅燈,這輛車停在我前麵,我仔細一端詳,她的車也比我的好,是奔馳的。人家處處比我厲害,怎麽辦?思來想去,再讀名校不可能,買新車費錢,看來隻有跑個馬拉鬆才能趕上她了。
第一次馬拉鬆,快到終點的時候,我邊跑邊掏出口袋裏的iPhone,準備拍等在終點的人們。忽然,我注意到對麵幾十個長槍短炮的大鏡頭緊緊瞄著我,哦,我們。原來,我旁邊半米外是一個人推著輪椅在跑,鏡頭大多是對著他的。麵對這麽多記者,我手裏攥著手機,沒敢拍照。
跑過終點,拿了獎牌,頭一抬,巨大的屏幕上正是輪椅跑者,記者在采訪他。幾天後我的比賽照片出來了,好幾張都是我和輪椅合影。我才知道這個輪椅賽者的故事,他們是兩個人。坐在輪椅裏的是32歲的黑人安爵,他天生患有嚴重腦癱,口齒不清,站不起來,也不能用手推輪椅,一直由政府照顧長大。這麽慘的命運,可是安爵性格積極,總是給身邊的人傳遞正能量,盡量過好每一天。
推他的是40歲的澤克,長發,全身刺青,算美國人裏的一朵奇葩。澤克自學了海地語,到海地工作了幾年,給記者、宗教人士、和其它非盈利性的組織做翻譯和帶路。他曾因示威遊行被抓,在海地的監獄裏坐了兩個月的牢,吃帶蛆的食物。一年多前,澤克從監獄裏出來,身體不佳,還患有糖尿病。
澤克回到美國,找了份工作,每天開麵包車送安爵和其它殘疾人去參加社區活動。後來,他又做了安爵的健康助理。有一次,他推著安爵的輪椅,在外麵跑了幾公裏,安爵一向愛看體育比賽,他高興地說感覺象他自己跑一樣。他們倆一拍即合,決定挑戰馬拉鬆。美國有對著名的Hoyt父子,爸爸推著腦癱的兒子,參加過30次波士頓馬拉鬆和6次大鐵三項賽,是他們的榜樣。
組委會考慮安全問題,討論了很久,才同意他們跑。醫生說安爵的骨頭脆的跟玻璃似的,給他做了骨密度的檢查後才放行。一個非盈利組織借給他們倆一個專門的跑步輪椅。
這是澤克的第一次馬拉鬆,他推著加起來一百多斤的輪椅和安爵上陣了。前半程他隻花了2小時7分,但是後半程的大上坡讓他非常吃力,有的地方幾乎推不上去。
接受記者采訪時,安爵說,我從來都想親身參加體育運動,輪椅飛奔的時候,我覺得我自己好像飛出去了,好像我在起跳、投籃。他吃力地不太清楚地說,““just because you’re in a wheelchair doesn’t mean you have limitations in life(被困在輪椅上,並不意味著你的生活就要被限製住)。”
跑完第一個馬拉鬆,我的粗淺體會是,跑馬拉鬆不難。和農民抱小豬過小溝一樣,隻要循序漸進慢慢訓練,幾乎人人都可以跑下來。可是,馬拉鬆訓練很花時間精力,尤其對一個全時工作、家有孩子的中年婦女來說。如果隻是為了鍛煉身體,沒必要跑馬拉鬆。比賽中看到有抽筋的人、撞牆的人,馬拉鬆畢竟是挑戰人體極限的運動。比賽很好玩,有打雞血的效果,我建議距離隨意,重在摻和。
我們為什麽要跑馬拉鬆呢?想完成一個看似艱難的目標?像我一樣受刺激了?像安爵和澤克一樣希望超越生活的限製?為了跑過終點時high的感覺?為了享受跑時和跑後的快樂?就愛跑,沒有別的愛好?燃燒激情、娛樂大眾?下雨天打孩子,閑著也是閑著,找點事情做?為了超越自我、挑戰極限?也許,隻是想證明你能做到……不管什麽原因,隻要你想,那你就盡情地飛跑吧!
賽完開車回家,我到處翻東西,想找出我的一個“26.2”的貼紙,我現在終於可以把它貼在我的車上了。兒子過來說,人有幾種需要,有證明自己能力的高級需要,也有人體吃飯洗澡的這些基本需求,對你現在來說,身體的需要是第一的。哦,他是暗示我一身汗味,應該立刻洗澡。
在家找了兩天,也沒找到那個貼紙。罷了,就算找到了,人家MIT的博士那麽厲害,肯定比我跑得快。你說呢?
豁然開朗,喜笑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