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甲和人講道理,是最可笑的事。
文章來源: 張$思$徳 於 2004-11-10 2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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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個馬甲和你講道理,沒理了,人就不見了。不見了,就算了吧。好了,過後再換個馬甲來罵你。罵完了,又換個馬甲來和你講理。就這樣不斷地換,最後馬甲再哈哈大笑“我是來玩你的。”
在這,我這種當上太多了。以前還把馬甲後麵的人當個人,現在就當個王八,這就是民主政府對待恐怖組織的原則態度。恐怖組織幹完了還聲明一下,馬甲呢?換個固定ID出來又裝人樣了,間諜啊。
隻要你穿上馬甲,不管你對我說什麽,就是沒哩了。在這個世界上和人談事,不都要來個自我介紹?否則就是失禮,誰會當你一回事?基本做人道理都不懂的人,還和人講理?