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35)
那一年媽媽幫我帶孩子很辛苦,後來覺得累、身體不舒服,回國後一查,媽媽得了丙型肝炎。這種肝炎比較少見,一般是經血傳染上的。回想起幾年以前媽媽生病了,醫生看她身體比較弱,就好心地說,“給你輸支幹血漿吧。”這一招好比給媽媽吃人參,醫生是把輸血當作補品來用的。那時候,美國早已開始在血液中篩選丙型肝炎病毒,而中國還沒有開始普查。這本來不該用的血液製品,傳染了丙型肝炎病毒給媽媽。
好在我在國外,馬上谘詢醫生。肝病專家Y醫生在丙肝領域很有名,專業雜誌上常常有他寫的綜述。他非常熱心,盡管我隻是經人介紹去見了一麵,他建議我媽媽用治丙肝最新最有效的長效幹擾素,和抗病毒藥一起用。長效幹擾素250多美元一支。那個時候,我每個月的工資減去兩個小孩的托兒費用,隻剩26塊錢,幸虧還有老公的工資。每次到藥房取藥,人家問我拿幾支,我老老實實地回答,“隻買得起四支。”
除了在美國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正規的治療,當地醫院的醫生也給媽媽開了不少有中國特色的藥,比如胸腺素。我查了一些資料,90年代後期,胸腺素在少量病人的試驗中好像對肝炎有一點療效,頓時呼聲較高。但是對大量病人進行了第三期試驗後,發現胸腺素沒有治療效果,於是這個藥被淘汰掉了。但是,這個在美國行不通的藥在越南、中國等藥檢製度不嚴的國家居然搖身一變成了暢銷藥,打的旗號是“增加免疫力”,推銷給無數的病人,媽媽也是其中一位。
幾年後媽媽因為消瘦和胃不舒服,做了胃鏡,當地醫院的活檢結果是“淋巴細胞非典型增生,不能排除淋巴瘤”,但是明確診斷好像是個大難題。媽媽有個增大的腋窩下淋巴結,可以做活檢明確診斷。但是國內的醫生不願意做手術明確診斷。甚至有的醫生建議媽媽“試驗化療”,說是先用小劑量化療藥物試一試,如果腫大的淋巴結很快縮小,則反證了是淋巴瘤。美國的醫生一致反對這個方案,一定要明確了是什麽病才能對症下藥。剛到美國時我們總是吃驚美國人做手術不當回事,國內要住院一個星期的,在這兒可能第二天就回家了。現在發現人家有一定道理。反觀國內的處理,比如媽媽的病,一定要靠那2顆芝麻粒大的組織定性,難度可能是比較大,而切除淋巴結明確診斷可能是更有效的方法。
那時我想將切片帶到美國來請專家看,但是媽媽的主管醫師、同時也是醫院的副院長,因為一件小事可能不順她的意,堅決不肯把切片借出來。在美國這是不可想象的事,因為這是病人的正當權利去得到“第二意見”。但在國內,這位副院長是太上皇,奈何不得。
經我們請求,後來切片送到國內的大醫院複診和更多的染色,同意是淋巴瘤。這裏要說一下,丙型肝炎的病人得淋巴瘤的機率是一般人的10倍。腫瘤確診了,媽媽同淋巴瘤的戰鬥開始了。(待續)
很多時候,不是沒有條件,而是治療的規範化、標準化不夠,沒有做到Evidence Based 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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