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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外留學生群起抗議西方媒體對西藏片麵報道公開信內容:

(2008-03-22 01:54:14) 下一個
中國海外留學生群起抗議西方媒體對西藏片麵報道公開信內容:

  尊敬的西方( )電視台,

  我們是新一代的中國青年,我們懷著美好的理想來到西方世界,學習西方的先進科學技術,也學習西方的民主和法治製度,同時希望促進中國和西方各國的友好關係,促進中國現代化的進程。我們生活在你們說描繪的美好的“民主”、“自由”和“尊重人權”的世界裏,因此我們沒有任何官方背景,所以請你們不要再將我們簡單描述為“受政府指派”等,我們深深熱愛“民主”、“自由”和“人權”等信念,因此我們是新一代的中國公民,我們代表著中國新一代的公民社會,因此再次強調我們不隸屬於任何黨派。

  在三月份西藏地區發生的騷亂中,可以說我們的“民主”、“自由”和“人權”理想在你們的報道中被粉碎,我們的世界觀受到了極大的困擾。因此我們需要理性地向你們求教一些問題:

  (1)你們不斷宣揚說中國鎮壓和平示威,但是墨寫的謊言檔不住血寫的曆史,在全球化時代大量拍攝的照片和錄像都顯示了騷亂者使用了極其殘忍的暴力,或是用大刀劈死老人,用火燒死婦女,用石頭砸死無辜的少年。無論騷亂分子殺害的是誰,也無論是漢人,回人,還是藏人,我們都從人類的基本良知出發譴責這樣野蠻的 “暴力”,我想,這是符合貴電視台和西方的人權標準的吧?但是貴電視台把赤裸裸的殺人、燒人暴力稱為“和平示威”,稱為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權”,你們的 “人權觀”和“民主觀”是否發生了混亂,還是西方的“人權”邏輯本來就是這樣理解“人權”的,如果是這樣,我們作為現代的文明公民是很難認同的,請原諒我的冒昧。

  (2)退一步來說,如果示威人士追求的是“民主”、“獨立”或是“文化自治”,請問是否為了這樣的目標就可以去燒死其他公眾?是否為了這樣的目標就可以用到割殺婦女兒童?是否為了這樣的目標就可以到銀行進行搶竊?如果你們覺得是可以的,那我真要向你們重新學習什麽是“法治”,什麽是“人權”,什麽是“文化自治”了!我的問題是,如果一個美國印第安人或是夏威夷人要求獨立的話,他是否有權利燒死其他美國人?如果一個德國巴伐利亞人想要獨立的話,他是否可以到柏林去把一名婦女用石頭砸死?如果一個科西嘉人要追求從法國獨立的話,他是否可以到巴黎去把銀行砸碎?如果一個北愛爾蘭人要追求從英國獨立的話,他是否可以刀砍斧劈其他公民?如果一名魁北克的居民想要從加拿大獨立,那是否意味著他可以去渥太華的鬧市搶劫焚燒?如果一名澳洲土著居民想要獨立的話,他是否可以把一名澳洲白人婦女活活打死?如果你們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可行的話,那我們在西方學習到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理念就快要崩潰了,所以我們要喊出“民主SOS”,“人權SOS”,“法治SOS”,請你們為這些你們天天使用的詞語正名,請你們洗刷這些詞語因為你們的舉動帶來的玷汙。

  (3)當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騷亂者使用了極其殘忍的暴力的時候,甚至達賴喇嘛這位“和平先生”也開始暗示有暴力發生的時候,我們真的好傷心,因為我們發現你們突然一夜間——好像商量好的一樣,你們把“和平示威”突然改成了“人民起義”,我們好半天都沒回過神來。我們本來等待你們承認錯誤或是部分承認錯誤,結果卻是你們把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起來運用,當騷亂者殺人時,你們硬說是“和平示威”,當鐵證如山的時候,你們又說“人民起義”,當明天如果有暴民燒死人的鏡頭傳出來時,我估計你們又會說“殺人是有理的,因為他們是革命者,革命者就可以殺人”。在這裏,我們體會到一句名言“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會成為真理”。我們仔細想了想,曆史上好像隻有戈培爾先生的宣傳部采取過如此低劣的宣傳手段,因此為了西方媒體的名譽計,為了“民主”、“自由”、“人權”這些神聖的詞語計,希望你們能夠出來作出說明。

  當然,我們明白西藏的事件是你們心中的好機會,以為千載難逢的機會來了,所以你們采取集中宣傳、鋪天蓋地的手段,海外的藏人在你們有意識的聚焦下暴力氣氛十足,國內的騷亂者也是在你們的配合和高明的心理暗示下取得了源源不斷的動力。你們的報道的確是暴力的催化器,是殺人不見血的機器。但是,今天的我們,海外中國人,以西方為師的中國人,希望向你們請教民主人權的ABC,同時也希望你們對你們的報道進行反省,並誠懇地向中國人民謝罪,為了不踐踏你們每天掛在嘴上的“民主”、“人權”和“自由”,我們海外華人誠懇希望得到你們真誠的回答。當然,你也可以忽略我們,或者再次使出指鹿為馬的絕招,那我們就必須要繼續以合法手段來捍衛我們的“人權”了。

  恭 上

  海外華人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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